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复旦大学法学硕士考研必看详细全方位信息经验指导
学院介绍
复旦法学院依托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区位优势, 走出了一条以国际化为特色的发展道路。与哈佛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等十余所世界一流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了稳定的院际合作关系,互派师生到对方开展交流学习。我院的留学生教育也走在国内前列,2010年起开设全英文授课的“中国商法”国际硕士项目,每年招收十余名留学生;本科留学生的规模和质量也不断提升。
复旦大学法学院历来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培养。1993年在新加坡举办的国际华语大专辩论赛中,复旦大学代表队一举夺冠,队员严嘉、季翔为法律系学生。2001年以来,法学院先后有九个班级获得“上海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9年,2005级本科班获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法学院学生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一等奖一项。2003年, 复旦大学代表队获“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中国赛区第一名,代表中国赴美参加国际比赛。
2023招生计划1:2023预计招收统考生13人(05方向拟招收5人,其余方向各拟招收1人)。2:学制三年。3:本专业按研究方向分别组织复试,复试方式暂定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报考方向的综合知识。
4.理论法学考试内容以法理学、宪法学为主;应用法学考试内容以刑法学、民法学为主。
2023研究方向
01(全日制)法学理论
02(全日制)法律史
03(全日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4(全日制)刑法学
05(全日制)民商法学
06(全日制)诉讼法学
07(全日制)经济法学
08(全日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9(全日制)国际法学
2023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
③722理论法学
④839应用法学
参考2022考研大纲
2023未出新大纲
科目代码
722
科目名称
《理论法学》
一、主要考试内容范围1.法理学部分:(1)法学绪论;(2)法律的概念、特征与分类;(3)“法律是什么”的各派理解;(4)法律要素;(5)法律渊源、法律效力与法律体系;(6)法律关系;(7)权利、义务、权力以及人权;(8)法律责任;(9)法治原理;(10)立法原理与制度;(11)司法原理与制度;(12)法律程序原理;(13)法律方法中的法律解释、漏洞填补;(14)法律的历史发展与世界主要法系;(15)法律与经济、政治、道德、科技等社会诸因素的关系;(16)法律与正义及其它主要价值。2.宪法学部分:(1)宪法的概念;(2)宪法的历史发展;(3)宪法的制定;(4)宪法的基本原则;(5)国家性质;(6)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7)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8)选举制度;(9)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概说;代议机关;国家元首;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军事领导机关;(10)宪法实施及其保障;(11)宪法解释;(12)宪法修改;(13)违宪审查制度;(14)现行宪法及历次宪法修正案;主要宪法性法律。
二、试卷结构题型及分值:(1)简答题(每题 10 分,4 题共 40 分);(2)论述题(法理题 35 分,宪法题 20 分,2 题共 55 分);(3)比较题(每题 10 分,4 题共 40 分)。另外,宪法学还有:(4)案例或事例分析题(每题 15 分,1 题共 15 分);法理(75 分)+宪法(75分)=150 分注明:如果试卷结构有所变化,不再另行通知。
三、参考书目孙笑侠 主编 《法理学》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年周叶中 主编 《宪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0 年 第五版 附:现行宪法及历次宪法修正案;主要宪法性法律。
科目代码
839
科目名称
《应用法学》
一、主要考试内容范围1.刑法学部分:刑法基本原则;刑法效力;犯罪定义;犯罪特征;犯罪分类;四要件理论;三阶层理论;二阶层理论;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未完成形态;共犯;罪数;刑罚种类;刑罚目的;刑罚裁量;刑罚执行;刑罚消灭;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2.民法学部分:民法体系与一般原理;民法基本原则;民法渊源与适用;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责任;法律事实;法律行为;代理;时效;物权法一般原理;物权的特征、类型与效力;物权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非典型担保;占有;债法一般原理;合同法一般原理;合同通则;典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人格权法一般原理;具体人格权;一般人格权;侵权责任法体系与功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与归责事由;侵权责任构成;侵权责任承担与救济。
二、试卷结构五种题型,满分 150 分一、名词解释(总分 10 分,2 道题,每道题 5 分)二、简答题(总分 20 分,2 道题,每道题 10 分)三、论述题(总分 40 分,2 道题,每道题 20 分)四、材料分析题(总分 40 分,2 道题,每道题 20 分)五、案例分析题(总分 40 分,2 道题,每道题 20 分)刑法学(75 分)+民法学(75 分)=150 分注明:如果试卷结构有所变化,不再另行通知。
三、参考书目1、高铭暄、马克昌 《刑法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 年 第九版 请选用最新版本2、张明楷 《刑法学(上下)》 法律出版社 2016 年 第五版 请选用最新版本3、《刑法学》 编写组《刑法学(上下)》(马工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年 第一版 请选用最新版本4、李世刚 《民法总论概要》 复旦大学出版社2021 第一版
复试线
2023:总分350、公共课55、专业课90
2022:总分360、公共课55、专业课90
2021:总分355、公共课55、专业课90
2020:总分360、公共课55、专业课90
复试录取
2023:
由于复试名单和录取名单官方没有给出详细专业划分,故无法很好得出具体数据,可参考:2023预计招收统考生13人(05方向拟招收5人,其余方向各拟招收1人)。
2022复试:
法学理论2人(初试分数380、390)
法律史 1人(初试分数379)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人(初试分数368)
刑法学2人(初试分数341少干计划、368)
民商法学 3人(初试分数380、381、384)
诉讼法学 1人(初试分数366)
经济法学3人(初试分数374、374、419)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人(初试分数364)
国际法学 2人(初试分数374、382)
2022录取:
法学理论1人(初试分数380)
法律史 1人(初试分数379)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人(初试分数368)
刑法学 1人(初试分数368)
民商法学 2人(初试分数381、384)
诉讼法学 1人(初试分数366)
经济法学1人(初试分数419)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人(初试分数364)
国际法学 1人(初试分数382)
2023复试简介
为做好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确定复试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本学院采取差额复试,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末位考生都进入复试。法学硕士按照各个专业方向分别确定复试名单。
二、成立复试专家组
学院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方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参与复试,每个复试专家组不少于 5 人。
三、复试安排、考核内容、提交材料等要求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进入复试/未进入复试结果将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暂定 3 月 21 日左右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复试时间:3 月 28 日。
复试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 2005 号,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法学院(具体会议室安排详见法学院一楼公告)。
4.考生于复试时提交本人①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和②包括学习科研经历的个人陈述。
5.复试是对考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所报考专业的综合知识与技能、外国语水平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6.每名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四、考生成绩评定
考生的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占 8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占 2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022真题回忆
应用法学
一、名词解释
1.死缓
2.民事权利能力
二、简答
1.未遂
2.夫妻间家事代理
三、论述
1.刑法的缓刑制度
2.物权效力
四、材料分析
1.刑法第3第4第5和第49条分别体现了法的什么价值
2.对一般人格权的条款理解
五、案例分析
1.吴某抢了王某手机(3000元),又从他手机里转了4000元给自己,这个转钱的行为怎么定性?理由?
2.李某是餐厅服务员,在收钱的时候把1000故意输成了10000,吴某给他就转了10000,这个行为怎么定性?理由?
3.吴某事后发现了,和朋友刘某去找李某要钱。李某不给,吴某和刘某打算把李某捆起来,威胁他给钱,在捆绑过程中造成李某重伤,吴某和刘某害怕被酒店其他人员报警,就放弃了捆绑李某的想法,离开了现场?这一行为怎么定性?理由?
4.国外的甲公司和我国的乙公司打算签订中外合资协议,双方就协议事项已经达成协商。但甲公司认为乙公司设备老旧,应当进行技术革新,因此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进行技术革新后再签订协议,乙公司投资2000万进行技术革新,将要完成时甲公司以国际营商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为由决定不再签订协议。
乙公司是否可以请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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