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千呼万唤始出来,哈市75号公告出行相关细节摘要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75号公告
(2022年12月8日)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和病毒变异情况,为科学精准落实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和“新十条”优化措施,经专家组研判,市指挥部决定,对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人员流动管理
1.不再实施抵返哈人员“落地检”,不再对进出哈人员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2.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
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实施限流措施。
3.倡导市域外抵返哈人员自觉做好居家健康监测。
二、优化调整场所单位管理
1.各类商业门店、经营场所、景区景点、宗教场所等有序恢复开放经营。进入餐饮(堂食)及室内健身场所、棋牌室(麻将馆)、剧本杀、桌游吧、密室逃脱、歌厅、舞厅、酒吧、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桑拿洗浴等密闭场所,须扫码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述场所工作人员须从其规定一并执行。
三、优化调整核酸检测
1.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3.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设置常态化核酸采样点并向社会公布,满足市民群众愿检尽检需求。
六、优化调整聚集性活动管理
1.有序恢复会议、培训、论坛、演出、会展、展销促销等活动。
七、优化调整服务保障
2.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单位、企业、场所发生疫情时,因地制宜快速隔离或转运感染者,开展终末消毒,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疫情防控要筑牢群防群控人民防线。各地、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特别是广大市民朋友要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生活习惯,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健康家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转载自哈尔滨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