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驳回,要不要复审?
“专利被驳回,要不要复审?”回答这个问题,关键在于通过专利复审能否最终获得专利授权或者大概率授权,以及需要付出多大代价进行复审。
这里,我们立足专利申请文件和专利驳回之前的审查情况,根据近阶段的实践经历,从复审机构和流程设置、当前现状、复审考量、复审建议、参考案例等多个角度,探讨分析当前条件下进行专利复审的可行性策略。
1.复审机构和流程
专利复审属于一种行政救济方式,专利申请被驳回以后通过复审程序可以继续进行审查。当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专利局所属的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履行专利复审的职能,该部门与其他专业审查部和多地审协中心属于并列的内设机构
驳回专利申请进入复审程序后,首先进行前置审查,即仍由该专利申请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通常为期一个月。若前置审查认定可以撤销原驳回决定,则复审程序结束,返回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查;若前置审查坚持原驳回决定,则由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进行合议审查,通常由三名审查员组成合议组“仅针对驳回决定所依据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
2.当前现状
从复审数量看,《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报告》[3]公开的数据表明:“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复审请求7.6万件,同比增长39.2%”。以发明专利为例,2021年审结的发明专利有126.6万件,其中授权的发明专利是69.6万件,那么就有57万件发明专利未授权,而发明专利的复审请求量是7.36万件,在未被授权的发明专利中的占比是12.9%。也即是在每10件未被授权的发明专利中就有1件专利提出了复审请求,表明公众对发明专利审查结果的认可度较高,复审请求的占比属于低位水平。
从复审效果看,“在审结的发明专利复审案件中,撤销驳回占47.2%”,这表明发明专利通过复审有近一半是能够撤销驳回,专利复审的救济功能发挥明显。但是撤销驳回只是中间状态,并不代表该专利申请最终一定能够授权,还需要继续审查才能确定最终结果。
从复审周期看,“复审请求的结案周期平均为16.4个月”,也即是平均周期接近一年半。从今年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个周期有延长的趋势,表明复审案件存在数量继续增加和审查周期延长的现实问题。2017年8月开始实施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增加了专利复审优先审查,要求复审优先审查在7个月内审结。可以预知,专利复审行政部门承担很大的工作压力,面临审查队伍建设和审查任务繁重的供需矛盾。
从复审关注度看,我们注意到近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各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从整体上看复审案件的占比较少,特别是近两年的复审案件均为0件,表明复审案件低于无效案件的关注度,也表明近两年复审案件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和指引较少。“2021年,共受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7628件”,这与专利复审请求7.6万件相比,在数量对比上仅为复审案件的十分之一。因此,专利复审仍然是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的主要工作。
3.复审考量
从专利申请文件看,这是复审考量的客观基础。一方面要看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另一方面要看说明书中实施例的内容。如果权利要求书保护的范围较大,而对应的说明书又有多个发明点和足够详实的实施例,那么这种专利申请文件可以通过进一步缩小权利保护范围而进行复审。
从申请人看,这是复审考量的主观基础。申请人对于专利申请驳回会有疑虑和失落感,在进行复审或不复审的决策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和盲从性。如果连续有多个专利被驳回,则会进一步降低对专利授权的信心,因此申请人对专利复审的主观需求并不强烈,若没有充足的理由,申请人并不愿意付出额外的开销进行专利复审。
从审查意见和答复陈述看,这是复审考量的前期基础。如果审查意见对事实认定和/或规章适用存在认识偏差,而对应的答复陈述又缺乏针对性和辨析性,经过少于两次审查意见后就被驳回的专利申请,则具有复审的潜在可能性。
从复审现状看,这是复审考量的现实基础。专利复审行政部门经历机构调整改革后的时间并不长,专利复审的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公众对复审质量和效率有更高需求和期待。专利复审优先审查是一个可选途径。
4.复审建议
做好复审评估。结合表2,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对专利复审进行评估。评估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加客观的认识前期被驳回专利的实际情况,让专利复审具有客观依据和可操作性,减少和避免专利复审决策的盲目性和盲从性,因此可以成为申请人实施专利复审的流程要求,也可以是专利代理机构委案复审的前置程序。复审评估通常需要计入到复审成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