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以目”典故
据《国语•周语上》:周厉王暴政,搞得民怨沸腾。为压制言论,他派出许多密探监视百姓,一旦发现有人非议朝政,马上抓去杀头。高压之下,人们在路上相遇不敢交谈,只是彼此用眼睛互相看看,即“道路以目”。周厉王沾沾自喜,自以为“吾能弭谤矣”。三年后国人暴动,他被放逐到彘。
注解:“吾能弭谤矣”,意即我能够消弭诽谤了。周厉王被放逐之处“彘”,即今山西霍州。
典故成语“道路以目”,常用以形容人民对残暴统治的憎恨和恐惧。鲁迅《伪自由书•止哭文学》有用例:“此后要防的是‘~’了,我们等待着遮眼文学吧。”
《国语•周语上》相关原文:“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