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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正义与邪恶的审判:中国法官“舌战”十国,将日本战犯送上绞刑架

2023-04-08 23:14 作者:一位电影研究者  | 我要投稿

梅汝璈(1904年11月7日—1973年4月23日),字亚轩,江西南昌人,律师、法学家。1946年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了举世闻名的东京审判,对第一批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定罪量刑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1904年11月7日,梅汝璈出生在南昌青云谱朱姑桥梅村。1916年至1924年之间在清华学校学习,1924年考取公费赴美留学项目,入读斯坦福大学,1926年获得文学士学位,进入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学习,1928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29年归国后曾任教多所大学,曾任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部长王世杰的助手;1946年,并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任中国代表法官,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之审判日本对亚太地区引发大规模战争和伤害所应负之责任。1973年在北京逝世。

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最后一个法西斯国家——日本已临大厦之将倾。1945年7月26日,美、中、英三国政府签署了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8月8日,苏联宣布加入该公告。公告第十款规定: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争罪犯,将处以法律之裁判。

1946年2月15日,盟军统帅麦克阿瑟根据各盟国政府的提名,正式任命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十一名法官:中国的梅汝璈,澳大利亚的韦伯,美国的希金斯,英国的帕特里克,苏联的沙阳诺夫,法国的柏乃尔,加拿大的马克杜古,荷兰的洛林,新西兰的诺斯克鲁夫特,印度的帕尔,菲律宾的哈那尼拉。

对于政府与国人赋予的重任,梅汝璈欣然接受,向前来采访的记者慷慨吐露心迹:"审判日本战犯是人道正义的胜利,我有幸受国人之托,作为庄严国际法庭的法官,决勉力依法行事,断不使那些扰乱世界、残害中国的战争元凶逃脱法网。"他认为,法官应当具有相辅相成的仪表,因得悉十一个法官中有九个年长于自己,便蓄起上唇胡须,使自己增添了几分老成与威严。

1946年3月19日,梅汝璈肩负祖国与民族的重托与期望,自上海登机东飞日本,诚如当时报载:"清算血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官梅汝璈今飞东京。"

刚柔并济争得一席

中国虽然是同盟国中受侵略最惨的战胜国之一,但审判长由澳大利亚韦伯法官担任,美国、中国、英国、苏联、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印度、新西兰、菲律宾十一国法官的座次问题,开庭前预演时就发生了争议,因为庭长韦伯宣布入场的顺序为美国、英国、中国、苏联、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印度、新西兰、菲律宾,把中国法官的座次排在英国之后。梅汝璈立即对这一安排提出强烈抗议:“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且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十四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接着,他愤然脱下象征着权力的黑色丝质法袍,拒绝“彩排”,他说:“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电影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大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由于他的据理力争,庭长当即召集法官们表决,结果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按日本投降各受降国签字顺序安排。这次预演虽然推迟了半个多小时进行,梅汝璈终于为我国争得了应有的位置,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

费尽心血判处首恶

在对战犯量刑方面,再次发生激烈的争辩。一些来自未遭到日军过多侵略践踏的国家的法官们不赞成处以死刑(其中最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印度法官巴尔甚至主张要以“慈悲”为怀和国家犯罪不应追究个人责任等原因无罪释放25名战犯)。

为了伸张正义,梅汝璈根据审判过程中两年来收集的日军暴行,例如在南京大屠杀中令人发指的暴行,较之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单纯用毒气杀人残酷百倍,主张对南京大屠杀主犯松井石根必须处以死刑,同时也努力收集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梅津美治郎、南次郎等侵华主犯的罪证,并全力争取将这几个首恶判决死刑。

最后,表决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终于将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七名罪恶累累的首犯送上了绞刑架!

在法庭最后环节的工作——判决书的书写问题上,梅汝璈再次以其凛然正气和爱国之心为中国人争得了荣誉和尊严。当时,有人主张判决书统一书写,但梅汝璈认为,有关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行的部分,中国人受害最深,中国人最明白自己的痛苦,中国人最有发言权,因此,这一部分理当由中国人自己书写。经过他的交涉,由这次历史性审判而形成的长达90余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留下了梅汝璈代表4亿多受害中国人民写下的10多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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