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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头】微末白首(古风AU)

2021-09-13 19:05 作者:泼墨寻欢  | 我要投稿

     平庞王府和丞相府办喜事这日,红妆铺满了整条阳华道,大把金叶子被站在高处的仆从随意抛洒给百姓,只为替两位新人积累福泽。

  鸳鸯于飞,毕之罗之。君子万年,福禄宜之。

  此等豪举,轰动京城。

  一位是王府郡主,一位是丞相公子,谁人不道“天造地设、人间绝配”?

  ***

  “抓住她!这臭要饭的竟然敢咬我!”

  “明明是你先摸我的!”

  “放你娘的狗屁!”

  “我没有娘!你才是狗屁!”

  ……

  王楚钦刚喝一盏茶的功夫,就听见外面一阵鸡飞狗跳。他掀开帘子,锁着眉头还没走两步,一团灰扑扑的东西就直接撞进了怀里。

  “公子,帮帮我!”

  哦,不是个东西,是个人。

  “你谁啊?把这臭要饭的交出来!”来人凶神恶煞,手里的棍子在空中“咻咻”挥舞了几下,拿人的气势很足。

  王楚钦自认为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但他低下头,看见怀里这个小乞丐向自己投来的哀求眼神,他忽然就心软了。

  棍子那么粗,打在她身上,难免皮开肉绽。

  “敢问这位姑娘犯了什么事?”王楚钦把人护在身后,面无表情地看向对方。

  持棍的打手略有些忌惮地瞟了眼他腰间的佩剑,终究不敢太过放肆。“她咬了我家公子。”

  “你咬人作甚?”王楚钦下意识地转身询问。

  小乞丐清亮的眼眸顿时蒙上一层阴霾,左眼的泪痣衬得她愈发楚楚动人,“那人流氓,摸我的脸。”

  虽然她衣着破烂,头发乱如蓬草,脸上还沾着不少灰尘。

  但王楚钦不得不承认,这小乞丐生得很好看。

  “这位公子,我劝你还是把人交出来,别多管闲事!”被咬的“受害人”此时也走了过来,他手背上是一道明晃晃的青紫牙印,隐隐渗出了几缕血丝。

  这小乞丐的牙还挺利。

  是小野猫吧!

  “不许把我交出去......”小野猫在身后拽他的衣袍,瑟瑟发抖。

  王楚钦轻声道了句“放心”。他眯起眼睛,一字不漏地背出当今条律,“调戏女子,按律当除衣游街,鞭笞三十。”

  对方愣住了。

  “我乃平庞王府的三等护卫。”王楚钦亮了身份,手指摁上剑柄,“我家王妃娘娘素来是个心善的,平生最痛恨轻薄女子之人。若我把此事上报给王妃,你猜,娘娘她会不会管?”

  “臭要饭的,下回别让我看见你!”

  ......

  “谢谢,谢谢公子。”小乞丐见那些人走远了,这才长舒一口气。她松开王楚钦的衣袍,却看见自己脏兮兮的双手在上面摁了两个黑印子,脸蓦然红了。

  尽管灰扑扑的小脸看不出红晕。

  王楚钦倒不在意这些。他想了想,还是掏出几个铜板放在她手上,“你以后别这么莽撞,机灵些。”

  “公子,我会报恩的!”小乞丐捧着铜板急急忙忙许诺,“真的!”

  王楚钦摇头离开,“举手之劳,不必再言。”

  小乞丐没读过书,只听得懂“举手”二字。琢磨了半晌,她便傻傻地将手举了整整一天,直到僵了也未曾放下。

  既然是恩人哥哥说的,那她一定要照做。

  ***

  第二日,在王府当差的王楚钦忽然被告知有人找。他想着自己孤身一人来到京城闯荡,也没结交什么好友,谁会来寻?

  但看到人的时候,他明白了。

  “公子,我来报恩。”小乞丐的脸蛋白里透红,黑色泪痣坠在眼尾,头发也不再乱糟糟的。

  明显是特意洗干净了。

  王楚钦着实有些好奇,“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公子自己说的,你是平庞王府的护卫。”小乞丐害羞地笑了,露出两颗兔牙,乖巧到简直让人忍不住揉上两把。

  “我不需要你报恩,你也不用记在心里。”王楚钦虽然对这个知恩图报的小乞丐生出几分好感,但还是拒绝了,“今日我还要当差,你走吧。”

  小乞丐急忙解释,“公子,我不打扰你。就算每天帮你洗洗脏衣物,也是可以的。”

  “我自己会洗。”王楚钦觉得有些无奈——他自己就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哪里金贵到要别人帮着洗衣物?

  “不报恩,我会吃不好睡不好的。”小乞丐双手合十,委屈巴巴,“求求公子了。”

  王楚钦活了二十年,头一次被姑娘这么纠缠。他又实在想不出什么理由去拒绝,只得回了四个字,“随你便吧。”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说“随便”,但人家可一点都不随便。

  小乞丐很乖,在王楚钦散值的时候,就像条小尾巴似的跟着他回家,然后眼巴巴地等着他给自己拿脏衣物。

  面对左邻右舍好奇的目光,王楚钦有些窘迫。他赶忙从柜子里随便拿了两身干净衣袍塞给她,想着糊弄一下便好。

  “公子,以后你出门的时候把脏衣物搁在门口就行。”小乞丐捧着他的两套衣袍,像捧着什么稀世珍宝,“我不打扰你当差,洗干净的衣物也会好好送回来的。”

  “其实真的不必......”没等王楚钦把话说完,她就一溜烟跑没了影,银铃般的笑声洒满离去的路。他愣在原地,只能无奈地扶了扶额头。就是转身掩上门时,余光还能看见邻人朝他投来的好奇眼神。

  完了,自己不会被当成什么诱拐小姑娘的大变态了吧?

  ......

  原本以为小乞丐只是一时兴起,想要模仿不知从哪个说书先生嘴里听来的报恩故事。可一连半月,她都风雨无阻。

  王楚钦清晨离开的时候,能够看见放在门口篮子里的干净衣物,旁边还斜斜摆着一支盛着朝露的荷叶;夜晚披星而归,他便发现早上放进去的脏衣物已经空了,里面睡着一簇散发幽幽清香的野花。

  他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来的,又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却仿佛时刻都在。

  “小野猫,说了不打扰,还真躲得远远的。”王楚钦嘀咕着,嘴角却情不自禁地勾起。

  小乞丐躲在不远处的草垛后,瞧见他露出笑容,一颗心也跟着荡漾起来。

  ***

  同是一个清晨,王楚钦按照惯例出门落锁,然后把脏衣物放进篮子里,人便离开了。小乞丐瞧见他走远,才放心地走出来。但她挎上篮子正准备去河边时,一抬头就被逮了个正着。

  “都一个月了,你这恩也该报完了吧。”王楚钦假模假样地绕了个小圈再回来,就是为了逮住某只机灵的小野猫,“放下吧,你以后不必再做这些。”

  小乞丐委屈地放下篮子,小声嗫喏,“我,我没有打扰到公子呀......”

  “我姓王,名楚钦。”王楚钦递给她一枚熟鸡蛋,“你呢,叫什么名字?”

  “啊?”小乞丐接过热乎乎的鸡蛋,不由得呆了呆。待明白过来,她又雀跃地跳起,“莎,公子叫我‘莎莎’就好。”

  “也别叫公子了,我并不是什么金贵的公子哥。”

  “那可以叫你楚哥哥吗?”

  “可以。”

  “钦哥哥呢?”

  “也可以。”

  “我还是觉得哥哥最好听。”

  “......”

  也许是一个人待久了,有些孤独;也许是小野猫的眼神太干净,让人怜惜。

  总之,王楚钦多了个小尾巴,他的莎莎妹妹。

  ***

  “王楚钦,你妹妹又来给你送饭了。”

  跟他一块儿当差的林高远朝他挤眉弄眼,“兄弟,你啥时候有了个这么好看的妹妹?”

  “老天赐的。”王楚钦笑得像个傻子。

  可不就是老天赐的么?

  莎莎是个小太阳,走到哪、哪就一片敞亮。她机灵又贴心,常常把王楚钦逗到绷不住冷脸。只是命不好,她寒冬腊月出生后,就被裹着襁褓扔到了河边,好在被一个大乞丐捡回去养着。等她能说能走了,大乞丐便把她跟别的小乞丐一起放出来乞讨。至于为什么叫莎莎,也是因为她被捡到时脖子上挂着块小金牌,上面刻着一个“莎”字。

  所以她无姓,残名。

  那大乞丐终究是个心善的,临死前把小金牌还给了莎莎,还透露说当年是在京城捡到她的。

  “裹着你的襁褓看上去就很稀罕,再加上这块小金牌,你应该生在个富贵人家。去了京城后,要是有那个福气找到你爹娘,这辈子就不愁吃穿了。只是啊,别忘了接济跟你一起长大的狗蛋和呆头。”

  于是,莎莎就和狗蛋、呆头他们一路讨饭讨到了京城。

  再然后,她遇到了王楚钦。

  “你什么都告诉我,就不怕我是坏人?”

  莎莎认真地否认,“我知道的,哥哥不是坏人。就算全天下的人都是坏人,哥哥也会对我好。”

  “你就是嘴甜。”王楚钦捏捏她的脸,“今天哥哥发了月钱,除去寄给家里的,还有些闲钱。给你买块排骨补补身子吧,都十五岁的人了,怎么还瘦得像根豆芽菜?当心以后嫁不出去!”

  “嫁不出去我就嫁给你,反正哥哥不会嫌弃我的。”莎莎愉悦地拱了拱鼻子,一对眸子亮如繁星。

  王楚钦笑了笑,没在意。

  估计在莎莎眼里,“嫁人”跟“吃饭”都是一档子事吧。

  “哥哥,我能让狗蛋和呆头也来吃排骨吗?”

  “他们是你的朋友,你说了算。”

  “哥哥最好了!”莎莎开心到直接抱着王楚钦啃了一口,奶乎乎的脸蛋从他唇边蹭过,带来灵魂的颤栗。

  究竟是风动。

  还是王楚钦心动。

  ***

  自从认了莎莎当妹妹,王楚钦便把家里仅剩的杂物间清出来自己住进去,而把原本的卧间给了她。按他的话来说,莎莎吃不了多少、又懂事,他还是养得起的。

  王楚钦每日都在平庞王府当差,午饭有莎莎送,晚上回家就能吃到她准备的热乎乎饭食。他也誊绘了那块小金牌上的纹路,暗地里托人打听。要是能帮她找到爹娘,也算是好事一桩。

  一屋两人,三餐四季,莫过如此。

  时光一晃,大半年就过去了。

  这几日王府有宴会举办,王楚钦负责值守大门,夜归的时间便晚了。他让莎莎早些睡,不要等自己,但她就是固执地坐在门槛前,挂着纸糊的灯笼等啊等。许是夜风吹久了,莎莎的脸最近都白得吓人。但瞧见等的人回来,她还是笑着扑到他怀里,泛凉的脸颊触到他温热的手掌。

  王楚钦心疼极了,想着后日领了月钱就去药铺买些补身子的药材,给她好好调理。

  可还没等到领月钱,莎莎就突然病倒了。呆头急吼吼跑过来通知的时候,王楚钦直接把当值腰牌甩给林高远,让他帮自己兜个底。

  去了医馆,大夫不见银子不看病。王楚钦好声好气地说马上去筹银子,让他先看看病人,自己却被指着鼻子骂了半盏茶的功夫。他只能抱着莎莎离开,一抬头便看见门匾上的“悬壶济世”四字。

  上个月的月钱已经全数寄给了家里,这个月的月钱还未发。王楚钦抱着脸色发白的莎莎走过一家又一家医馆,就差给人跪下了。

  他也确实给人跪下了。

  那面容和善的老医师见怪不怪,遣人把王楚钦轰出去后,“砰”地一声关上门。

  无钱不医,而非无病不医。

  “哥哥,我是不是要死了?”莎莎在他怀里迷迷糊糊地问话,脸色发白,额头却烫得像个火炉。

  王楚钦眼尾发红,“不会,有哥哥在,黑白无常不敢收你!”

  求医无果,世态炎凉。

  最后,是遇到了礼佛归府的平庞王妃。王楚钦抱着人当街跪拜的时候,王妃讶然地掀开轿帘。她了解完情况,低声吩咐了几句。

  ......

  大夫施了针便开好药方,并让跑腿伙计拎了大包小包的药材过来,让王楚钦按照方子给病人煎服。

  “你妹妹生得很好看。”王妃打量着榻上的莎莎,真心称赞。

  “娘娘谬赞了。”王楚钦表面上谦虚,心里却是再认同不过,他又忍不住补充,“她也很乖的。”

  笑了笑,王妃盯着莎莎喃喃自语,“本宫的女儿若是还活着,也该与她一般年纪。”

  “娘娘心善,小郡主的在天之灵亦会护佑娘娘。”

  “你好好照顾她吧,最近不用去王府当差了。”平庞王妃语气和善,“本宫也乏了。”

  “恭送娘娘。”

  王妃离开前还是忍不住摸了摸莎莎的侧脸——这孩子很合她的眼缘。当手指无意中勾到莎莎脖子上的细链,然后带出那块小金牌时,她愣住了。

  “此为何物?”

  “回娘娘,是卑职的妹妹自幼便戴在身上的,爹娘给的。”王楚钦并未刻意欺瞒。

  身子往前倾了倾,王妃又清楚地看见了莎莎左眼角的黑色泪痣。

  ***

  “哥哥,药很苦。”莎莎瘪着嘴巴,一副不情不愿的模样。

  王楚钦端起药碗,一脸冷漠,“自己不乖生了病,药再苦也得吃。”

  指着角落里的燕窝和八珍糕,莎莎撒娇,“哥哥,我想吃那个,甜的。”

  看到那些稀罕物,王楚钦心里涌出不安。不知为何,那日王妃离开后,又陆陆续续差人送了些补品过来。莎莎的身子一日日好起来,人也渐渐恢复了最初的生机。

  “你先把药喝了。”王楚钦知道药很苦,也知道这小妮子就是故意撒娇,“待会儿哥哥送个好东西给你。”

  莎莎眼睛亮了,立马把药“咕噜噜”喝了个精光。她根本不怕苦,已经吃了十几年的苦,这点苦又算什么?待放下碗,她就瞧见王楚钦手掌心托着颗圆润的白珍珠,足足有小半个鸡蛋那么大。

  “送我的?”

  “送你的。”

  “咱家不是很穷吗?哪来的钱买珍珠?还这么大一颗!”莎莎接过珍珠,有些不可置信,“哥哥,有富家小姐看上你了?”

  “前几日在河中捡到的,只是形状不太好。我用了三天三夜磨成圆的,想着你会喜欢。”王楚钦解释完后轻敲了下她的脑袋,简直无可奈何,“你这脑子一天到晚都在想什么?”

  “一天到晚都在想哥哥呀。”莎莎笑得坦坦荡荡,“谢谢哥哥的珍珠,我很喜欢!”

  可有人做不到坦坦荡荡。

  王楚钦转过身去,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心为何而悸动。

  ……

  半个月后,莎莎的身子完全好了,王楚钦也回到平庞王府当差。

  日子仍在继续,什么都未发生改变。

  直到某天,王楚钦领了月钱后提早散值。他数了数多出来的余钱,想着是给莎莎添置一身漂亮衣裙,还是给她买双新鞋子。

  “还是新鞋子吧,都快要穿破了。”他如是想。

  残阳似血,枯枝混着败叶,几声凄切的鸟鸣打断了王楚钦的思索。

  他站定,忽然有不好的预感。

  当远远地看到家,想到莎莎就坐在门槛上等着自己,他又把心放进了肚子里。临近家门口,王楚钦看见的不是那个小身影,而是一个高大的男人。

  他认得,那是平庞王妃身边的一等护卫。

  “王楚钦是吗?王妃娘娘传唤。”

  “袁护卫,我想先进去看看我妹妹,可否通融一下?”

  “不必,里面没人。”

  兜了一圈又回到王府,王楚钦觉得简直像做梦似的。而当他被带到只有一等护卫才有资格进入的王府内院,并看见坐在王爷和王妃身边的莎莎时,他觉得自己就是在做梦。

  “见过王爷,见过王妃。”

  “哥哥!”莎莎一骨碌弹起来,刚想由着习惯扑进王楚钦怀里,就被平庞王妃摁在原地不得动弹。

  “王护卫,关于本宫的女儿,你是否有话要说?”

  “娘娘的女儿?”

  “哥哥,王妃娘娘说,我是她的女儿。”莎莎扯着身上的华美宫装,整个人别扭到不行。

  ……

  当年王妃即将临盆的时候,糊涂的平庞王爷听信游方道士的胡言乱语,认定她命克父母。孩子出生后不久,他就趁着王妃力竭休息时,把自己的亲生女儿给弄出来扔了。王爷接着又打点好稳婆和丫鬟,令众人统一口径,骗王妃说孩子身体羸弱,不幸夭折了。

  无人知道的是,王妃曾命人给腹中孩子制作了一块小金牌,正反面还刻有名字当中的“莎”字。待小郡主一出生,王妃就亲手给她挂上了。哪成想日后,这小金牌以及孩子左眼角的黑色泪痣,竟成了她认出女儿的契机。也因孩子离世,王妃这十几年来清心寡欲,日渐沉迷于礼佛,只想着多做善事给早逝的孩子祈福。

  平庞王爷和王妃本就是家族联姻,端的是相敬如宾的关系。府中还有侧妃美妾,王爷便由着王妃礼佛也罢、济贫也罢,只要别出家削发为尼,落了自己的面子。如今王妃无意间发现小金牌,因此派人彻查了当年的稳婆和丫鬟。待掌握足够的证据,她终于逼得王爷说出了真相。

  原来她的女儿,真的没死。

  过了这么些年,听说孩子仍好好活着,糊涂王爷自认理亏,也愿意把女儿接回府中好好弥补。

  ……

  王楚钦听完莎莎复杂的身世,眼里存有迷茫。

  “本宫查过了,小郡主到京城的这段时间,都是你在照料。”平庞王妃优雅端庄,命人抬上一箱金元宝,“王护卫,这是你应得的奖赏。”

  她还记得之前莎莎生了急病,他是如何迫切地求医。也是命运使然,她因女儿生出的善心,终究救了自己的女儿。

  “不用这些。”王楚钦惶然地摆摆手,银钱从袖子里掉出来,滚到莎莎精美的绣花鞋前。

  她蹲下来捡起,然后跑过来递给他,“哥哥,银子。”

  她还是笑得那么高兴,什么都不懂。

  “不是银子。”王楚钦固执地摇头,“是新鞋子。”

  衣着华贵的小郡主歪着脑袋,纯洁如初的眸子里闪过疑惑。

  王楚钦笑着揉了揉她的脸,算是最后一次逾矩。

  他们说,小郡主的名讳是孙颖莎。

  那他的莎莎又去哪了呢?

  ***

  “夫子,‘相识于微末,相伴于白首’是什么意思啊?”

  “就是说人在最卑微的时候相识,却能互相扶持着走完一生。这样的感情,难能可贵。”

  小郡主眨巴着眼睛,似乎听懂了。待夫子离开,她的手指便在绸窗映出的人影上细细描摹,“哥哥,我们就是相识于微末,是不是也能相伴于白首呀?”

  “郡主,都说了多少次,不要叫卑职哥哥。”王楚钦守在屋外,尽职尽责地提醒。

  又是一样的回话,小郡主有些生气地托着腮帮子,“不要嘛,又没有外人。”

  因着莎莎的关系,王妃直接提拔王楚钦成了一等护卫,并让他贴身保护郡主。

  一个找到爹娘,一个越级升职,他们的境况分明都变得更好,却又不好。

  “母妃说,等过完年我就十六了。”小郡主向她最信任的哥哥吐苦水,“还说要给我相看夫婿。”

  王楚钦默然不语。

  “可我曾经说过,要嫁给哥哥的呀。”小郡主猛然推开窗,把心绪难宁的王楚钦吓了一跳,“哥哥,过完年,你娶我好不好?”

  看着她未施脂粉的脸上染着红晕,笑靥如花,王楚钦拔腿就跑。他知道自己面对这样的莎莎,很快就会丢盔弃甲,直至丢到什么也不剩下。

  很快就过年了,王楚钦返回老家,甚至都没跟小郡主说一声。他知道,一旦她得不到自己的消息,肯定又会跑到他们曾经的家左等右等。

  如今啊,是等一个根本不会出现的人。

  可长痛不如短痛。

  莎莎还小,什么都不懂。等她过年见识了与她属于同一天地的儒雅世子爷、翩翩少年郎,就会明白想要嫁给自己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

  王楚钦是什么人?不过是个托了郡主的福,才升为一等的护卫。

  但午夜梦回,想到莎莎一脸娇羞地与别的男子游街赏灯,王楚钦又睡不着了。

  ……

  过完年,王楚钦仍旧孤身一人回了京城。在家的时候,爹娘给他相看了隔壁村的一个姑娘,老实本分。他无法说清自己过了弱冠之年为何还不成家,只拿“升职不久,还需打拼”为理由搪塞过去。

  再回到王府当差,王楚钦还没站稳脚,就被王妃指名传唤。挽了发髻的莎莎端庄地坐在侧座,眼眶发红地盯着他。

  一月未见,近乎百秋。

  她也越来越像一位真正的贵女,一位雍容的郡主。

  “哥哥,你......”小郡主情不自禁地站了起来,千言万语堵在喉咙处。

  “来人,把郡主带出去,本宫有话要与王护卫单独说。”

  “郡主,请跟奴婢来。”

  孙颖莎咬着下唇,见王妃面无表情,她只得黯然离开。

  “她不喜欢本宫给她引荐的王公贵族,也不喜欢才学渊博的名门之后。”王妃放下茶盏,第一次细细打量面前这个男子,“王护卫,你猜,她跟本宫说喜欢谁?”

  王楚钦收回落在小郡主背影上的目光,再度望向王妃时,言语不卑不亢,“郡主无论喜欢谁,都是那人天大的福气。”

  “天大的福气?”王妃微微一笑,“也对,此等福气,无论是谁都得千恩万谢。”

  王楚钦心念一动,莫非......

  “可本宫就这一个女儿,绝不允许她嫁与出身贫贱之人!”

  “卑职明白。”王楚钦心中钝痛,“卑职......卑职会辞去贴身护卫一职,从此远离郡主。”

  “不,你不明白。”

  王楚钦确实整不明白了,“还请娘娘赐教。”

  “半年后,武举要开始了。”王妃意有所指,“这段时间本宫会给你请最好的教习,你若能一举夺魁......”

  “我能!”王楚钦急切地抬头,发现自己逾矩了,他又赶忙竖掌立誓,“娘娘,卑职一定能!”

  “武举夺魁于你而言难如登天,你最好说到做到。”王妃神色平静,“否则,莎莎的婚事便由本宫全权做主,她再怎么一哭二闹三上吊也无用!”

  ***

  王楚钦曾经不敢靠近,是因为云泥之别的身份在他和莎莎之间裂出一道深壑。如今有了机会去填补,他又怎能不竭尽全力?

  他终于不再逃避心中的感情,跟莎莎仿佛回到了之前的他们。

  “哥哥,你今天练太久了,我帮你擦擦汗吧。”小郡主目光炙热地扬着手帕,惹得身旁的贴身侍女不住咳嗽提醒。

  咳咳,请郡主注意言行。

  王楚钦笑着不说话,将手洗干净后才轻轻捏了把她的脸。

  不远处。

  “娘娘,您真的要将郡主许配给王护卫?”

  “有何不可?”平庞王妃手捧精致的暖炉,目光温和地看着练武场上的这对小儿女。莎莎是她失而复得的女儿,前半辈子吃尽了苦楚,往后余生自是顺心最重要。“只要他能武举夺魁,本宫言出必行。”

  半年时光飞逝如流水。

  武举前一天,小郡主约了王楚钦在花厅见面。四下无人,她便扑进他怀里撒娇,“哥哥,你去参加武举,我便十日不能见你了。”

  “我会时时刻刻想你。”王楚钦摩挲着她的头发,轻嗅芬芳。

  小郡主开心地笑出声,又道:“你不在的这些天,我会好好学习刺绣。”

  “学刺绣作甚?”他疑惑。

  “笨啦!新嫁娘都是要自己绣嫁衣的!”小郡主眉飞色舞间,忽然脸色一白,重重咳了两声。

  王楚钦松开她,面露担忧,“你怎么了?”

  “不小心染了点风寒,过两日就好了。”小郡主连连摆手,然后又退开几步,“哥哥,你离我远一些,要是被传染上,会对你比武不利。”

  “我不怕。”

  “我怕!”小郡主急急喊出声,阻止他走过来,“要是因为这个令你发挥失常,我可就要嫁给别人啦!母妃说,丞相府的尹公子自从在花灯节上见过我,就念念不忘呢。”

  王楚钦假装生气,“你还挺得意?”

  “哼。”小郡主傲娇地抬起下巴,“我可是很抢手的,所以哥哥要努力呀!”

  “你是我的,什么丞相府什么尹公子,想都不要想!”

  被他势在必得的眼神盯着,小郡主一颗心狂跳不止。她故作镇定地从衣袖里找出个东西,然后放在小桌上,让他自己去取。“这方手帕送给哥哥,想我的时候,它就是我。”

  取了手帕,看见上面绣着歪歪扭扭的“相识于微末,相伴于白首”这句话,王楚钦已经能想到莎莎亲手绣的嫁衣会是什么光景。可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就是最好的莎莎。旋即,他又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我怎么就没带个什么送给你做念想!”

  “哥哥忘了吗?”小郡主拿出一直放在身上的白色珍珠,得意地朝他晃了晃,“这可是你亲手磨的,全天下就这么一颗!”

  两人相视而笑。

  “等我回来,我就娶你。”

  “待你回来,我就嫁你。”

  ***

  第二日,武举开始了。

  这半年来,王楚钦每天都耗尽所有的精力苦练,只为给自己和莎莎挣一个有可能的未来。

  难吗?真的很难。

  痛吗?真的很痛。

  可他甘之如饴。

  每次上场前,王楚钦都会将那方帕子仔细叠好,然后紧紧贴在心口处。只要莎莎与自己同在,他就能无坚不摧、所向披靡。

  十日后,皇上以及主考官都到了比武场的看台上,一齐见证武状元的诞生。

  当最后的比试来临,王楚钦虔诚地朝手帕一吻,“莎莎,等我。”

  对方高大魁梧,是个常年的练家子,招式凶狠毒辣。王楚钦严阵以待——已经站在最后的地方了,他不能退,也根本不想退!

  ......

  力竭倒下的时候,王楚钦躺在比武场中央笑得癫狂。自己再也爬不起来,可对手已经昏迷过去,整个人失去了意识。

  按照规则,他赢了。

  他是武状元了!

  他可以昂首挺胸地去迎娶自己心爱的姑娘了!

  ......

  受封完后,王楚钦并没有回皇上新赐的府邸,而是马不停蹄地去了平庞王府。

  莎莎记着和狗蛋、呆头的患难情谊,便把他们调来王府做了三等护卫。当看见意气风发的王楚钦驰马而来,他们俩立马打招呼,“王大哥!”

  “是你们啊。”王楚钦跳下马,随便把马缰扔给谁,“莎莎要嫁给我了,你们就等着喝喜酒吧!”

  狗蛋和呆头面面相觑,“可郡主不是已经许配给丞相公子了吗?”

  新晋状元郎步履匆匆,并未听见他俩的话。因而当见到平庞王爷和王妃的时候,王楚钦寒暄完直接站了起来,不可置信:“取消?”

  “本就是口头之言,状元郎不必放在心上。”王妃此时的心情很复杂——没想到,这人真的做到了,可偏偏......

  王楚钦勉强笑出来,“言而无信,王妃此举怕是不太妥当。”

  “这并非本宫的意思,是莎莎自己的决定。”

  “我要见她。”

  ***

  王府花厅。

  他记得,他们之前最后一次见面就是在这里。

  “哥哥,你回来啦?”小郡主面色红润,这会儿瞧见他,整张脸都笑得很灿烂,“状元郎的衣服真威风,哥哥穿着很有气势!”

  “为什么?”王楚钦轻声询问。原本不信,可瞧见莎莎并未如往常一样扑进自己怀里,他心下已经明白了八九分。

  小郡主沉默,良久才开口,“哥哥,我跟尹公子见过面了。他温润如玉、俊朗非凡,还带我去游湖、听书、看戏......”

  “我也能带你去游湖、听书、看戏。”

  “不一样。”小郡主摇头,声音有些哽咽,“哥哥,那不一样。”

  “莎莎,别哭。”王楚钦耐心地哄她,“你慢慢说,我慢慢听。”

  “我不知道有什么不一样,可是......”小郡主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泪眼婆娑,“可是尹公子开心,我就觉得很开心,每晚还会期待跟他第二次相见。”

  王楚钦曾期盼着懵懂的莎莎能早些懂事,这样她就会明白,或许她对自己的感情只是对待兄长的依恋。尽管他的感情,并非是对待妹妹的宠爱。

  可莎莎似乎从头至尾都很明确——她就是喜欢他,想要嫁给他的那种喜欢。

  王楚钦这才渐渐动摇。

  如今他深陷其中,她却清醒了。

  所谓黄粱美梦,就是场笑话。

  “我是不是很坏?”小郡主崩溃地捂住脸,“哥哥,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你不坏,哥哥明白的。”王楚钦的语气依旧很温柔,想要揉她脸的手藏在袖袍里紧攥着,“莎莎,要幸福啊。”

  ***

  平庞王府和丞相府办喜事这日,红妆铺满了整条阳华道,大把金叶子被站在高处的仆从随意抛洒给百姓,只为替两位新人积累福泽。

  鸳鸯于飞,毕之罗之。君子万年,福禄宜之。

  此等豪举,轰动京城。

  一位是王府郡主,一位是丞相公子,谁人不道“天造地设、人间绝配”?

  新嫁娘被搀扶而出,嫁衣如火,灼伤了王楚钦的眼。虽然看不清盖头下的容颜,可他能感觉到她发自内心的喜悦。白马上的新郎官亦正如她所言,温润如玉、俊朗非凡。

  今日所有的热闹喧嚣都与他无关,他是鸿毛过客。

  从白日至深夜,王楚钦在望仙楼喝了数十坛酒。最后要付账时,那小二笑得一脸喜气:“客官,今日尹公子同郡主大婚,他包下了京城所有酒楼三日的酒水费,说要让全城百姓都沾沾喜气。”

  “我偏要付!”王楚钦酒劲上来,一把将金元宝拍在桌案上。

  小二无奈道:“客官,真的不用......”怎么,不用付钱还不乐意?

  王楚钦捏紧手里的帕子,心口狠狠一绞。他呆在原地半晌,猛然仰首嚎啕大哭,恰如儿时在娘亲怀里一般,“凭什么?你凭什么不让我付钱!”

  不凭什么,只凭她喜欢,他就会成全。

  堂堂八尺男儿郎,却因“无需付钱”这种事哭了?

  怕不是个傻的吧?

  小二嫌弃地瞟了王楚钦一眼,转身就收拾酒坛子去了,嘴里还念叨着“傻子”、“晦气”等话。

  他的哭声越来越大,似乎与平庞王府传来的哭声遥遥相应。

  ......

  小郡主躺在床榻上,瘦弱的身形就像冬日里的枯草。

  “父王,母妃,我死后不要操办,你们的女儿已经嫁去丞相府了。”小郡主注视着手里的白色珍珠,平淡的语气就像在询问今晚吃什么,“把我跟这颗珍珠悄悄埋了吧。”

  王妃脸上布满泪痕,“你为他,用心良苦。”

  “官场黑暗,日后他若是有需要,父王能帮的,就尽量帮一把。”

  “好。”王爷哑声答应。

  “父王,我出生的时候你不要我,可现在是我不要你啦!”

  “母妃,我知道你很疼我。有你这样的娘亲,我也很欢喜!”

  王妃再也忍不住,靠在红了眼的王爷身前泪流不止。

  “下辈子啊,我真希望自己健健康康的。最好跟你一样,脸圆圆的,这样哥哥捏我的脸就不会觉得硌手。”小郡主对贴身丫鬟笑了笑,满怀期待地憧憬着,“还要能一顿吃两大碗饭,身子结实了,我才能跟哥哥游遍大江南北。”

  小郡主的身子确实很羸弱,除了出生时在寒冬里冻过,十几年的乞讨生活也在她身体内埋下许多病根。当初被王妃救的那次,算是一个开始。后来她陆陆续续病了好几次,只是为了不让王楚钦担心便瞒着不说。武举前一日相见时,小郡主其实已经病得很厉害了,本来想着等他安心去应举,她就好好看病。

  谁知这一看,竟看出个时日无多。

  得知这样的结果,小郡主抱着被褥思来想去了许久,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正巧丞相府的尹公子前来拜访,说花灯节上对她身边的一个丫鬟一见倾心,问能不能割爱。小郡主不聪明,可她就是用自己不怎么聪明的脑子,想出了个“狸猫换太子”的法子。

  跟丞相府暗中商量好后,那丫鬟便以平庞王府小郡主的身份嫁了过去。

  回想到跟王楚钦的最后一次见面,小郡主喃喃开口:“母妃,你给我上点胭脂吧,就用我上次跟哥哥相见时抹的胭脂,显得人气色好。”

  她想要漂漂亮亮地离开。

  王妃依言而行,又红着眼再次询问:“莎莎,真的不让他知道吗?”

  “知道我死了,哥哥会很难过的。”小郡主面色红润,如同初生婴孩般纯净的眼睛缓缓闭上,“我不要他难过,我要他一世无忧、子孙满堂......”

  月光,暗了下去。

  ......

  王楚钦被绊了一下,手帕跌落在地上,“相识于微末,相伴于白首”这两行字歪歪扭扭地显露出来,被看尽沧桑的月光静静笼罩。

  原来所有的故事,不过是我与你相识于微末,你和他相伴于白首。

  可王楚钦不知道,他的莎莎从来没有与旁人相伴于白首。她至死握在手里的,仍是他微末时为她手磨的白色珍珠。

  ps:胡编乱造,请勿上升!今生番外放在老福特的彩蛋里啦,或许能缓解一下前世的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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