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佩鏗鏘之漢家本色 ――漢代佩劍風氣與尚武精神淺談
美玉生磐石,寶劍出龍淵。帝王臨朝服,秉此威百蠻。

劍是先秦三代以來一直廣泛流行的兩刃短柄格鬥兵器,伴隨著漢初青銅劍的迅速淘汰,鐵劍迎來了最為光輝燦爛的時代。漢鐵劍繼承了東周青銅劍、戰國鐵劍的樣式並有所發展,鐵劍變得更為窄長,擊刺性能大為增強,從防檢非常的自衛性武器轉變為殺敵致果的攻擊性武器。漢初,百廢待興,人心思定,然而漢人並沒有因為國家逐漸安定下來而喪失了尚武精神,劍不但是西漢軍隊的主要短柄格鬥兵器,而且佩劍的風氣在高層和民間仍然流行甚至更為發揚。
劍在漢朝因為高祖斬蛇起義而上升到了政治高度。《西京雜記》中說,“漢帝相傳,以秦王子嬰所奉白玉璽,高帝斬白蛇劍。劍上有七朵珠,九華玉以為飾,雜廁五色琉璃為劍匣。劍在室中光景猶照於外,與挺劍不殊。” 說明漢朝皇帝的傳國之寶,除人們熟悉的傳國玉璽之外,還有這口斬蛇劍。
漢高祖劉邦常言提三尺劍而得天下,斬蛇劍已成傳國之寶,劍對漢朝就有著特殊的意義。曹植詩:“美玉生磐石,寶劍出龍淵。帝王臨朝服,秉此威百蠻。”皇帝佩劍凸顯出無限威儀。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因此,佩劍風氣在漢代具有良好的群眾基礎。

漢朝專門有個機構叫做尚方,專門執掌製造皇帝御用刀劍等玩物。皇帝御用劍出自尚方,因為被稱為尚方劍。人們熟知的改進造紙術的蔡倫,曾任尚方令,就是專門負責監製皇帝所用之尚方寶劍的。西漢成帝時,朱雲上書:“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佞臣是指帝師張禹。朱雲請皇帝賞賜尚方劍誅殺佞臣,雖終究也未得其請,然則其時尚方劍作為權力的象徵是毫無疑義的。自漢始,後世皇帝賜大臣尚方劍,就象徵賦予生殺大權了。這就是“尚方寶劍”的來歷。
皇帝以下皆好佩劍,因此,皇帝常把劍作為賞賜的禮物。如《漢書》和《後漢書》記載,漢文帝曾賜衛綰六口寶劍,漢昭帝曾賜劉胥“錢二千萬,黃金二百斤,劍二,安車一,乘馬二駟”,漢宣帝曾賜呼韓邪單于“冠帶衣裳、黃金璽戾綬、玉具劍、佩刀、弓一張、矢四發、 戟十、安車一乘、鞍勒一具、馬十五匹、黃金二十斤、錢二十萬、衣被七十七襲、錦繡綺穀雜帛八千匹、絮六千斤”,漢和帝曾賜於除鞬單于“玉劍四具,羽蓋一駟”。其中皆有賜劍的記錄,以禮單中與劍並列的其他幾樣禮品的價值來衡量,可見劍的分量不輕。

漢人的佩劍禮儀甚至上升到制度層面。《晉書》載,“漢制,自天子至於百官,無不佩劍,其後惟朝帶劍。”在此,“朝”非特指上朝,也應指百官坐堂聽事或百官之間的拜會。《開元禮儀纂》載:“漢制,朝服帶劍。”周遷《輿服雜事》載,“漢儀,諸臣帶劍,至殿階解劍。”雖然自天子至於百官都佩劍,但漢承秦制,在朝堂之上大臣一般是不允許佩劍的,不過也有特例。首開先河者是蕭何,因在創建西漢政權中論功為第一,賜帶劍履上殿,入朝不趨。大臣在朝堂之上佩劍是象徵著地位之尊崇,唯有居功至偉或大權獨攬者方可為之。自蕭何之後直到漢末,才又有臭名遠揚的董卓特許劍履上殿,董卓是因緣際會憑藉兵威而竊取朝政大權的,當權其間廢立皇帝,殘暴不仁,權傾朝野。
漢朝官吏互相見面,可以佩劍亦可不佩劍,但也有嚴格規定必須佩劍的,比如漢武帝時,魏相作為丞相,其人好武,皆令諸吏帶劍,而且規定必須帶劍才可以奏事。沒帶劍的,得先借劍而敢入奏事。當時可能受了延續戰國時期“帶劍不能見至尊”的傳統的影響,有的世俗觀點認為地位低的見地位高的應該自覺解下寶劍以示尊重,當然不解劍也應無不妥。但若強制解劍,則有輕侮之意。西漢名臣雋不疑未發達之前,冠進賢冠,帶櫑具劍,佩環玦,褒衣博帶,去謁見暴勝之。暴勝之的門下讓雋不疑解劍才可進門,雋不疑拒絕道,劍是君子武備,用來防身的,不能解劍,大不了我回去就是了。暴勝之聽說後,趕緊開門迎入,言談中感覺雋不疑確有才學,乃舉薦雋不疑為青州刺史。所謂櫑具劍,是造型壯大的木摽、首為裝飾的劍,現有實物藏於大英博物館。漢末,有位侍禦史叫做擾龍宗向董卓彙報工作時沒有解劍,董卓為了樹威,故意找碴,當即就把擾龍宗打死了。其實擾龍宗不解劍也並沒有禮儀上的問題,只是習慣於作威作福的董卓把自己當作了至尊。

不只是官僚上層和士人流行佩劍,就算普通老百姓也喜愛佩劍,甚至有的因為熱衷於佩劍而影響農業生產。
《漢書·循吏傳》記載了一則賣劍買牛的故事:(龔)遂見齊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儉約,勸民務農桑,令口種一樹榆,百本薤、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曰:“何為帶牛佩犢!”
龔遂曾輔佐劉賀,劉賀被霍光廢掉時龔遂受了牽連,漢宣帝時得以起複。龔遂發現齊地風俗奢侈,不愛從事農業生產,還有不少喜歡佩帶刀劍的,便要求他們把刀劍賣掉,然後購買耕牛和牛犢,從事農業耕種,人們生活逐漸富足起來。
漢人喜愛佩帶長劍。限於材質,青銅劍不能做得太長,否則太脆容易折斷,秦兵馬俑出土的青銅劍90多釐米,基本達到了青銅鑄劍的長度極限。鐵劍就不同了,因為韌性及延展性較好,鐵劍在保持強度的同時可以做得更長,從出土的實物來看,漢代鐵劍一般在80-120釐米之間,廣州南越王墓曾出土一口長達146釐米的劍,這在出土的劍中迄今已知是最長的。在徐州獅子山漢墓出土的陶俑中,有不少是佩劍的,只不過是把劍直接畫在俑身上,這些劍基本上都是雙手長柄劍,從劍長與身高的比例來看,劍長約為120釐米左右,劍鞘上有紅色或黑色的彩繪,劍柄的裝飾也各不相同,有平續纏繞的,有纏出柄箍形狀的,也還有的疑似是包的鮫魚皮,還有的可能是套有多個金屬環。另據《漢書》記載,劉秀曾賜給馮異七尺玉具劍,廣川王劉去因仰慕古代勇士,曾製作七尺五寸劍佩服,漢七尺五寸相當於現在170多釐米,這是記載中最長的佩劍。
那麼漢人的佩劍,僅僅是一項佩飾嗎?
答案是否定的。
東周至兩漢,是我國歷史上擊劍最為盛行的時代。西漢淮南王劉安的太子劉遷,喜愛擊劍,且自以為無人能敵,聽說郎中雷被善於擊劍,就要求比劍,雷被儘管一再辭讓,還是誤中太子,差點招來殺身大禍。看來西漢的雷被也確實是劍術高手,而劉遷儘管水準不太高,但也不失是一位尚武的貴族少年。在史書中還常可以看到某人“好擊劍”、“學擊劍”這樣的記載,如西漢東方朔“十五學擊劍,十六學詩書”,司馬相如“少時好讀書,學擊劍”,尹翁歸“喜擊劍,人莫能當”,漢末田疇“好讀書,善擊劍”,崔琰“少樸訥,好擊劍,尚武事”,曹丕“善騎射,好擊劍”,曹彰“好乘汗馬擊劍”等,不一而足。這裏說的“擊劍”是指我國古代以劍實戰的擊刺技術。

因為擊劍的興盛,漢代已形成了成熟的劍術理論,如《漢書·藝文志》記錄了一本名為《劍道》的書,共三十八篇,可惜已亡佚;因為學劍者眾多,也相應出現了一些劍術名師,形成了一定的師承關係,如曹丕在《典論·自敘》中說“余又學擊劍,閱師多矣,四方之法各異,唯京師為善。桓、靈之間,有虎賁王越善斯術,稱於京師。河南史阿言昔與越遊,具得其法,余從阿學精熟。”也就是說,史阿學劍於王越,曹丕學劍於史阿,從而掌握了全國劍法最高的“京師流派”的擊劍技術。可見,擊劍是佩劍者普遍學習且引以為傲的一項技術,佩劍之風的養成,決非是葉公好龍之舉,而是尚武精神的直接外在體現。
在流傳至今的漢代畫像石中,動感十足、張弛有度的擊劍比武的場景亦是屢見不鮮,其中所描繪的執劍人物形象,有以短入長者,也有以劍對劍者,還有劍與鉤鑲所搭配使用者。這些畫面正是當時社會中人們佩劍、擊劍風氣盛行的生動寫照。


作者:裝束復原 劉在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