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项目讲解|加拿大自雇移民

2022-04-12 17:05 作者:移民晓知识  | 我要投稿

加拿大”自雇移民”是什么?

加拿大一直是一个非常欢迎移民的国家,有着种类丰富的移民项目例如联邦快速通道,各省省提名项目,以及各类联邦试点移民项目。

其中,联邦自雇移民是加拿大政府推出的商业移民项目,该项目主要为从事文化,艺术和体育行业的人士而创立。申请人需要有文体行业的相关从业经验,且申请人有意愿和能力在加拿大从事艺术或体育领域的自雇工作。

顾名思义,”自雇“ 就是自己雇佣自己,自雇移民的申请人在移民加拿大后,不会占用加拿大劳动力市场的雇佣机会。自雇人士可以自行在加拿大创业或投资,以个人能力为自己创造工作并实现盈利,并可以为加拿大的文体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申请自雇移民需要满足哪些经验要求?

申请人在近五年内需要有不少于两年的文体从业经验,且经验必须来自于:

1. 若申请人从事文化领域的工作:

  • 申请人拥有两段不少于一年的文化行业自雇经验,或;

  • 申请人拥有两段不少于一年的,参与世界级文化活动的经验,或;

  • 申请人拥有一年的文化行业自雇经验以及一年参加世界级文化活动的经验;

2. 若申请人从事体育行业的工作:

  • 申请人拥有两段不少于一年的体育行业的自雇经验,或;

  • 申请人拥有两段不少一年的,参加世界级体育活动的经验,或;

  • 申请人拥有一年的体育行业自雇经验,以及一年参加世界级体育活动的经验;

  • 申请人愿意在加拿大以自雇的方式在加拿大开始工作;

3. 申请人必须通过体检及无犯罪调查;

4. 申请人在联邦自雇打分表中评分不得低于35分(满分100),评分表如下:

自雇移民申请材料及方式?

纸质申请所需材料为:

  • 证明主申请人学历的相关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等;

  • 语言成绩单,如英语IELTS, CELPIP的G类成绩单,法语类TEF,可同时递交英语和法语成绩;

  • 证明在过去五年内至少两年在文化或体育领域自雇经验或获得富有影响力的业界奖项的相关证明;

  • 证明配偶或同居伴侣在加拿大境内外的教育经历,加拿大境内的教育经历需要递交就读至少两年的专科以上文凭;

  • 证明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或同居伴侣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家庭成员的关系(如适用);

  • 所有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包括护照首页和签证页;

  • 提供曾居住过6个月以上的所有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主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出生证明、结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如为同居伴侣,需提供与同居伴侣居住连续至少12个月的相关证明,如联名账户、租房合约、电费账单等;

  • 如申请人中包含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 符合要求的照片。

自雇移民面试经验分享

如果说纸质材料是申请的基础,那么面试才是决定成败的关键。

不同于其他移民项目,自雇移民是一定要过面试这一关的。面试将会在香港进行,申请者将与审理的移民官面对面交流。通常面试会持续一个小时以上,面试官会针对以下问题进行验证:

1、过往的经历是否真实,是否满足自雇移民的基本条件;

2、对商业计划和未来的业务进行深入了解,判断申请者是否有能力在加拿大继续从事自雇业务;

3、核实申请者的实际英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专业能力。

面试将用英语完成,申请人可以请翻译,但如果全程不能用英语沟通,也会对申请产生影响。

整个过程移民官都是以一个质疑者的身份出现,提出的问题往往非常刁钻,需要申请者的合理解释,打消移民官的疑虑。可以说,面试的过程极具挑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面试都是集中安排,在几天的时间内安排一批自雇申请者面试,如何在众多申请者中,尤其是在同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也非常重要!在同一批接受面试的申请者中,可能有几个音乐老师、美术老师、设计师,在这些竞争比较激烈的职业中要有自己的独特性展现。

所以在自雇移民申请递交完纸质材料后,准备面试是更重要的工作。最好提前准备好所有可能面对的问题,过往的经历、未来的计划、移民官有可能提出的挑战等等。并且最好用英语来准备应对的回答,一年的准备期完全来得及。

在面试后几天内,就会有最终的结果。如果失败会收到拒签信,如果成功会继续完成后续的体检、指纹、护照等一系列流程。

网红也可申请加拿大自雇移民

在2021年最新版加拿大国家职业类别NOC中出现了Influencer (影响者),其新编号归类于NOC55109。

这个职业类别的加入,意味着今后国内的网红就可以通过这个职位移民加拿大了。比如抖音博主、微博大V、知乎/小红书红人等等都符合该职位的定位。

只要网红们有自己的自媒体平台或者账号,有一定的热度和粉丝数量,并且通过网红身份有一定的经济收益,都有机会拿到加拿大绿卡。


项目讲解|加拿大自雇移民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