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交易规则

融资融券是一种金融交易方式,它允许投资者通过借入资金或借入证券来进行投资。具体来说,融资融券就是在证券公司可以办理一张“信用卡”,融资是指投资者从券商处借款购买证券,然后再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时间归还本金和利息;融券则是指投资者先借入某只证券,然后再将其卖出,最后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时间归还给券商。
用来干什么呢?加杠杆!融资融券可以帮助投资者放大投资规模,提高收益,但同时也增加了风险。对于盈利能力较强的人“如虎添翼”,而对于盈利能力一般却“敢闯敢干”的人可能会是“灾害”。因此,投资者在使用融资融券时需要谨慎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先做好准备,熟悉规则,才能有所衡量,有所准备。
一、开户资格
融资融券业务的开户资格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者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投资者需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
3、投资者需符合券商规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净值要求;
4、投资者需具备一定的交易经验和知识,了解融资融券交易的基本规则和风险;
5、投资者需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如中国证监会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券商可能会有不同的开户要求和标准,具体以券商公布的规定为准。同时,投资者在使用融资融券时也需要注意风险控制,避免过度杠杆化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二、交易规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融资融券交易规则:
1、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2、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
3、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也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
4、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规则和限制。
三、担保物
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或融券时,应当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是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基金、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
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1、上证180指数/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2、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3、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4、被实施风险警示或者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证券,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A股股票,折算率为0%;
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四、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当保证金可用余额为负数时,投资者将无法开仓交易。造成保证金可用余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可能有:(1)投资者持仓股价波动导致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下降;(2)相关证券折算率下调;(3)相关证券被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4)应还利息及费用数据较大等。
五、维持担保比例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信用账户内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100%。
目前维保的预警线是150%(关注线),最低维保比例即平仓线为130%。
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130%时,券商会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次一交易日)内追加担保物或部分平负债,确保跌破维保后T+1日收盘维保达到130%,否则会触发强制平仓,确保平仓后维保达到130%。
六、提取担保物
如果您已经了结全部融资融券债务(含息费),您可以提取信用账户中的担保物。如果您的信用账户尚有未了结融资融券债务(含息费),在维持担保比例高于300%时,您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或其他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七、集中度限制
持仓集中度是指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持有某一只或某一类证券的总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
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普通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根据委托成交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信用账户内某一只或某一类证券的持仓集中度,不得超过本公司规定的上限。
备注:
1、开通融资融券的条件是:拥有6个月的交易经验+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满50万。条件满足后可以咨询证券公司,视情况做准备。
2、参与融资融券,意味着“加杠杆”,比如自有资产100万,申请两融额度100万(后续资产追加可以自助随时上调额度),使用时,自有资产*折算率=保证金(现金不折算),融资时保证金有多少就可以融多少。
3、交易所4月底发布一则《担保物集中度》管理新规:规定交易所7月31日起要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向市场公布前一交易日单一股票担保物比例信息。
证券公司应当重点关注单一股票作为信用账户担保物总量占其上市可流通量的比例(即单一股票担保物比例),结合股票估值、股价波动、上市公司经营等因素加强风险识别。
每个交易日,对于前一交易日单一股票担保物比例在25%以上且该股票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证券公司应当不晚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对于该股票的客户担保物集中度在70%以上且维持担保比例在300%以下的客户,暂停接受其融资买入该股票的委托,并可以采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此类情况下,投资者正常展期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