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死7伤!湖南汝城6·19房屋坍塌事故调查公布,5人移交司法处理
长沙讯 10月12日,本报从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曾引发社会较大关注的湖南汝城6·19房屋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已于近日公布。
2021年6月19日12时37分,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发生一起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34万元。这起事故虽然未达到重大事故等级,但性质较为严重、影响较为恶劣。
坍塌房屋位于汝城县卢阳镇云善村塘介脚组,属于集体土地上的个人自建房,房主系何义勇,房屋占地约112.9m2,6层(局部7层),长18.8m~20m、宽5.82m、高21.3m,建筑面积约780m2,砖混结构。
2021年6月19日,何超联系挖掘机师傅何建峰和两名拖渣土司机前来开挖地基,当天6时30分,放完鞭炮后开始施工。何超按照其父何春养的交待,要求何建峰操作挖掘机开挖地基时,要比隔壁何义勇的房屋基底挖深100mm。何建峰从西北角靠何义勇房屋位置开始开挖,开挖初始发现地基土质较差,基本为烂泥,开挖实际深度约1.4~1.5m,长度约9m。至11时50分左右,因外运渣土污染房前道路,被巡查的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当场责令其停工整改并暂扣了运土车辆。随后,何超、何建峰、何春养等人陆续离开施工现场准备去吃中饭。12时35分,县城管局执法人员驱车离开现场。12时37分左右,何义勇房屋整体向西南侧倾覆坍塌,并将洗车棚压倒,共造成12人被困于坍塌房屋内(其中洗车棚内1人),何建峰停靠在施工现场的挖掘机被压入土中。



事故发生后,当地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经过18小时全力救援,12名被困人员全部救出。其中,7人生还,5人遇难。整个应急处置过程行动迅速、救援有力、效果明显,未发生次生事故。
经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坍塌房屋地基土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且房屋整板基础上部受拉区未配置钢筋;因毗邻房屋拆除和开挖地基,改变了原基土的侧向约束,促使地基变形,地基承载力单侧降低,导致整板基础断裂;加之该房屋为单跨砖混结构(一个开间),高宽比较大且上部结构开间方向刚度差,当整板基础断裂后失稳倾覆,导致瞬间坍塌。
经调查认定,汝城县“6·19”房屋坍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最终,有5人被移交司法处理:
1.何广林,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无设计施工图情况下,委托无施工资质、未经工匠培训的个人组织施工,所建房屋存在较大结构设计缺陷。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何贵芳,未经技术教育培训违规承接施工业务。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何春养,对地基开挖潜在的重大安全风险未进行辨识,对地基开挖可能造成毗邻建筑物损毁的潜在风险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何超,负责拟建房屋地基开挖现场作业指挥时,忽视地基开挖对毗邻建筑物潜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盲目指挥作业。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5何建峰,忽视地基开挖对于毗邻建筑物潜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盲目作业。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郴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
另有多名当地公职人员被建议追责问责和接受组织处理。
(《中国基建报》王鸿波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