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历史】速览北宋初期的“防弊之政”-中外历史纲要上册第9课-文字稿
北宋的“防弊”之政
“宋初专制集权的加强”
北宋建立于五代的废墟之上,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再次出现唐后期以来军阀割据和政局动荡的局面,最后短命而亡,因此统治者设计了一系列防止动乱的政策和措施。这一套制度设计主要是“防弊”(积极地防范),因此被称为“防弊”之政。
教材上是这样概括北宋的“防弊”之政的:首先,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其次,分散各级机构的权力;再次,制定崇文抑武的方针。教材的语言适合我们答题,但是不适合我们记忆和理解。北宋“防弊”之政本质上就是三件事:收权、分权和重文轻武。
关于收权,收权的意思是尽量将地方权力收归中央,为的是防止出现唐末以来的藩镇割据局面。
在具体措施层面,1.中央派文官出任地方各州的长官知州,使得节度使变为虚职;2.设置转运司来管理地方财政,保证地方赋税大部分上缴朝廷;3.将地方精锐部队编入禁军,分别守卫京师和镇守地方,定期更换驻地。(北宋的部队分为禁军和厢军两类,可以简单理解为在中央的叫禁军,在地方的叫厢军。水浒传里的林冲就是京师禁军的教头。)——地方官中央委任,地方财政中央管理,地方军队中央调动。
关于分权,分权的意思是尽量使各层权力机构的权力趋于分散,互相牵制,为的是防止一家独大。
在具体措施方面:1.在中央有两条线索。第一,枢密院掌握军权,三司掌握财权,同时设置副相“参知政事”来分割宰相的政权;第二,枢密院虽然掌握军权,但是并不能掌控军队。枢密院掌握的权力是调兵权,而统领军队的权力在“三衙”。(关于三衙的概念请大家看教材下的注释4)2.在地方,路级设置了四个平行的机构,合称四监司来监控每个地方。(一个路可以理解为一个省)此外,在地方还设置了通判,通判的工作是与知州共同签署文书,实际上是制约知州。而且,教材没有提到,北宋的官名也非常复杂,从唐朝继承过来的官名都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没有任何实际的权力,真正决定你权力的是你的“差遣”,那才是你当官真正要做的事。
关于重文轻武,重文轻武顾名思义,用文官担任枢密院的长官,也就是说让文官来管军队,同时大力提倡文治,扩大科举规模,提高了文官和士人的地位。也正是由于重文轻武的方针,北宋形成了“与士大夫治天下”和“不杀士大夫”的传统,所以对读书人非常友好。
北宋初期“防弊之政”复杂的制度设计,虽然保证了国家的稳定,但是其弊端也非常明显——制度管的过死,权力划分太过细致,机构叠床架屋,严重影响了行政效率,造成了北宋保守拖沓的政治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