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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论 0002

2023-06-28 16:59 作者:739047852  | 我要投稿

既然写完了迷信那自然而然的又想到了下一个词“信仰”。再查一下:“信仰指对某种思想或宗教及对某人某物的信奉和敬仰,并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哲学家沃尔特·考夫曼定义的信仰:“一种强烈的信念,通常表现为对缺乏足够证据的、不能说服每一个理性人的事物的固执信任”。而这种表象的解释同样不是我想要的结果,那就继续自力更生。

 

从表面来看,信仰当然可以说成是“信徒的敬仰”。但其内在,却是为了明确并强化对自我认可之追求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而树立在意识中的一个目标或者榜样。因此“被信仰体”与自我利益认知的趋同性以及引领性,就是信仰关系成立的关键,而这必然会成为一个对自我追求与结果,都具有明显指导性作用的行为依据和对比参照物。由于最终都是每一个人的自我目的认知,那既可以大到宏观人类和自我世界观的建立,也可以小到具体的生活和利益获取方式。又因为这是通过自我主观的认可,甚至是筛选解读所建立的,所以就不一定是绝对的原物。人们会不自觉的只去摘取自我需求部分,这当然会造成某些相对夸大和缺乏客观完整性的特征。

 

综上可以理解,对比较深层的生活状态或者追求,出现认知与解读困难的时候,自我最容易产生信仰。而迷信所解决的是表面一些的,也更现实的自我行为不自信,这时候在追求目标上一般都没有什么困惑。

 

可以再详细的分析一下:

首先,不同点信仰的重点是“信”,在此建立的是一种利益方向和榜样意识,所以其追求的,也一定是以“被信仰体”本体为象征的相关性目标。那在此就会有很强的排他性,至少没有对这个信仰对象失望之前,会长期保持这种状态。而迷信的重点是“求”,是为了增添行为自信的一种精神工具,所以其追求的是通过“被迷信体”来实现自我的其他目的。既然只是工具,那至少在主观上就不会存在排他性,工具这种东西谁会厌恶又多又好呢?毕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嘛。注: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个“求”更应该是“用”。

 

其次,相同点他们都会对自我所相信的对象本身,产生无条件的相信,其另一个称呼也都叫做“盲从”。所以又都带有顺从意识和替自我解读功能,可见二者具有一定的表面趋同性,甚至是互通性。但与其说迷信具有一定的信仰倾向,我更愿意说信仰必定会带有一些迷信的色彩。总之,这都说明了为什么有些人会信的专一,而有些人则谁都可以去信,经常是拜完了菩萨再拜灶王,甚至会出现各种专业分工。即便迷信在很多时候也表现的比较专一,但这大多只是一种从众意识使然,或者是没有其他可以相信的选项与必要而已。

 

从字面上解释:“信”者,诚也。在这里都代表了对自我需求的诚实表达,不然的话,即便是神也无法精确回应,因此才会有“心诚则灵”的讲法。而“仰”者,举也。敬慕和钦佩必然会有方向性,这正是“信仰”与“迷信”的不同之处。“迷”者,惑也。“惑”者,心之乱。因此这只是一种迷茫之信,只有用而无心,有现实的目的,但是缺乏精神的认同,所以能发现迷信者对神灵会更多的表现为“怕”。可以说迷信还属于比较低级具体的,为自我行为而服务的意识需求阶段,信仰则上升到了高级的自我追求的精神建设层面。

 

信仰更有精神意义,属于利益认定,所以容易出现价值属性。迷信更有思想意义,属于行为选择,所以更像是依赖盲从。那这两者就可以构成一个简单的价值观体系,从而同时出现,甚至还会表现的更自然一些,这就是双方的互通性。现在可以做个归纳:“信仰属于内在的自我追求,迷信属于外在的日常行为”。万物皆可“仰”,也都可以“迷”,其根本不在于他们是谁,而在于自我的认知和需求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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