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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政策,提升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

2020-12-12 13:06 作者:谭浩俊  | 我要投稿

稳定政策,提升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打好提升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防止保险资金运用投机化,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对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设置差异化监管比例,最高可至公司总资产的45%,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工程建设,更好发挥支持实体经济作用。

这项举措,至少释放了三大信号。一是发挥保险资金的投资功能,增强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能力,更好发挥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作用;二是保险资金投资不能投机化,要依法合规投资,要对市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等起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放宽投资政策,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比例,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工程建设,从而为保险资金投资扩大了范围和空间。

众所周知,保险是社会稳定与和谐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居民养老等非常重要的支柱之一,是被广大居民越来越认可和接受的手段之一。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对于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居民心理等都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也能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发达国家的实践也证明,只要能够把商业保险这项工作做好,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是能够起到“稳定器”的作用的,也是能够有效化解许多方面的社会矛盾的。

但是,长期以来,在如何有效运用商业保险手段问题上,除了广大居民对商业保险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顾虑,缺乏正确的认识,商业养老保险还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之外,与政策的不稳定,政策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撑作用还没有有效发挥,政策没有对居民认可和接受保险产生积极影响也是分不开的,是有很大的空间可以拓展、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很好的作用可以发挥的。其中,如何增强保险资金的投资能力,让保险资金能够有更高的投资收益,从而应对可能出现的保险资金收支风险,是需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的问题。

为什么居民还不能完全接受保险,为什么谈到保险有很多居民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担忧。一方面,会算账的居民认为,按照保险公司设计的保险购买方案,怎么都觉得投资保险是有风险的,担心投资的钱收不回来,保险公司会失信;另一方面,由于保险资金投资能力不强、投资范围有限、投资空间较小、投资政策偏严,投资回报率不高,给予保险购买者的回报也偏少,影响居民购买保险的热情。

也正因为如此,如何提升保险资金的投资能力,特别是长期投资能力,就成了十分重要的方面。一旦保险资金的投资功能增强,长期投资的格局形成,不仅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能够降到最低点,自我造血功能、平衡功能、化解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就能大大提升,使保险行业成为真正的朝阳行业、朝阳产业,使广大居民能够有效增强对保险行业的信心,从而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购买保险、投资保险的行列中来,而且可以更加积极有效的发挥保险资金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资本市场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完善、实体经济发展、国内大循环格局形成等方面的作用。

那么,如何才能更加有效地提升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功能呢,重点需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政策要稳定。政策稳定是保险资金投资功能发挥、长期投资能力提升最为关键的方面。这些年来,在如何稳定保险资金投资方面,是存在一定问题的,政策是大起大落的。如前几年保险资金投资资本市场方面,就出现了前期过度放松,后来紧接刹车,甚至出现了把保险资金当作“害人精”、“妖怪”等方面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又出自于监管层,紧接着又出台了鼓励保险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政策,弄得保险机构不知道该怎么做,还怎么去提升长期投资能力、发保险资金的投资功能呢。所以,保险资金投资的政策必须稳定,要能够管一段,而不是管一时。政策不合理,可以调整与优化,但决不能大起大落,出尔反尔。

其次是行为要规范,对保险资金投资,一定要行为规范,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投资制度,明确投资程序和范围,以及投资的规则,从而让保险公司能够按制度执行、按程序办事。按规则运行,那么,保险公司的行为就不可能再出现不规范现象,也不可能再发生随心所欲的问题。

第三是监管要到位。保险资金投资行为是否规范,有没有出现乱投现象,是否存在投机行为,监管一定要及时跟踪、全面到位。一旦发现有违反制度和规则投资的现象,立即依法处理,并追究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保险资金投资健康运行、规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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