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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梗】告发御剑检察官交易

2023-03-02 13:36 作者:小月月的世界  | 我要投稿

原梗是甄嬛传滴血验亲,现在全部修改成逆转版本。

up主一集都没看过甄嬛传,灵感来自b站联动视频BV1Ke4y1w74H

逆转三部曲及逆检12剧透注意,时间线混乱,大致是逆检2-3到2-4之间,也有大逆转系统。

感谢 @少放辣椒谢谢  @法律的黑暗时代  @4缸哥不4钢哥  @京西馒头厂  @二十摄氏度  @翎音千  @凉茶  @Manple青枫君  @金鱼一w一 

某年某月某日 上午9点30分

检察局 1202办公室

警官:御剑检察官好。

御剑:进来吧。

警官:会长大人请您即刻前往法庭一趟。

御剑:什么事啊?

警官:事关紧要,御剑检察官问会长大人便是,本官不便回答。

御剑:走吧。


某年某月某日 上午9点45分

地方法院 第一法庭

万才:弓彦,你一定要向本会长告发御剑检察官,还让本会长请来法律界众人,到底所谓何事啊?

弓彦:我要告发御剑检察官交易,秽乱法庭,罪不容诛。

万才:法规森严!弓彦不得信口雌黄!

弓彦:我若有半句虚言,便叫五雷轰顶,永不超生!

狼:哼,本大爷还以为是什么毒誓呢,生死之事谁又能知啊。

狼:以此虚妄之事赌誓,可见一柳检察官不是真心的了。

弓彦:我以一柳一族起誓,若有半句虚言,全族无后而终。

万才:你既说御剑检察官交易,那对象是谁啊?

弓彦:律师信乐盾之。

大婶:小御和这个律师经常见面,若说交易,也是难怪。

大婶:更何况我听说小御刚进检察局时,许久不出庭,当时就是信乐律师有了解过案件情况。

弓彦:大婶儿好记性,原来交易始于当日。

矢张:两位怎能如此揣测,御剑刚进检察局时和信乐律师有过接触 ,乃是情理之中的事。

矢张:信乐律师手段高明不说,和御剑的父亲素日也有交情,在法律界相互照应也是应当的。

矢张:怎么会有交易一说?

夏实:如此说来便是老交情了,看来一柳检察官所说的,倒也不是全无道理。

糸锯:你们几个七嘴八舌胡言乱语,有何证据吗?

弓彦:我当然有凭证,御剑检察官进检察局前,信乐律师还曾上门劝阻。

弓彦:把便当师带上来。

万才:弓彦,你先坐下。

弓彦:是。

响华:会长大人好。

万才:抬起头来说话。

御剑:响华小姐,你是响华小姐?

弓彦:御剑检察官还认得她,她是我家里的便当师。

弓彦:当年SL9事件,所有参与调查的刑警全被处理。

弓彦:要不是我家给她一个机会,现在早就流落街头了。

御剑:响华小姐,有什么话等下再说。

响华:我不敢。

弓彦:啰嗦什么,我只问你,昔日你在检察局当差。

弓彦:信乐盾之是否曾拜访过御剑怜侍,也就是你眼前这位御剑检察官?

弓彦:会长面前要大声回话,老爸没给你说规矩吗?

~证言开始~

~出庭前的关系~

响华:开庭半月前,信乐律师拜访过。

响华:不过,不过不是公开拜访。

响华:是私下里到御剑检察官面前劝阻的。


水镜:御剑检察官答允没有啊?

响华:没有没有,御剑检……

糸锯:本人以为,如果御剑检察官和信乐律师交易的话,恐怕今日就不在检察局了。

糸锯:可见御剑检察官心胸坦荡,与信乐律师并无交易啊。

弓彦:当日御剑检察官是看不上一个小小律师。

弓彦:但若御剑检察官从前并无半点意思,信乐律师又怎会贸然去拜访?

弓彦:可见是有过去的交情在的。

御剑:我不信交情,只相信缘份天定。

御剑:百转千回也能相聚,绝非人力可改。

糸锯:一柳检察官,本人素来知道,你与御剑检察官结怨已深。

糸锯:但是这口舌易生是非,断不可胡言乱语。

糸锯:如若真像你说的那样,御剑检察官和信乐律师有交易来往的话。

糸锯:那也要掩人耳目,不被人知道才行啊。

弓彦: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弓彦:事情做多了总有露马脚的时候,检察局的优木检察官就见过几次。

万才:优木检察官,你什么时候看见了什么,听到了什么。

万才:现在都一五一十地跟本会长说清楚。


~证言开始~

~目击到的事~

优木:那日御剑检察官和信乐律师说话,里头也没什么人。

优木:我就陪着茜小姐进去。

优木:谁知我就看见信乐律师的手拉着御剑检察官的手,两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静静地坐着。

优木:信乐律师一看见我和茜小姐进来,慌忙地撤了手。

优木:我还瞧见信乐律师头上,戴着一顶帽子,款式很旧了。

优木:此后我越想越害怕,怕御剑检察官来日知道我看见了,要让我的工资评定看好戏。

优木:只有乞求一柳检察官作主。


夏实:你只是一个小小的检察官就看见了。

夏实:那你看不见的时候呢?

夏实:岂不是这样的事情多了去了。

万才:事关重大,请信乐律师来法庭问话。

警官:是!

待续


某年某月某日 上午11点15分

地方法院 第一法庭

警官:会长大人,信乐律师到了。

信乐:会长大人好,诸位好。

万才:起来吧。

警官:信乐律师,得罪了。

万才:这顶帽子很别致,是一直都有吗?

信乐:在下的老师素爱戴帽子,所以在下平时,都会戴着老师的帽子,以表纪念之意。

糸锯:会长大人,本人以为信乐律师头上戴着帽子,也不是一日两日的了。

糸锯:但凡是个有心人,都会留意看见的,这也说明不了什么呀。

弓彦:这就奇了,小小律师见了检察官,怎么倒像进了自己家门一般。

弓彦:摘下帽子面对面说话,如此下去,以后律师进了检察官办公室,摘帽子的摘帽子,脱衣服的脱衣服 ,还有什么事不能做的?

信乐:那日是怜侍君叫了在下,去问司小姐的判决,听说司小姐判决公正,一时高兴请了在下喝红茶。

信乐:是在下在喝茶的时候,摘下了帽子失了礼仪,一切都是在下的错。

弓彦:若非御剑检察官除你之外,再不把律师协会任何一人放心里。

弓彦:又如何会托付你去关照司小姐?

弓彦:看来御剑检察官与你的交情,当真是不一般哪。

信乐:一柳检察官,你……

御剑:优木检察官,你在检察局这些日子,我倒没瞧出你有这份心胸。

优木:我和御剑检察官共事,有什么心胸都在关注御剑检察官。

优木:但是我在检察局当差,只能对真相尽忠,若有得罪,还请御剑检察官恕罪。

御剑:你对真相尽忠也算得罪我的话,岂非要置我于不忠不义之地了。

御剑:容我问他几句话。


~询问开始~

御剑:优木检察官,无论今日之事结局如何,你都不能再回检察局,再和我共事了。

优木:只要是在法律界,无论和谁共事,我都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御剑:很好,好歹共事一场。

御剑:今日你既来揭发我的私隐,想必也是知道是最后一遭和我共事了。

御剑:自己分内之事也该做好。

御剑:我问你,你过来前,可注意到我平时戴着的检察官徽章了?

优木:已经看到了。

御剑:呵呵,呵。


巴:胡言乱语,御剑检察官何曾戴过检察官徽章?

巴:那分明放在口袋里!

优木:是我记错了,我没有看到。


~最终辩论~

糸锯:嗯,看来优木检察官的记性不大好啊,难为你了,还能记得信乐律师头上戴着的帽子。

优木:我记得,没看到检察官徽章,没错。

御剑:我从未戴过什么检察官徽章,你和我共事,不把心思放在正经事上。

御剑:倒日日留心哪位律师的手搭了我的手,头上戴着的帽子是什么花样,这些情景若是放了旁人,是看都不敢看。

御剑:为何你连枝叶末节都这般留意,如此居心,实在可疑。

优木:我日夜心里只牵挂着这件大事,哪里还留心得了别的事情。

水镜:想来若信乐律师和御剑检察官真有交情,自然是会防着别人的,怎么优木检察官回回都能瞧得见,还瞧得那么真切,难道优木检察官事事分外留心御剑检察官的一言一行?

锯子:你这家伙,真是,竟敢日日盯着御剑检察官私自窥探,会长大人,本人认为此事颇为蹊跷,定是幕后有人指使,这家伙讲的话不能相信,恐怕后面还有更大的阴谋呢。

美云:我很疑惑,一柳检察官平日不在检察局,优木检察官在御剑哥办公室隔壁,既然人人皆知一柳检察官向来不敬御剑哥,为何御剑哥隔壁的优木检察官,会和一柳检察官一起来向会长大人揭发此事呢?

大婶:若正如优木检察官所说,万一哪天小御暗下毒手,那这法庭的秽乱之事,就没人再知道了,这样说来他向一柳检察官求助,也不是全无道理。

矢张:我听说,法律界的人心肠都好些,连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死,御剑检察官是在海外学习法律的人,又通过了司法考试,怎么会有如此淫乱之事呢。

弓彦:海外学校本是供人清心净修的,御剑检察官生性淫贱,竟在海外修行时大行秽乱之事。

巴:一柳检察官,法庭乃审判之地,一柳检察官如此血口喷人,胡言乱语,就不怕法律责罚吗?

原灰:裁判长大人到!

待续


某年某月某日 上午11点45分

地方法院 第一法庭

众人:裁判长大人好。

裁判长:法律界无一日安宁,本庭如何能好?

万才:我等搅扰了裁判长,望裁判长恕罪。

裁判长:说吧,出了什么事,这么乱哄哄的。

弓彦:我要告发御剑检察官交易,秽乱法庭。

裁判长:住口,胡说。

弓彦:我以性命担保,所说的句句是实情。

万才:弓彦在众人面前发了毒誓,我看他如此郑重,或许有隐情。

万才:若真有什么误会,立刻解开了也好。

万才:否则如以讹传讹出去,对御剑检察官清誉亦是有损。

裁判长:好,本庭就听你一言,如有虚言,本庭决不轻饶。

弓彦:我有凭证证实,御剑检察官和信乐律师交易,御剑检察官上任期间,信乐盾之屡屡到检察局探望,常常共处一室。

弓彦:裁判长若不信,大可传证人细问,此刻人已在法院。

万才:要不要传,还请裁判长大人作主。

裁判长:传。


某年某月某日 同时

检察局 1202办公室

小茜:狩魔检察官,成步堂先生可好些了?

冥:好多了。

冥:御剑检察官呢?怎么这么久都没有见到他?

小茜:他刚刚被审查会带走了,现在还没回来呢。

刑警:狩魔检察官在就好了,狼搜查官让我赶紧来告诉一声,一柳检察官他们请了证人来指证御剑检察官有交易!

冥:什么?!

刑警:看看到底有什么办法,最好也有人来指证那个证人说的是假话。

小茜:御剑检察官怎么会有交易呢,裁判长大人真是糊涂!

冥:茜小姐,我们务必要在法院关门前赶回来。

小茜:好,我和诗纹君去,你就留在这里免得再出事。

小茜:刑警,你是狼搜查官身边的人,你就到法院门口接应。

刑警:好。

小茜:诗纹君快走!

诗纹:是!

裁判官:这样匆匆忙忙的,出什么事了?

小茜:别拦着我,御剑检察官出事了我要想办法。

小茜:走!

裁判官:法院怎么了?


某年某月某日 同时

地方法院 第一法庭

草太:在下猿代草太,见过裁判长大人,会长大人。

草太:御剑检察官好。

草太:几日不见,不知御剑检察官还记得故人吗?

御剑:草太君, 能劳动大驾进法庭,想必还记得我的帮助。

草太:御剑检察官的帮助,倒是教会了在下说实话。

御剑:但愿如此。

弓彦:草太君有什么话赶紧回了,也不耽误马戏团排练。

草太:是。


~证言开始~

~关于交易之事~

草太:御剑检察官初来检察局时,素不理睬众人。

草太:咱们这些人,也只能敬而远之了。

草太:那时检察局常有一位年长的检察官前来探望御剑检察官。

草太:除此之外,便只有一位姓信乐的律师常来探望。

草太:在下有几次经过御剑检察官的办公室,见白日里御剑检察官的房门也掩着,而两个助手都守在外头。

草太:在下当时看着深觉不妥,想劝解几句,反倒给御剑检察官给骂了回来,在下便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草太:后来为避检察局流言,御剑检察官留下纸条离开检察局,独自携了助手前往海外。

草太:从此之后是否还有往来,在下便不得而知了。


弓彦:请问草太君所说的信乐律师,此刻可在法庭?

草太:啊呀,便是眼前的这一位了。

弓彦:草太君不会认错?

草太:检察局少有律师往来,信乐律师频频出入,在下断不会认错。

狼:裁判长大人,本大爷听的头疼,想出法庭休息。

狼:草太君在立见马戏团?

草太:有劳搜查官垂询,是。

狼:马戏团清净,从马戏团进法庭一趟不易,本大爷正有一事想麻烦草太君。

狼:本大爷想在马戏团买票,不知什么价位为好啊?

草太:啊呀,马戏团的人怎可轻易踏进外界。

草太:我只前段时间到监狱,参加过一次排练,除此之外,便再无踏足。

草太:搜查官得裁判长器重,本该买个年票,只是搜查官来自西凤民国。

草太:偶尔买单次票就可以了。

狼:那就有劳了。

狼:裁判长大人,本大爷先告退。

万才:裁判长大人,信乐律师频频探访检察局,是否裁判长大人授意呢?

万才:若是裁判长大人授意,那么此事倒也情有可原了。

信乐:裁判长大人,御剑检察官办公室的确偏僻,但是有巴主席与小冥二位,为在下作证,在下与御剑检察官的确没有交易啊。

弓彦:信乐律师当咱们都是傻子吗?谁不知道巴主席和狩魔检察官是御剑检察官的故人,她们的证词怎么可以作数。

弓彦:信乐盾之与御剑怜侍自幼相识,到法律界后二人不正当来往,待御剑怜侍出国后信乐盾之私下探访。

弓彦:二人一唱一和,御剑怜侍再设计搬去偏僻之地独居,私相交易,如同视法律于无物。

弓彦:以至御剑怜侍回检察局后,二人在法庭也不顾廉耻,暗自来往。

巴:裁判长大人,我在检察局这几年,御剑检察官并非我搭档的第一个检察官,也并非我搭档的时间最长的一位。

巴:所以实在无须偏私,我平心静气的说一句公公正正的话,御剑检察官和信乐律师绝无交易。

裁判长:你有没有?

御剑:在下没有。

糸锯:裁判长大人,一柳检察官与御剑检察官,素来积怨甚深,只是找人串供闹些文章罢了。

糸锯:信乐律师去御剑检察官办公室去的勤一些,那是尽他律师的本分。

糸锯:如若这样都被人说闲话,那我们这些,都和信乐律师来往过的人,岂不都要人人自危了。

裁判长:罢了,本庭相信御剑检察官。

万才:裁判长大人若真要还御剑检察官一个清白,就该彻查此事,以免日后再有闲话啊。

矢张:御剑为裁判长大人处理过案件,又在检察局操持大小事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矢张:裁判长大人一定要彻查此事,也好让御剑免受闲言碎语的困扰。

糸锯:这会子倒顾及着幼驯染情深了,御剑检察官当年在海外,也不见他遣人去问候一声,倒是劳烦人家信乐律师。

弓彦:御剑检察官是有案件回检察局,即在外头有案件,裁判长大人不便时时去看望御剑检察官,按草太君所说,倒是信乐律师来往频繁。

弓彦:那么御剑检察官这案件……

信乐:一柳检察官言下之意是说审判并非公正,事关法律界,一柳检察官怎么可以胡乱猜测。

信乐:裁判长大人,万万不能听一柳检察官的揣测啊,裁判长大人。

万才:弓彦揣测之事尚无确凿依据,你们素日就爱人云亦云。

万才:本会长不许你们到处乱嚼舌根!

裁判长:人云亦云,你是说一柳检察官揣测之事,法律界早有议论了?

万才:检察官常日无事,往往捕风捉影,以讹传讹,裁判长大人不必放在心上。

裁判长:以讹传讹,那你告诉本庭,是什么讹传,若真有唯恐法律界不乱的厥词。

裁判长:你作为审查会之首,为何不早点平息,安定法庭呢?

万才:御剑检察官回国处理案件,人人都说御剑检察官的案件来历不明,并非裁判长所知,这等谣传污人清听,所以我并未相信呢。

裁判长:御剑检察官的回国乃是心系工作,谁能预料,再说御剑检察官的身子本就虚弱,之前案件也是公正审理,可见传言不真。

万才:我也是如此认为啊。

弓彦:異議あり!

弓彦:案件为何无缘无故会出现,又不偏不倚的让御剑检察官处理?

弓彦:若是旁人有意陷害,为何御剑检察官事后并不追究,更不置一词?

弓彦:除非,这根本就是御剑检察官的交易,为掩人耳目所寻的借口!

优木:我也正奇怪呢,御剑检察官回国那日,信乐律师趁御剑检察官调查案件。

优木:就问什么律师还是检察官的问题,我正纳闷呢,这事本该会长大人和裁判长大人过问,怎么倒问起御剑检察官来了?

优木:我还听见什么数十年的情分,死心不死心的话。

弓彦:会长乃检察官之主,敢问会长大人,检察官交易罪当如何?

万才:裁判长大人,请体念御剑检察官工作这么多年,裁判长大人就从轻发落吧。

弓彦:御剑检察官海外接到案件而归回,本就叫人疑虑,当时跟在御剑检察官身边的,就只有巴主席和狩魔检察官两人。

弓彦:依我的“一流”之见,唯有重刑拷打必有收获!

御剑:異議あり!

御剑:大胆,重刑之下必多冤狱,岂有滥用重刑以得证供的?

弓彦:異議あり!

弓彦:裁判长大人,会长大人,为今之计唯有重刑拷打巴主席和狩魔检察官,再不然,也只得委屈御剑检察官和信乐律师了。

弓彦:人是贱皮贱肉,不用刑如何肯招,若真能把重刑一一受遍还不改口,那就有几分可信了。

原灰:嘿哟,真要把重刑都受遍了,不死也成了残废了。

原灰:即便是还人清白又有何用呢?

巴:裁判长大人,为保御剑检察官清白,我愿承受任何刑罚,只是御剑检察官身体虚弱,不能无人照拂,还请裁判长大人免于狩魔检察官刑罚。

矢张:御剑。

矢张:御剑,我知道御剑心疼巴主席和小冥,只是倘若她们不受刑的话,只怕御剑也为难,纵使心疼也只能先忍一忍。

矢张:只是这小冥日日跟着御剑,怎么今日她不见了?

原灰:狩魔检察官朋友病了好些日子了,狩魔检察官自请到事务所去照顾,所以不在法院。

原灰:裁判长大人,若此时强行把她唤回,只怕会惊动了事务所各位成员。

原灰:此事尚未定论,不宜外扬啊。

待续


某年某月某日 下午1点

地方法院 第一法庭

???:不宜外扬吗?

裁判官:本庭已经知道了。

裁判官:哥哥恕罪。

裁判官:本庭到法院办公,结果各法庭寂静一片,唯会长大人这里热热闹闹,就想过来一探究竟。

裁判官:谁知在外头听见这些。

裁判官:本庭身为法官,愿为御剑检察官及其案件作保。

裁判官:御剑检察官出庭以来,凡事亲力亲为,无不勤谨,所以,本庭愿意相信御剑检察官的为人。

弓彦:異議あり!

弓彦:裁判官大人眼高于顶,一向不爱与检察官来往。

弓彦:怎么今日倒能说出御剑检察官这么多好处来?

弓彦:亲力亲为,倒像是裁判官大人亲眼所见似的。

裁判官:倒也不用本庭看御剑检察官亲力亲为,只瞧御剑检察官身量纤纤,便可知他辛苦。

裁判官:倒是一柳检察官珠圆玉润,可知是享清福的人!

弓彦:你!!

裁判长:你闭嘴!

万才:有裁判官大人作保是好,只是案件是裁判长大人负责,裁判长更有所担当。

万才:事关法律界,实在不能不仔细啊。

裁判长:那你说,怎么样才叫仔细?

万才:只怕要追查旧案。

矢张:我以前倒是听说过,所谓追查旧案。

矢张:便是将二人负责的案件对比。

矢张:看是否有相同的案件,若有相同的案件即为交易。

矢张:否则便是没有交易。

万才:这个法子倒不难,只是要追查裁判长大人,我实在是不敢呢。

水镜:却下!

水镜:这法子断不可行,裁判长威严怎可损伤。

裁判官:哥哥可曾想过,若哥哥追查案件,即便证明没有交易,将来公众知道,也会有伤哥哥形象。

裁判官:若哥哥真这样关注,公众也会对加以诟病啊。

弓彦:正是因为裁判长大人关注,才不能不追查。

弓彦:否则真有什么差迟,裁判长岂非所托非人。

弓彦:把正义都拱手他人了!

御剑:在下本以为与裁判长大人交情颇深。

御剑:谁知却会到如此地步。

御剑:早知要被裁判长大人疑心至此,情愿当初留在海外罢了。

裁判长:御剑检察官。

裁判长:只要一试,本庭便可还你和案件一个清白。

御剑:裁判长大人要试便是真疑心在下了。

御剑:既然裁判长大人疑心在下与信乐律师交易。

御剑:那只要追查在下与信乐律师负责的案件即可。

御剑:这样既不损裁判长威严,也可还在下与案件清白。

裁判长:原灰警官,去把案件资料找来。

原灰:是。

裁判长:你去准备御剑检察官的案件记录。

万才:是。

待续


某年某月某日 下午1点15分

地方法院 第一法庭

原灰:裁判长大人,案件资料找到了。

原灰:裁判长大人,这案件资料……

裁判长:给本庭看。

御剑:裁判长大人,您这一追查,即便认定案件没有问题。

御剑:来日里也会被公众诟病,这是被裁判长疑心过公正的案件。

御剑:将来,将来如何向公众交代?

裁判长:你先坐。

裁判长:原灰警官。

原灰:是。

裁判长:信乐盾之。

信乐:裁判长大人,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啊,裁判长大人!

万才:大胆御剑,还不跪下!

御剑:在下无错,为何要跪!

万才:有相同的案件即为交易!

万才:你还有什么可辩驳!

万才:来人,剥去他的检察官徽章,打入监狱。

万才:连同案件资料一起给我扔进去。

万才:信乐盾之,即刻失去律师资格!

御剑:谁敢!

裁判长:本庭待你不薄。

裁判长:你为何……

裁判长:……为何要如此待本庭!

糸锯:裁判长大人,裁判长大人......

裁判长:你太叫本庭失望了!

裁判长:你自己看!

御剑:资料,资料一定有问题。

御剑:裁判长大人,资料有问题……

待续


某年某月某日 下午1点45分

地方法院 第一法庭

御剑:裁判长大人,资料有问题。

御剑:任何人的资料都能查到,裁判长大人你来看。

御剑:裁判长大人!

巴:资料有问题,裁判长大人,资料有问题,是有人做过手脚的。

巴:御剑检察官是清白的。

巴:裁判长大人!

原灰:裁判长大人,这不可能的,本官没有当律师的资格,信乐律师与巴主席怎么可能与本官有关?

裁判长:哈哈,本庭知道。

信乐:裁判长大人,资料有模糊的地方,是重新印刷的缘故。

信乐:裁判长大人,在下之前听说,若修改资料,虽非交易也可以发现。

信乐:若隐瞒资料,虽有交易也不可以得知啊,裁判长大人!

御剑:裁判长大人,此人居心之毒可以想见。

裁判长:刚才为公允起见。

裁判长:是会长大人亲自准备的资料。

万才:我准备的资料绝没问题。

裁判长:本庭记得你颇擅长操纵部下。

万才:我若用此招。

万才:一不小心就会被发现的。

万才:岂非太过冒险?

万才:我没那么愚蠢。

糸锯:裁判长大人,俗话说得好。

糸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糸锯:这一招虽险,胜算却大。

糸锯:一旦得逞,所有人都会认定,御剑检察官和信乐律师有交易。

糸锯:还有谁会再验呢?

万才:裁判长大人,我冤枉啊。

万才:裁判长大人明鉴,我贵为审查会会长,何必还要出此下策,陷害御剑检察官?

水镜:是啊,您已经是会长,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万才:裁判长大人明鉴哪。

御剑:裁判长大人,若非在下及时发现,即便认定没有交易,也会引来非议。

御剑:在下一向敬您为会长,处处礼敬有加。

御剑:不知是哪里得罪了会长大人,竟要遭此灭顶之灾。

原灰:裁判长大人,本官去换了一份全新的资料,这份资料绝对没有问题。

裁判长:再验。

原灰:是。

原灰:裁判长大人,请看。

御剑:裁判长大人验过,疑心尽可消了吧。

裁判长:御剑检察官,本庭错怪你了,本庭不再有疑心。

御剑:在下此身从此分明了。

裁判长:坐吧。

裁判长:一柳检察官,事已至此,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弓彦:異議あり!

弓彦:裁判长大人,即便案件没有问题,可御剑检察官与信乐盾之有交情,三人皆是见证。

弓彦:难道裁判长大人也不闻不问吗?

优木:我不敢撒谎,我不敢撒谎!

优木:即便裁判长大人不信我说的话,也不能不信草太君的呀!

优木:他在检察局可是亲眼看见信乐律师常去看望御剑检察官的呀!

草太:不行的啊,我怎么会说谎。

狼;アマイな!

狼:草太君这句话,足以让天下驯兽师为你羞愧而死!

???:御剑检察官,你这么晚还没回办公室,我可急死了。

小茜:御剑检察官,你没事儿吧?

御剑:没事。

狼:本大爷才要出法庭休息,谁知在路上碰见茜小姐带着人,说要去找御剑检察官。

狼:本大爷见她带的是诗纹君。

狼:诗纹君说他也在法律界有故人相识,本大爷就想,这草太君一人话不可信,多个人也好。

狼:所以就把自己的搜查官徽章给了诗纹君,让他去找人。

狼:谁知这茜小姐和诗纹君脚步倒挺快,赶着就回来了。

小茜:裁判长大人已经让御剑检察官失踪了一次,还想再让御剑检察官失踪第二次吗?

小茜:证人不止草太君一个,裁判长大人也该听听别人的。

马堂:一别数年,御剑检察官对地震和电梯,还是觉得很害怕吗?

御剑:已经好多了。

御剑:只是有时候,不免还是会受影响。

裁判长:怎么,你也知道御剑检察官害怕地震和电梯的事吗?

马堂:御剑检察官在DL6事件中失去了父亲,怎能不害怕地震和电梯。

马堂:他当检察官,也是为了惩罚罪人。

马堂:御剑检察官时常做噩梦,还在SL9事件后被诬陷交易。

马堂:差点选择死亡。

糸锯:裁判长大人,如若不是信乐律师常去探望。

糸锯:御剑检察官现在可能就不在这里了!

美云:还是驯兽师,竟如此狠毒!

马堂:没死在草太君手里,他也倒还不算狠毒。

马堂:海外那种地方,人生地不熟,常有不法之徒出没伤人。

马堂:御剑检察官若真与信乐律师交易,大可一走了之,何必守在那里吃苦。

裁判长:御剑检察官,委屈你了。

矢张:御剑受了这样大的委屈,裁判长大人,定要重重地惩罚这个家伙。

草太:我并无针对御剑检察官,请裁判长大人明鉴!

裁判长:你说,该如何处置?

矢张:我看这家伙心眼也忒坏了,又爱搬弄口舌是非,裁判长大人定要重判。

矢张:替御剑出口恶气。

美云:总以为矢张先生温柔敦厚,没想到你也有这辣手无情的时候。

草太:一柳检察官,救我呀一柳检察官,一柳检察官,救救我呀一柳检察官!!

草太:裁判长大人饶命啊,会长大人饶命啊!!

狼:草太君,还说自己已经很久未踏入法律界。

狼:见着我脱口便称搜查官!问买票时又知我这来自西凤民国。

狼:可见对法庭之事了如指掌啊。

狼:倒难为了一柳检察官,一个个把你们给搜罗起来!

响华:御剑检察官,御剑检察官,对不起御剑检察官……

响华:我对不起御剑检察官……可是我不敢不来法庭啊……

响华:否则一柳检察官会扣我工资的,御剑检察官……

响华:裁判长大人,裁判长大人……御剑检察官虽然与信乐律师相识得早。

响华:可他们确实没有半点交易啊,裁判长大人!请您明鉴,裁判长大人!

御剑:裁判长大人,一柳检察官指使响华小姐,优木检察官和草太君污蔑在下,此事昭然若揭,

御剑:只是不知还有谁背后指使一柳检察官。

御剑:否则他没有那么大胆子,也想不了这么周全。

狼:御剑检察官这话不错,若由得此人在法庭兴风作浪。

狼:只怕这法律界以后的日子,还是不得安宁,

狼:还望裁判长大人早下决断。

御剑:一柳检察官,你若肯供出幕后指使,我或许可以饶过你。

御剑:你想不想接受惩罚全在你。

弓彦:没有人主使我,御剑检察官,是我自己恨毒了你。

御剑:是吗?

御剑:自从一柳家族崛起的那一日起,你父亲妒忌我父亲,你恨毒了我。

弓彦:与我的家人都不相干,我的门第,样貌,哪一点比不上你,何以要裁判长面前,都让你占尽了风头。

弓彦:所以,所以全是我自己的主意!

万才:有自己的助手在身边真好。

万才:我看见,御剑检察官和自己的助手一起。

万才:我就想起,以前和助手在法庭,和裁判长共事的日子了。

万才:助手在身边,不管是祸是福,起码有一个人会信自己。

万才:裁判长大人,若是我的助手在的话。

万才:助手一定会相信我是清白的!

裁判长:本庭倒真希望。

裁判长:你的助手没你这么个搭档。我要知道那资料……

武藤:裁判长大人,我不是有心的,会长大人去准备资料时我帮了一把。

武藤:我忘了自己刚才打印过文件,不小心印错了。

武藤:我是无心之失啊,裁判长大人!

裁判长:武藤做事如此不小心,打发她去拘留所。

武藤:会长大人救我,会长大人,会长大人!

裁判长:你先起来吧。

裁判长:一柳弓彦,危言耸听,扰乱法庭,自行反省。

裁判长:大场香,大泽木夏实,捕风捉影,以讹传讹,罚款。

裁判长:其余的交给御剑检察官处置。

御剑:巴主席。

巴:在。

御剑:你带响华小姐和马堂刑警回去。

巴:是。

御剑:优木检察官,草太君。

御剑:立刻紧急逮捕。

优木:御剑检察官饶命,裁判长大人饶命!

御剑:自我回检察局以来,关于我和交易的流言已经太多,

御剑:从前不加责备,是觉得流言无稽。

御剑:谁知一再宽纵反而酿成今日大祸!

法警:御剑检察官,已经逮捕猿代草太。

御剑:告诉一柳检察官。

御剑:逮捕这个人,他就知道如何管好自己的舌头。

弓彦:你好狠毒的心。

御剑:还得多谢矢张的法子。

弓彦:信乐盾之,即便御剑检察官与你没有交易,你敢赌咒,你对御剑检察官就没有一点私心吗?

弓彦:你敢不敢拿你的家族,你的父母起誓,你对检察官,就没有半分交易吗?

信乐:一柳检察官,你有些神志不清了吧。

弓彦:神志不清,你当我没眼睛,裁判长大人也没眼睛吗?

弓彦:你对御剑检察官的心意昭然若揭。

弓彦:信乐律师,听说你还开着御剑法律事务所啊。

信乐:在下开着什么事务所,这跟一柳检察官无关。

弓彦:裁判长大人,裁判长大人,我对您是万分尊敬。

弓彦:裁判长大人,我相识您多年,为什么您心里只记挂着那个冲撞您的御剑检察官?

弓彦:裁判长大人,裁判长大人。

裁判长:拉他下去。

弓彦:裁判长大人,裁判长大人,裁判长大人......

弓彦:信乐盾之,只要你在他身边一天,你就一定会害死他。

弓彦:我就睁着眼只看着这一天。

矢张:信乐律师,你要知道。

矢张:你这个人,你的情意,本身就会害死别人。

信乐:裁判长大人,一柳检察官,在下自为证明。

裁判长:折腾了一天,本庭倦了,会长大人也倦了吧。

裁判长:你的身子一直不好,以后法庭要有什么事,就交给御剑检察官去处置吧。

万才:裁判长大人。

裁判长:还有水镜法官和糸锯刑警协理。

裁判长:你只安心养好身子便是了,不必勉为其难。

裁判长:有你们协理法律界的事,本庭很放心。

水镜糸锯:谢裁判长大人。

注:众所周知,御剑交易的律师当然是成步堂。

本来想让矢张对应贞嫔或者康常在,不过后来觉得安陵容更合适,所以又加了个夏实。

净白本来思路是了贤,不过突然觉得草太很合适。

因为视频里叶澜依用了狼的bgm很合适,所以也这样对应了。

时间和分段来源于原视频。

正在思考要不要改编成视频,或者再改一个告发成步堂的版本,暂时还没想好。

某亲友说这段可以考虑逆转新春会,所以我已经直接反馈了。

(没想到第一篇专栏居然是整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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