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成本发票,自然人代开是虚开吗?
缺少成本发票,自然人代开是虚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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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一直都是禁止的违法行为。如今金税四期的监管尤为严格,但总是有企业头铁,还是选择虚开。总是觉得别人也是这么做得,我也可以。
但其实每个公司的情况不一样,是不能盲目模仿的,别人正规合法的方法,直接照搬可能会为企业带来风险。
其实判定虚开最关键的因素就是业务的真实性,如果发票上的品目和实际业务不符合,或业务不存在,就是虚开。
虚开也分为“善意”获取,如果发票是善意获取这种情况的处罚力度不会很大,可能就需要重新申报。增值税不能抵扣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所得税一般就是补开。

那么什么是善意获取呢?首先业务一定要真实,其次就是货方用的是自己当地的专用发票。发票的金额、税率、商品数量、盖章等全部与实际情况一致。最后就是没有证据支持发票是虚开的。
如果不是善意虚开的话,处罚力度就很大了。严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纳入黑名单,限制当事人出境等。
其实无论别人公司是否有存在虚开发票,也万万不要盲目效仿。
开具发票的正规渠道很多,比如自然人代开就是一个开具发票的正规方式。当企业存在真实的业务,但是未取得相应的发票,就可到税收园区进行低开。

代开缴纳核定之后的个税,综合税负低至2.5%—3%左右,公司只要保证业务真实,三流一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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