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湛匀教授:什么是期权模式?
企业境外上市主要是三大模式,即红筹模式、VIE模式、期权模式。
陈湛匀教授指出:期权模式其实是VIE模式的另一种情况,即签署期权协议,使得离岸公司在法律允许时获得境内运营实体股权的独家购买权。

以下是陈湛匀教授的部分观点实录:


期权模式其实是VIE模式的另一种情况,即签署期权协议,使得离岸公司在法律允许时获得境内运营实体股权的独家购买权。如图5-15所示,那就是上市之后A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不是原先的实际控制人,而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主要是因为在成立D公司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现了对其控股,而后D公司又控制着通过红筹模式上市的C公司,C公司控制着境内的B公司,B公司通过结构协议控制着国内A公司,这样也就形成了A公司的间接海外上市的目的。
然后私募股权基金与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间内,如果B公司的利润水平超过了目标值,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要求履行期权协议,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其所持D公司的80%股份无条件转让给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行权后D公司的股权结构转变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9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股10%。这样A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将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变为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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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湛匀,著名经济学家,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投融资专家,拟人化资本运营系统理论创始人。任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上海市投资学会副会长,上海市商业决策咨询专家。
创造性地提出了统计分布监管资本流动等理论,已培养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百余名。已出版专著20余本,获得近20项国家级、省部级优秀科研奖,主持完成近30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部分课题研究结论和建议摘要已被国务院内参转载。
上海电视台《地产夜话——湛匀妙语》栏目主持人,中国第一财经、东方卫视、凤凰卫视等媒体特邀嘉宾,在《东方大讲坛》《世纪讲坛》等栏目所做电视演讲深受好评。
长期受邀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和国外大学学生授课,与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的知名高校进行系列学术交流,长期专注于金融资本、高新科技企业、中小企业成长等研究,在多家知名公司担任董事,孵化不少企业成功上市,帮助不少企业成为行业领导品牌,指导准上市公司、预上市公司近百家企业走向资本市场。
走访过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誉为具有国际视野、深受欢迎的实战型金融专家,具有高度的行业前瞻思维。由复旦大学出版他的拟人化《企业新生命》和《企业新资本》系列畅销专著和碟片广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