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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罪数

2023-04-23 10:36 作者:努力奔跑的的肥崽俊  | 我要投稿

追诉时效是从行为终了之日开始计算

继续犯:行为与状态都继续

状态犯:行为结束了,状态仍继续

法条竞合:一行为触犯多法条的公共部分,如泄漏军事秘密在泄漏国家秘密里面,盗窃与非法闯入
想象竞合:一行为触犯多法条的各自部分,如招摇撞骗(声誉)与诈骗(财产),A枪杀B时B的衣服破了,A是故意杀人与故意破坏财物

针对盗窃罪与盗伐林木罪:
案例:我斩了树,然后走了
如果认为盗窃罪与盗伐林木罪是想象竞合,则侵犯的法益不同,前者是非法占有财产,后者只是破坏林业资源,则案例中可以判盗伐林木罪
如果认为盗窃罪与盗伐林木罪是法条竞合(我国司法解释是这个)则后者不仅要破坏树木还必须要非法占有,则本案例不可判盗伐林木罪
【最后判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职业犯与营业犯:前者工作正当如医生,后者工作不正当与组织卖淫

吸收犯:数个行为触犯一个法益,所以只定一个罪
不可罚之后行为:虽然数行为侵犯数个法益,但是由于这些行为高度伴随,很难期待行为人不伴随实施后行为,所以对后行为不评价
【缺乏期待可能性】
但是如果后面的行为造成严重危害还是要评价的,如盗窃枪支后去杀人

牵连犯:为了做A而做B(侵犯不同法益,定多罪),为了使用假币而运输假币,这时是两个罪(为了使用假币而制造假币是一个罪)
【主要是考虑高度伴随,制造出来大概率会用,运输则不一定会用,关于这个是高概率还是低概率,只能靠背。其实都犯罪,就看一罪还是多罪】

总结来说就是数个行为触犯一个法益是吸收定一罪,侵犯多法益看是高度伴随定一罪,否则定多罪,有特殊规定按特殊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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