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学》 亚里士多德 (二)
1
与这些哲学家同一时代,或在他们之前,产生了一个以毕达哥拉斯命名的学派。
所谓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不仅推进了数学的研究,而且沉浸在了数学里面,他们就认为“数”是万物本原。
在自然所有的原理之中,数理是第一位的,所有的事物从创造到存在,无论是归于火、土或者水,都不如归于数。数值的变化可以成为“道义”,还可以是“魂魄”,可以是“理性”,也可以是“机会”,同样的,万物都可以用数来解释。
他们又看到了比例和音律的变动也是可以用数来计算的,这样,他们就联想到,自然万物好像都是由数来组成的,数也是世间第一原理,组成数的要素,也就是组成万物的要素,全宇宙也是如此,并应该是一种乐调。
他们把万物的数和音律收集起来,把它们进行排列,使全宇宙的每个部分都有一个完整的秩序,如果哪里有不足,他们就加以补充,使之完满。比如数的完结被认为是10,那么宇宙的全部也应该是10,天体的全部也是10,但是可以看见的天体却只有九个,那么他们就相对应地造出第十个天体来凑足数字。
2
我们考察的目的就是找到这些哲学家把什么设定为本原,并且找出它们是如何与我们讨论过的那些原因相联系的。
显然,这些思想家们认为数目既是作为事物质料的本原,又是构成它们形式和永久状态的本原。
数的要素就是奇与偶,奇数代表有限,而偶数则代表无限;“元一”就是来源于奇偶(可以是奇,也可以是偶),其他的数字都是出自“元一”,就像前面所说的,全宇宙就是数字的一个系列。
这一学派的其他一些人说存在十对本原,下面把它们按顺序排列出来:
有限 奇 一 右 男 静 直 明 善 正方
无限 偶 众 左 女 动 曲 暗 恶 长方
有限与无限,奇与偶,一与多,右与左,雄与雌,静止与运动,直与曲,光与暗,善良与邪恶,正方与长方。
阿尔克迈恩好像曾经也有这样的想法,无论是他从那些人那里得到启发,还是那些人从他这里得到启示,他们的学说都是很相似的,他说什么事都不是单行的,世道很多时候是两种情况,比如黑和白,甜和苦,善和恶,小和大。看起来他只是很初级地探索到了事物的对立物的问题,而毕达哥拉斯派则讲清楚了这些对立物有多少以及它们都是什么。
从这两个学派中我们可以得到这些知识,即对立物是事物的本原,它们有多少以及各自都是什么。
但是他们也没有讲清楚这些本原是如何被放置在我们所命名的那些原因之下的,他们似乎把元素归于质料,因为它们是实体的内在部分,由此实体才得以构成和塑造。
3
从这些旧的说法中,我们就可以全面地了解古人所说的“自然是由很多元素组成的”这句话的涵义,自然的元素是“众多”而非“一”。但是也有另一些人把宇宙作为一个“实是”,他们所说的有高低之分,各家学说与真实的自然现象的贴合度也不一样。
我们在这儿去研究自然,肯定不能很详细地阐述他们的想法。他们所说的“实是”就是“一”,但不是用“一”来创造“实是”,这种说法与一些自然哲学家的观点有些不同,自然哲学家说的是把“实是”作为一个方面,把“一”当作物质来创造实是。自然哲学家认为万物有变,他们却说“宇宙不变”。
这恰恰是目前所考察的问题,巴门尼德似乎考察的是定义中的一,而麦里索则考察的是质料的一,基于这个原因,前者认为它是有限的,而后者则认为它是无限的。
然而克赛诺芬尼则是第一个提出有关一的问题的(因为巴门尼德被认为曾经是他的学生),他没有给出详细的说明,似乎也没有理解这些原因的本性,但当谈到整个物质宇宙的时候,他说,一就是神。
现在这些思想家们,正如我们所说,基于我们考察的目的是不必去研究的,例如其中的两个人,即克赛诺芬尼和麦里索就是这样。
但是巴门尼德的话似乎很有价值,因为他认为,除了存在物之外,非存在物是不存在的。只有存在的事物存在着,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在我们关于自然的著作中更加详细地讨论过这一点)。他不得不追随可观察到的事实,并且假定存在物是定义中的一,而不只是我们感觉上的一。他设定了两种原因和两种本原,把它们称为热和冷,即火和土,他把热与“存在”相联系,而把冷与“非存在”相联系。
4
从之前所说的和那些明智的人的讨论中,我们已经知道:一方面在最早的时候,人们认为第一本原就是有形的(因为水、火和其他类似的事物都是物体),有的人认为只存在着一种本原,还有人则认为存在着多个本原,但他们都认为本原是具有质料的。从另一个方面讲,有些人在这种原因之外又设定了运动的来源,有人认为是一种,有人则认为有两种。
在意大利学派之前和之后的学者都没有讲清楚这些问题。但他们有时候也会使用两种原因,其中一个就是运动的来源,他们认为存在着一个或者两个。
但是毕达哥拉斯学派却以同样的方式认为存在着两种本原,但是增加了对它们来说特别的东西。他们认为,有限和无限并不是某些其他事物的属性,例如火、土以及其他类似的事物,但是无限本身和一本身就是他们所表述的事物的实体。这就是为什么数目是所有事物的实体。关于这一点,他们是正确的。
而在有关本质的问题上,他们开始进行讨论并且下定义,但还是把质料讲得太过简单了。他们只是在表面上进行了定义,认为这些定义中最初的主体就是被定义的事物的实体,就像人们假定“两倍”和“2”是相同的事物,因为“2”是“两倍”所表述的最初的事物。但是成为两倍和成为2是不同的,如果相同的话,就会得出,一是众多的。——不过这样引申的结论,他们还真的是完成了。
我们能够从这些先哲和其后来者身上学到的东西,就是这么多。
5
在上述那些学术体系之后,产生了柏拉图的哲学。他的学说虽然大体上跟随这些思想家,但是和意大利学派也有很多不同。
在柏拉图的青年时代,他很熟悉克拉图鲁和赫拉克利特的理论(一切可感觉的事物都处于变化之中,不存在于关于它们的知识。因此,想要认识事物是不可能的)。
苏格拉底忙于对伦理问题的研究,忽略了作为整体的自然世界,他在这些伦理问题中寻求普遍,并且首次集中注意于对事物的定义。
柏拉图接纳了苏格拉底的观点,但是主张把问题从这些可以用感觉探查到的事物,转移到另一种“实是”上——因为可以感觉到的事物是不断变化的,没办法固定下来,也不可能给它下定义,那么所有的规则也不可能从这里出来。
这样的另一种事物,柏拉图称为“意第亚”(ideai,理念),认为“可感事物”必须靠“非可感事物”来命名。所有可以感觉到的事物都基本符合意式(意第亚式)的说法,但是又比意式复杂很多,而且凡是从属于意式的事物,名字都相同。
(理念,是柏拉图哲学中最重要的术语,目前没有最为贴切的汉译。大致来说,理念就是“理想的,完美的模型或者形式”。从这个完美模型或形式中,人们感知到了完美和善。)
此外,在可感事物和形式之外,柏拉图说,存在着数学数目。它占据着中间位置,不同于永恒与不变的可感事物,而与形式存在着很多相似之处,而形式自身则在每个事物中都是独特的。
6
既然“形式”是所有其他事物的原因,柏拉图认为,形式的元素就是所有事物的元素。作为质料,大和小就是本原;作为本质的现实就是“一”。因为它是来自于大和小的,通过在“一”中进行分有,并且出自数目。
柏拉图同意毕达哥拉斯派的这种观点,即“一”是实体,并且不能表述其他事物,而且柏拉图也同意,数目是其他事物现实的原因。但柏拉图的独特之处则在于,他设定了一个“二”,从大和小中构建出了无限,而不是把无限作为“一”。这种观点也是独特的,即数目可以存在于可感事物之外。毕达哥拉斯学派则认为,“事物就是数”,并不把数学对象放置在形式和可感事物之间。
柏拉图与毕达哥拉斯派的分歧就在于,他使得一和数目分离于事物而存在。而他对于形式的引入,则是由于他对于定义的考察(因为早期的思想家们没有接触过辩证论),他主张在二之外还存在着其他实体,是由于他认为除了最初的事物之外,所有的数目几乎都可以从二中生成,就好像是出自某种塑料之类的材料一样。
但是实际看来,并不是这个样子的,柏拉图的理论也并不健全,因为它们使得事物出自质料,形式只生成一次。但是我们所看到的则是,一块质料只能生成一个桌子,而一个人却可以制造出很多桌子。
柏拉图对于这些问题就是这样想的,对照上面的各小节,显然,他只用了两种原因:本因和物因。
形式是其他一切事物的来源而成为事物的本因,元一是形式的来源而成为形式的本因。这就明白了,形式是可感觉的事物的本因,而元一是形式的本因。而它们所含的物因就是一个“二”,是“大”和“小”。
此外,他已经把善和恶的原因归于质料了,正如我们所说,一些之前的学者就已经这么做了,例如恩培多克勒和阿那克萨戈拉。
(关于“理念”或者说“形式”,柏拉图《理想国》第七卷
“依我看来,为了能引起观念性的思考,事物必须同时产生属于矛盾性质的或相互对立的感觉;否则就不会引发观念性的思考。(换句话说,首先要感知到不同)。
由感觉形成的模糊的观念、记忆所提供的一个认知对象,当你与之相遇时,无论它是近还是远,都只能是‘X’与‘X’的相对、相反者,这样才能引发观念性的思考。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想到要问“大”和“小”实际上是什么的原因。理性必须把大和小作为单独的实体来加以考察,而不是混在一起。这就是我们区分我们所谓的可知领域和可见领域的方式。
如果‘一’本身被看得清清楚楚或为任何别的感觉充分把握了,那么它就没有任何力量去引向实在(因为没有对比,就不能触发思考。)。”
《理想国》第十卷
“我们通常的观点是,任何具有多数性的的事物,我们只用一个单一名称称呼它时,这类事物便含有一种单一性的特殊形式或理念。
现在让我们列举出你想要列举的多样性事物来。比如说,你是否会让我们说有许多床和桌子?但这两件家具仅仅包含两个理念,一种是床的理念,另一种是桌子的理念。
那么我们必定会说,制作两件家具中的任何一件,都要求匠人观看理念,然后制作出我们使用的床或桌子或别的东西。
但是,没有一个工匠制作理念自身。他怎么能制作理念自身呢?(理念或者说形式本身只是在思维意识中生成的一个概念,它只能存在于思维中,类似于我们设想的忽略一切干扰后的理想光速,它在现实中并不存在。)
那么,一个人能够——至少在某种意义上说——创造所有这些东西吗?我想最快的方法就是拿着一面镜子并随处都带在身上。你会很快就创造出我刚才提到的所有事物——太阳、天空、大地、你自己以及所有别的动物、植物等等。
但这里创造的是影子,而不是实在的真实事物。
同样的,画家也不过是影像的另外一种创造者,不是吗?画家制造了一张床,但那也不是一张真实的床。
现在,我们有三张床。
第一张是“理念之床”,但我把它称为“实在之床”。我想我们会说,它是神工的产物。我的意思是说,还有谁能够造呢?
第二张是木匠制作的床。它是在现实中存在的真实的床。
第三张是画家制作的床,如同前面所说,它是床的影像。
你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看一张床,斜着看,直着看,或从别的任何角度看,并且那张床就会显得不同,但床的实质没有区别(也就是“形式”不变)。这种情况适用于一切东西。”
柏拉图将“理念”或者说“形式”看做神造之物,并且神在制造这一张床时,必然是以最完美的方式完成的,所以形式的床只能有一张。同样的,每一个事物,神都是只制造一种最完美的形式。所有这样完美的形式,只能在人们的思维中,经过神的启示后,才获得线索。人们不断地创造新的现实,只不过是为了不断接近神的完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