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我)是“可畏”,你才对我笑的吧?——重逢
写在前面
这不是一个传统关于碧蓝航线的同人文。
只是作为本人练习文笔而借可畏这个角色的一些设定来描写两个原创的角色,如果您介意的话在这里就可以退出了。
对因为标题进来的读者和粉丝深表歉意。

“别走!墨云!”
那是我第一次,在人前哭得稀里哗啦。
那时,还是初中生的我,失去了唯一的玩伴,失去了可以分享的知音,更失去了最喜欢的女孩子。
我追着那辆载着她的车,跑啊,跑,周围越来越黑。那辆车的车灯打开了,成为了愈发深邃的黑暗中唯一为我指明方向的明灯,然而,它却离我越来越远……
再一会,另一束光照进漆黑的世界,唤醒了我的意识,我,从睡梦中醒来。
唉……这是我第几次做这个梦了。我不耐烦地掀开了被子,习惯性地拭掉眼泪后,轻手轻脚地从上铺床位爬下来,在尽量不吵醒舍友的前提下开始洗漱,收拾东西。
然而,等东西收拾得差不多了,我才反应过来,今天是星期六,三位舍友都回家了,只有我还留在宿舍。
仔细想来,我估计还沉浸在那个梦里,还有因此而勾起的,与她的回忆吧,所以才这般迟钝。
说是收拾东西,其实不过是带上纸笔手机水壶,和一个除此之外空空如也的背包罢了。今天有个地铁车站旁的展览馆三楼要办淘书会,新书二手书都有,只要有耐心基本都能淘到心仪的甚至是已经绝版的好书,对于喜爱纸质阅读的我来说可以说是不容错过。
毕竟只是去买书,我也懒得穿得多好看,从床下的柜子里随意抄出一套衣服套上,甚至连稍微有些蓬乱的头发也没整理,就这样挎着包出门了。而此时的我还不知道,我很快就会因为这个决定而后悔莫及。
地铁站口离我的大学校门很近,我熟练地过卡,上车,顺便打开碧蓝航线,准备在这一小段路上清掉日常,再戳一戳我那誓约后,取名为“墨云”的可畏。至于为什么是可畏,一是觉的可畏本身性格可爱,二是觉得如果墨云能穿上可畏的衣服该多好看呀。
哈哈,我可真是无聊到悲哀啊……

“别走!墨云!”
我扒在车的后玻璃窗上,车外的男孩子全力奔跑,追赶着这辆载着我的车子。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清雨哭的样子,我从来没见过他这么不冷静,明明天天就抱着一本书,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你这个样子,不害得我也想哭了吗?
人类的双腿不可能跑过机械,更何况那时的他不过是一介书呆子初中生。
他离我越来越远,街景好像模糊了,变成一片片混杂在一起的色块,又渐渐褪去了颜色,陷入一片漆黑。
“墨云,起床啦!”
然后,我被一阵女声唤醒。
自从跟着爸爸搬家后,这已经是我第几次做这个梦了……
“墨云?起床了吗?”
“嗯……没有!”我不耐烦地一手扒拉过被子,使其盖住脑袋。
那个声音却不依不饶,“哟,起床气这么大,又梦见你那小男友了?”
“啊啊啊啊啊啊!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八婆,早知道就不告诉你这件事了!
然后,声音的主人干脆直接掀开了我的被子。
纯白,又被束起的长发在射入房间的阳光染上些许金黄,湛蓝清澈的眼眸正含着半分恶作剧的意味盯着我。光辉,或者说打扮成光辉的女孩子强行占据了我的视野。
“好了好了,快起床了,穿衣服!我们还要一起出门呢。小~可~畏~”
今天,是我俩约定好一起出cos去漫展的日子,最后,她选了光辉,而我则选了可畏。
而这时的我,由于不堪羞辱,决定对眼前的女孩子实行打击报复。
“哟,诗语,你看看你的胸,为了cos光辉垫了不少吧~”
她那化过妆后显得精致的脸多少有些变形,天蓝的美瞳也掩盖不住此时她眼中放出的杀气。
“看来,你是需要姐姐教你怎么好好做个淑女?”
……坏了,她入戏了。
如果不是因为她已经换好了衣服化过妆,这事绝不是小打小闹就能结束的。只是一阵小风波后,我开始换衣服,化妆。
我将挂在胸前的塑料戒指取下,它本是我儿时戴在手上的,后来随着成长以及一些别的原因,我不再将其戴在手指上。于是我将其用红绳串起,戴在脖子上,不知不觉都已经戴了七年了,原本金色的外装也逐渐褪色,一片一片地剥落,与不加修饰的银色底子相互交错,有一种异样的美感。
此时,因为可畏的黑白礼服带有领带,而且会稍微露出上半胸口,为了防止突兀,还原可畏这个角色,我将它取了下来,收进包包。而此时的我还不知道,我很快就会因为这个决定而后悔莫及。
在我换衣服的时候,我明显感受到来自诗语那幽怨的目光。
“干嘛盯着我?”
“唉,都不知道你是吃什么长这么大的……”她鼓起脸颊,盯着我的胸。
虽然我cos可畏甚至都不需要垫,但是你也不需要散发出这么大的怨念吧……
我戴好假发,在全身镜前审视着自己。
象牙白的长长双马尾,暗红的瞳孔,打过粉后显得精致的皮肤,还有出自我手,完美到不行的黑白礼服。啧,不愧是我。
“嗷!可爱可爱!可畏快让姐姐抱回家!”
“呵~没有咱的手艺,这姐姐你还当不上呢。”
是的,诗语身上的衣服当然也是我做的。
我们俩带上必备的家伙什,就这样出门了。好在今天是星期六的大早上,大学校园里没什么人,不然我们可太引人注目了。
地铁站里校门口很近,我们就这样熟练地过卡,上车,然后在车上一边清清碧蓝的日常一边稀稀松松地聊着天。
清完日常,我打开我的游戏机,想在到站前开一把怪猎,顺便摸一摸,那只被我取名为“清雨”的艾露猫。
不知道,清雨还有没有玩怪猎呢……

仔细想想,那时候我可真是丢人。
“墨云!我们结婚吧!”
在幼儿园时期放学回家的路上,还是个小鬼头的我,甚至连结婚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是受我们的母亲边走边闲聊时没来头的一句“你们天天粘在一起,要不干脆结婚吧?”这样开玩笑的唆摆下,便没头没脑地对她说出来这句话。那个所谓的戒指,也不过是我从某个不知名的玩具上拆下来的。
现在想起来,那时就在一旁她俩,被我这样的行为逗得捧腹大笑,完全没有身为人母的自觉。
“好呀!”而那时的墨云,很认真地回复了我,还笑着向我伸出手来。我便学着电视里上演的那样,郑重其事地单膝下跪,为她戴上“戒指”。我甚至连戒指该套哪只手指都不知道,但是又下不来台,最终心一横,戴在了她的左手中指上。
现在我才明白,戒指戴在中指上的意思不是结婚,只是订婚罢了。
不过,我们已经快五年不见了,恐怕连订婚也无从谈起了吧,本来也不过是小鬼头的一时兴起。
“市展览馆/XX购物广场,到了,请要下车的乘客提前做好下车准备。”
广播将我的回忆打断,我跨起背包,随着假日稍显拥挤的人流,下车了。
说起来,跟我一起在这个站下车的coser真多啊,是展览馆那边办展了吗……算了,也不关我事,虽然我也玩游戏,看动画,但是现在要我去那种拥挤得不行的展览会,我心里实在是抗拒。
我目的明确,一条直线,穿过一二楼办漫展的区域,向展览馆三楼进发。

“啊!骗子骗子!”
下车后,我死活也不肯往前挪一步了,在市展览馆下车的那一瞬间我才感觉到不对劲。
什么啊!明明跟我说是个小规模的展子,连哄带骗地跟我说只要cos可畏陪这家伙走上两圈就回去了,怎么到市展览馆了!这丫不是我们市最大的漫展项目吗!?
“哎哟,来都来了,你还想跑不成?”诗语拉着我的手臂,面上带笑,似乎在庆祝奸计得逞。
然而,我们俩的小吵闹很快引来旁人围观。
“咳…”我清清嗓子,挺直腰板,迅速进入装淑女状态。“光辉姐姐,这里稍显嘈杂,我们先换个地方吧?”
诗语脸上笑意更浓,仿佛早就知道我会这样反应。毕竟,从初二转学开始,我跟着爸爸到处跑,后续转学更是不计其数,在陌生人前装好孩子可以说是非常习惯了……除了和我长期相处,或者关系甚好的人,才会知道我私底下也不过是个稍微任性,还有点阴沉的游戏宅。
而眼前的这家伙,可以说是完全抓住了我的软肋。
诗语牵起我的手,答道:“好呀,小可畏,姐姐就带你去逛逛吧~”
然后,她拉着我往会场里走,还附在我耳边轻声说:“在这一点上,你还真是特别适合cos可畏呢。”
就这样,我不情不愿地跟着她入了场……
你给我记住!

淘书会的人并不算多,就算是三五成群来的人,也会因为安静的氛围而不会过于吵闹;书商与发行商都会分开摊位,单独向有购买意愿的客人单独推销;也有些书商在清一些库存书。
但是,要说好东西最多,最实惠的,果然还是二手书卖场。这个地方非常挑读者水平,如果眼光够毒辣,甚至可以以低价收购已经绝版的好书。哪怕买不到那种极品,也可以用低价购入公认的佳作。
一整个上午,我都在边走边看,渐渐,我的背包被装满,甚至手上也提了一袋。
“啧,稍微有点太重了,今天就到这里吧。”
我自言自语,提起东西,准备回程,然而这时,我却看见了一本让我在意的轻小说。
那已经是初中的时候了,我偶尔在杂志上面看见的短篇,讲述身为移动图书馆的人偶少女和一名退役王牌飞行员相互搭档,收集拥有神奇力量的幻书。(原型为《丹特丽安的书架》)虽然只占了杂志很少的篇幅,但是我却看得津津有味,杀伐果断,善良却不矫情的男主人公;娇小可爱,知识渊博,表面上刀子嘴实际却意外善良可爱的女主人公。他们的旅程,剖析着人性的黑暗,却又将人性的光辉与温柔娓娓道来。让我非常着迷。
后来这些短篇被整理成册,正式作为轻小说发布,我也是下了血本购入了全套。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轻小说,但是,后来的轻小说很少再这样触动我了,或者说,是这本轻小说完全超纲了。而这次,这本书的作者时隔多年,居然出了后续!(现实是根本没出,只是在小蓝鸟上冒了个泡说可能再续写)
算了,再多这一本也不多。
“老板,这书……”我指着宣传牌向老板打招呼。
不等我说完,老板两手一摊:“没咯。”
“……”我愣了一下,印象中这本轻小说也不算很热门啊,出了新书也不应该会一下就卖完了吧。
“如果你实在想买的话,去一楼外围吧,我们在那也有个卖轻小说的摊位,其实货都给那边了。毕竟经理感觉轻小说就该摆在那种地方。”老板无奈的耸耸肩,最后还向我抱怨了一句:“明明那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轻小说。”
深表赞同。
于是,被逼无奈的我只好下楼,走进漫展区域,好在是在一楼外围,不需要交入场券的范围,不然光这一张入场券就够我再买四五本书的了。虽然可以以后再到网上买,但是如果能早点看到心仪的小说,我倒是不介意挤一挤人群。
然而,当我挤过人群,好不容易才来到摊位前,拿起那本心仪的小说,我还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节假日出来挤人堆……”

诗语为了不让我跑掉,居然把我拉到摄像区,到处勾搭别人来拍照。
面对着各种“小姐姐好漂亮”的称赞,我实在是高兴不起来,毕竟是被逼着出来,怎么可能高兴呢,我本来也不算那种喜欢在人前表现的类型。
好在是过了一上午,诗语也觉得她太过分了,这才肯放过我,说认真陪我到处走走逛逛,逛完请我去搓一顿。
就这样,我们逛着逛着,闲聊起来。
“对了墨云,自从那以后,你们都没有联系了吗?”
“不是都跟你说过了嘛,毕竟那时只是初中生,哪来的手机啥的,就算父母之间留了联系方式,这么多年过去也失效了。”
“不过你不是还对他念念不忘吗?毕竟从幼儿园玩到大,而且还订~婚了呢。”
诗语特意将“订婚”二字加重语气,还要带上几分暧昧,分明就是在拿我取乐。
现在出门在外,还套着可畏的外表,多少还得注意形象,我也懒得跟她闹,毕竟回头路人看见光辉和可畏打架估计得出名,让人恨不得逃离地球的那种。
我忍住了没有发作,恰好这时,一本轻小说闯入了我的视野。
是那本小说,清雨不遗余力地向我推荐的那本,那时陪他一起看完了全套,但是故事还没结局就草草停更了。
我神使鬼差地走到摊位前,捧起一本封装好的小说,是时隔多年的续写。如果还能见到清雨的话,用这本书给他当做礼物,他一定会很开心吧。
诗语见我对她的挑衅不做反应,还走到一个没什么人气的摊位捧起书本,她溜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将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说起来,你那个小男友很喜欢看书来着,你说会不会在这遇见他。”
我苦笑着回答她说:“怎么可能,按他那巴不得独来独往的性格,肯定会说……”

“节假日出来挤人堆的人,多少脑子有坑。”
“嗯?”
“诶?”
不知道和谁说出来一模一样的话语,墨云清雨两人互相向声音的源头望去。

如果说眼前扮作可畏的女孩子可以说是西施再世,我恐怕已经是沉底的鱼,摔落的雁吧。
精致五官摆着疑惑的表情,看起来格外的可爱;微微露出的胸口大方展示着她女性的魅力,细嫩无暇的皮肤又将少女感体现得淋漓尽致,那一身极度还原的黑白礼裙更是让其少女与庄严尊贵的气质完美糅合,简直可畏就是从游戏里走了出来。
“好漂亮……”
糟了,不经意就这样评价别人了,明明随意评价他人是很不礼貌的。
我一时慌了手脚,想赶紧向眼前的女孩子道歉,生怕给她留下坏印象。
“清雨?”然而,道歉的话还没说出口,那个女孩子先开口了,还叫出了我的名字。
这让我非常疑惑,我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只好呆呆地望着眼前美得让我不敢动弹的女孩子。
她脸上的疑惑已经消失,转为了微笑,“是我哟,墨云。好久不见了。”
墨云……真的是你吗?
我突然开始后悔,我为什么没有认真挑一套衣服,好好把自己收拾收拾再出门……
此时,我突然想起了些什么,望向了墨云稍稍露出的胸口。
果然,没有啊。毕竟只是小鬼头的诺言,她早就忘了吧……
而且,如今的墨云,已经是这样的大美女了,以往和我一样阴暗的她,现在也穿上这么好看的衣服,打扮得如此美丽,大大方方地在人前展示自己了。
真好。

“是我哟,墨云。”
真的,好久好久不见了,你还是这副随意的样子呢。
还记得吗,我们从小就是同志呢,在别人出门疯玩的时候就我俩懒得动弹,一起看书,一起玩游戏。
笨蛋,从幼儿园开始就勾搭我,天天说以后要怎么怎么样,好像要把我绑在你身边一样。真没办法,谁让我们互为知己呢。还信誓旦旦的说要结婚什么的……
而这时,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胸口,想要去抚摸那早已褪色的“戒指”。
糟了……
“好久不见,你已经变得那么漂亮了呢,过的还好吗?”
那是清雨的客套话,从小就与他相处的我很清楚,他这是闹别扭了

就这样,在时隔五年后,相恋的两人在意想不到的场合,意想不到的时间,在误会中重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