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连载1】大联合:黄墩村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之路

2022-12-16 14:15 作者:格闰装配式农房  | 我要投稿

        文章来源于《六安市黄墩村推行“大联合制度”调研报告》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之路》,由乡创公司首席专家赵守飞院长及其研究团队,根据四年对黄墩村的跟踪、研究、辅导的情况,联合撰写。黄墩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获评省级示范合作社,并成功入选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


  小农户,尤其是主粮农业产区里的小农户,如何有机衔接农业现代化?这是一个一直备受大家关注的话题。基于市场的农地流转,基于县域或镇域的农地托管,还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这些都是小农户有机衔接农业现代化发展路上的助推力量。

  然而,若没有村集体成员人心凝聚与要素联合作为基础,仅靠外力的推动来促进小农现代化,大多会遭遇阻碍,难以实施,即便能实施,也是推进速度缓慢。因此,推动村集体成员内部有效联合,是实现小农户有机衔接农业现代化的基础。


  位于安徽省六安市的黄墩村,所走的就是这样一条发展道路。黄墩村是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横塘岗乡下辖的一个行政村,全村面积5.8平方公里,耕地3460亩,山场4000亩,23个村民组,614家农户,2141人。黄墩村曾经是一个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基本分光分净的空壳村庄,一个80%以上年轻人外出务工的老龄化严重村庄,一个地分人分、地散心散的趋于社会解构的原子化村庄,一个地处偏远的普通传统农业型村庄。

  黄墩村两委2017年初开始谋划“大联合改革”,2018年正式推动“大联合制度”实践。经过4年的改革实践,2021年底的黄墩村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村农业总收入已经近2000万元,比改革前217万元增加了1700多万元。改革前黄墩村集体收入仅为10.2万元,主要是非经营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几乎为零。2021年村集体收入107万元,其中非经营性收入9万元左右,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已经近百万元,经营性收入几乎是改革前10倍。农业人均纯收入1800多元,较2017年人均400元增收1400元。

  截止到2021年底,黄墩村依托柳抱丝合作社这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台以其联合起来的土地、资产资源、资金,通过股份合作方式已经与大户(企业家)联合组建了7家公司和一个农机合作社,其分别是黄粮畈粮食种植公司、丰乐源油茶公司、畅达建筑工程公司黄墩分公司、龙潭河特种水产养殖公司、雪峰生态养殖公司、柳抱丝粮油开发有限公司、黄墩村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和大黄墩农机服务合作社。

  其中,柳抱丝合作社占黄粮畈粮食种植公司40%股份、黄墩农机服务合作社归村集体合作社全资控股、占畅达建筑工程公司黄墩分公司25%股份、龙潭河特种水产养殖公司30%股份、雪峰生态养殖公司50%股份、柳抱丝粮油开发有限公司45%股份、占黄墩村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40%股份。

  不仅如此,黄墩村还与其临近3个村的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带动3个村190万元入股黄墩村集体合作社,实现了村集体与村集体之间的联合发展。

  经过4年的不懈努力,目前黄墩村全村546户村民已经实现了3150亩土地的折股入柳抱丝合作社,并与村内外农业大户联合组建了7家公司和一个农机合作社。截止2021年11月底,黄墩村已经形成了以柳抱丝合作社为核心和平台,以7个公司和1个合作社为支撑的“1+8”总体产业布局,涵盖油茶种植、鸡鹅养殖、大闸蟹养殖、稻鸭米种植、粮食烘干储备、小型建筑工程承包、农村电商等七大产业板块。

        2021年,黄粮畈粮食种植公司收益486082.5元,上交村集体194433元;丰乐源油茶公司收益210万元,上交村集体30400元;畅达建筑工程公司黄墩分公司收益2135766.84元,上交村集体533941.73元;龙潭河特种水产养殖公司收益242064元,上交村集体72619元;雪峰生态养殖公司收益113200元,上交村集体56600元;柳抱丝粮油开发有限公司收益536888.88元,上交241600元;黄墩村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收益225000元,上交村集体90000元;大黄墩农机服务合作社收益上交66942.8元。

  2020—2021年,黄墩村依托农业改革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已超过了100万元。2021年,黄墩村又一年实现了农户、村集体和“大户”(社会资本)联合起来发展,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黄墩村案例是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层党组织引领社区协商有效运作的路径创新研究”(AHSKF20187D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同时,这个案例也是安徽财经大学中国乡村振兴(小岗)研究院赵守飞院长带领的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团队(乡创团队)推进“大联合”的一个重点辅导案例,并编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之路》。




【连载1】大联合:黄墩村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之路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