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义词 番外》 HCY水仙文 飒炸

正文指路:CV8679686

我终于还是见到那个男人。
虽然那个时候的我早已经毕业离开了上海,离开那家存留他们的美好与我的遗憾的书吧,也是许久未尝到领班最拿手的爱尔兰咖啡。甚是怀念。
我时常想起那个书香和咖啡香漫溢之地,甚至在梦里,也会回到某某一个兴致缺缺的午后,外头的阳光已经照得很斜。我站在吧台里,顺着视线直直望去能看见他们的角落,他们的位置,那充满绅士风度的男人挽起歌手的手,举到唇边很虔诚地吻住。歌手笑得像个小朋友,也会偷偷脸红。
那时候我脸上会不知不觉地漫上潮红,心跳加速,仿佛被男人抵在左胸前的那只手是我的。
男人的眼睛躲在长长的刘海里,翘长的睫毛像是扑扇的羽翼,扑扑扑地就会飞上天。可那永远遮不住的是他看向身边的人儿时流露出最自然的柔光,那是我见过胜过金光的灿烂。想起来也惭愧,不自量力的我曾经为了交人物写生躲在吧台里偷偷画过他,被同系一起打工的朋友抓了个正着,朋友举着我的画稿被我追着跑了半个厨房,喊了一声:你把人家眼睛画残了!
我趁他在转角停下,一把夺过画纸来放到眼前一看,还真是画得不好。
然后我问他,“那你画了什么,我看看。”
眼前的人愣了一下,别过头尝试掩饰自己的尴尬,在我的严刑逼问之下他才嗫喏地道出实情:他画了炸炸。
看见他的作业以后,我俩对视两秒,然后指着彼此大笑起来。我们多像个笑话。
我想起那阵子读太宰治先生的《人间失格》时,里头有一句话,————竭力想把觉得美的东西原封不动地描绘为美,是幼稚和愚蠢乃至完全谬误的。
那时候我还不明白那句话的意思,后来也没能完全明白。
那年少的时光飞梭,窝在懒人沙包里喝着爱尔兰咖啡度过了多少个午后,我曾经很要好的那位朋友也甚久没联系了。
可能是我逃离了他们,也可能是它们逃离了我。
我在一家音乐厅里再次遇见那个男人,他大名华立风,是一名钢琴师。
他的白色钢琴落在舞台中央,被管弦乐队围在正中央,肃穆的灯光打下,把他的脸映得惨白,头上也染了金箔。这画面让我瞬间梦回书吧角落里的直立琴,感觉一下逊色了许多。
我在座位上托腮欣赏着他绝伦的演出,一时湿了眼眶。
……
那个年代的书吧里总单调的播放着同一种音乐,店长挂着笑和我解释,书吧总是要营造出这样的氛围。店门两旁的玉兰壁灯枯燥得是同样的黄,角落里的直立琴只是摆摆美一般没人碰,只有华立风和炸炸光临的某些时候会给我们来几首即兴演奏的福利。
我的大学记忆简陋得似乎只有他们称得上色彩。
可恰恰是他们唯一的色彩,促就了我那一片阴暗潮湿的地带。我不愿意再去回想,生怕心里被种下的那根刺某一天反过来咬了我一口,我跪坐在地上哭求着记忆的饶恕,让太阳驱赶当年所有的阴霾,它却吹不走当时候的雨。
我只能说我太糟糕了。
炸炸泛泪的眼眶还有犹豫的表情,屋檐落下的雨幕把色彩斑驳的丙烯画硬生生切成两半。我再也拼凑不起来。
以至于后来的日子里,我在各种节目中看见各种要求明星歌手唱两句情歌说两句情话的,回避着主持人的炸炸只是笑笑不语。节目组特意切换到他的镜头,仿佛是想让全网看他笑话,看他在聚光灯下又无助又闪躲的样子。他的麦传出浅浅的呼吸声,耳机里他的声音离我太近,近得让我想起他倚在华立风琴边唱歌的时候,那残忍的时光里最柔软的时候,我的眼泪会不由自主地悲伤起来。
台上,钢琴师的十指在琴键上飞走,娓娓道来一首悠长凄美的故事,我一边抹眼角一边翻阅节目单,发现曲是华立风谱的。
怎么说呢,当时候我一边哭一边想着,我分明在他身上看见了炸炸残留的影子。
好像是有一片阴影罩在他头顶,无论何时何处都附随着他,让他这一生永远走不出炸炸的故事。
座位上的我盯看着洒在他身上的光给他在脚底留下的一圈黑影,冷笑一声,哼,除了活该我再也想不出别的辞藻。那圈影子像是潜伏在暗处的恶魔,随时预备着扑上来把他一身的光辉咬成碎片,留存他在孤独和伤痛中度过余生。
谁让他背叛了他们的感情。
但我又试想想,或许他们都没有错呢。
他们那么美好,而世界又那么糟。
也许不是谁背叛谁的问题,是韶光背弃了他们,于是他们背弃世界。
我默默地注视钢琴师信手拈来的演奏,钢琴古板的音色在他手下每一声都唱成了华丽的乐章,我却听不见。我看见他闭上眼睛,任由手指记忆自由引领他的弹奏,那叫一个自信。蓦然想起来以前炸炸喊他的时候用的另一个名字,他都笑得灿烂:飒飒。
飒 飒。
我在心底默念一遍。
约莫这个时候,再也没有人抱着一杯抹茶拿铁眉眼弯弯地叫你飒飒了吧。
你们都向阳奔去,怎么会渐行渐远。
音乐会完美地落下帷幕,我的心灵受到大大的震撼,费了好大的劲才成功浮出水面,然后便是久久的叹息。
呆到散场以后我在音乐厅外遇见飒。他褪去了华服,纯粹的雅气也一并被削去,台上台下恍若两人。我直面他清淡的神色,心脏扑通扑通开始不受控制乱跳,仿佛是那年养成直至今天还改不了的烂习惯。
他站在路旁滑手机,身边路过好几个刚也看了演出观众,只是没人认出他。
手机屏幕光照亮他的正脸,惨白惨白的,我手中握紧票根愣站在原地,瞅中他眼角下滑里企图藏住的哀戚。那是藏不住的,因为于我而言那像极了有一次他在店里等炸炸,对着石英钟发呆的神情,委屈得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猫,恨不得用爪子挠那扇门,一边一声声喵喵喵地叫。
他抬头时我匆匆擦了眼角,他看见我了,首先朝我扯出礼貌性的微笑,然后徒然愣住了。他两个唇瓣微微分开,似乎有什么话想说,但他又往下咽了咽,接着起步向我走来。
很奇怪,我没有逃走,望着他逐渐放大的熟悉面容,竟然有勇气就那么盯着他看。
他也瘦了。路灯映得他的脸色苍白,浓浓的羊毛卷里托着一个巴掌大的精致小脸,像一只半夜出巡觅食的吸血鬼。
他像初次见面一样挂着和煦的笑,好听的声音把我从缥缈的记忆中抽回现实:你好。
我望入他的眼睛,那双我真的很喜欢的眼睛。以前形容像是黑洞,现在也想不起什么华丽的辞藻好形容了,只是,——这双眼睛是不应该哭泣的。
“你是不是上”
“我是。”我飞快打断了他。
他顿了一两秒,眼里的情绪明显有所更动,我猜他也许是想起炸炸了,不如说是我希望他想起了炸炸。但我看着他张嘴又合上,眼睛眨了又眨,欲言又止的样子,自己又快被撕裂。
我想一个箭步冲上去扇他几巴掌,撕开嗓子吼着问他华立风你他妈的和炸炸到底怎么了
到底怎么了啊
他没有说话,和我沉默地对视着,每每我回想起那几秒都觉得心房注满了酸涩的海水,摸不着光芒。
那家书吧,还在吗?他哽咽道。
我摇头。我不知道。我把我大学时光的回忆遗落在当年的风里,乃至今天都没有再踏上上海的土地。我不是太勇敢,太勇敢去把人类历史付之一炬,一股劲地往前冲,发誓永不再留念那被卷进时间的洪流里的一声叹息。我是太懦弱,懦弱得颤抖的指尖碰上画里的碎片,也会被当年的雨划伤了手,我懦弱得宁让它们化为轻薄的羽翼,消亡在那年夜的空虚里。
说来也可笑,我和这些伤害着我的东西,压根没有半毫关系。我只是任由它们伤害着我。
我说啊,那傻,傻得像极了爱情。
同样像极了他们。
但我不知道。那年我见证着他和他的相拥,我竖起耳朵倾听,仍然没有听见一句有关“爱”的字眼。啊,或许那原来就不是爱情,那年在我耳边响起的,只有心脏落水的声音。
连碎片都容不得我捡起来。
我第一次遇见他,便无可救药地爱上他。
后来飒和我说起他和炸的故事,是那年的炸没有和我说起的故事。
那犯法,我当然是知道的,只是法律的制裁仍然阻止不了我想冲上舞台去吻他眼睛的冲动。我发疯的喜欢上他,那年十九岁的我与他对望的那一刻起,哪怕他很快转移了视线,我亦清楚知道他并不是在看我,但我愿意去相信,也深深知道,我看见了什么——我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他。
你见过天使吗?他就是,他还沾染上了一丁点自命不凡的气质。但很干净,太干净了。
他一个笑容都能让我抛盔弃甲。
太奇怪了,我听见他在台上唱歌:谁不曾爱上自由,谁不曾独上高楼,谁不曾为梦放手。我大概是个聋子,听不见情绪沸腾的观众席,听不见耳旁砰訇的音箱,我听见的只是我的天使,他娓娓地给我唱起一首情歌,极度浪漫极度温柔的故事。
灯光汇聚、暗淡,他鞠躬的样子也是那么闪耀。
当周遭的声音回灌入耳,我终于听见了身旁的女孩子们撕心裂肺地喊着他的名字:华炸炸。
三秒后,他的背影消失,我和她们一同喊了起来。
华炸炸
华炸炸啊,我想我是疯了,我疯狂地爱上你。
为了追求他,我开始四处去打听他喜欢的东西,他喜欢音乐,喜欢唱歌,喜欢弹钢琴,喜欢玩摇滚;他喜欢冰抹茶拿铁,喜欢全糖奶茶,喜欢香草味冰淇淋,喜欢巧克力舒芙蕾。
这些向来不变,只是后来多了一样,他喜欢我。
他终于答应我的告白那天,天气是阴凉的,我俩呆在琴房里,我看着十七岁的他,那独属于我的十七岁少年的微笑,我笑着笑着就哭了。最高兴是终于如愿吻了他的眼睛。
那年他也是小小的一只,可爱得紧,但台上那个爆发力可是无人能比。我在没人的地方才敢牵起他的手,却总不敢看他的眼睛,因为他爱挂着笑,笑起来时眼睛里的丙烯画有光,过于迷人,而他被我盯着久了也会不好意思地脸红。每当回味起他的笑容总觉得自己被淹没在蜜糖里,淹死算了,我没想过爬出来。
我们恋爱的事情只有身边几个朋友知情,那年代流行地下恋情,得到一点东西总要失去点什么。
我当然知道他希望我们的恋情见光,我当然也希望能携着他的手光明正大站在大街上接受万人瞩目。但我不敢。我不是他们,可以为寻求刺激纵身跃下的他们,只为听风能有多快的速度。
是我还不够格,需要加倍努力才配得上一身光辉的他,我是这么想的。
我没舍得为了别人的见证,去放弃我刚刚得到这少部分的一切。是的,他已然成了我的一切。距离却还是太遥远。
我对他说,我只是个会弹钢琴而且还弹得不怎么样的小卒,待我当上钢琴大师,够格了,我在台上天天给你伴奏。那我们便是自然而然地走近了。他不作声,冲着我笑,许久后才缓缓道出,他争取到让我给他的校园演出伴奏的名额。
我乐傻了,拉上他转了好几圈,心想着那么好的男朋友哪里拐啊,恨不得狠狠抱住他将他揉碎在心间。
那些话都过去多少年了,时间将过往的人事,拉曳成影影绰绰的长影,誓言也随着我们流逝的年少变得浅浅淡淡,越来越不被重视,始终会被消耗殆尽。
我们终于还是没有公开。
在一个夜里,我拉着他的手爬上顶楼,在那里可以俯瞰整座繁荣城市最美的夜景和星星,看脚底下陌生人的奔走,汽车呼啸而去的匆遽,享受黑暗的同时也享受晚风,还有不夜的天空。
他的眼神太漂亮,我经不起诱惑,俯身吻住他的眼睛。
我听见他轻轻“嗬”了一声,带着笑意: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啊,问你好多次了到现在还不愿意告诉我吗。
我松开他,衣角被他攥在掌心里摩挲着,我感觉到一阵酥麻贯穿血液飘上了我的大脑皮层。我听见他低着头在笑,含蓄又莞尔。
很久很久以后的后来想起来,原来面对那个问题天真的是我。原来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原来。原来我到底为什么爱上他,因着什么喜欢他,都是个荒谬的错误。明明我没有把握,同时间又那么害怕失去。少年用愚勇换取纵容,留下来也的只有折磨。
但十九岁的我哪懂这些道理。人类不失去一些什么哪能得到一些什么。
我回答他说,那天看见你发光,我觉得你是我的天使。你是我的星星。
你是唯一可以牵动我心跳的执着,你是我这辈子唯一不想放走的风筝。
他呼吸都错乱了,我能看见他在颤抖,却死命眨着眼睛不让眼泪落下来。我忍不住,又去吻他。
他毕业以前就被一家娱乐公司签走了,大学都没念完。我目送着他坐上停在校门前的一辆保姆车,临行前他还朝我挥了挥手,是笑着的。我抿起笑,也和他挥别,回过神来只吃了一嘴的灰。
他啊,他就是那么优秀。他优秀得谁要是见他都会忍不住心动。
他要出道了,我真心为他感到高兴。这些都是他值得的一切。掌声、光芒、舞台、鲜花、彩带,他自来就适合这些灿烂的东西,他走到那里都是闪闪发亮的。
我不能忘记初遇他的舞台,他凭一把铁嗓子一副铁肺把周遭的路人都唱成他的歌迷,也把我唱成了最爱他的人。
我说他天生就属于这块料,他注定要不平凡。
也注定和平凡的我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不在的那段时间里我没有半秒能够遗忘他,我苦练琴,努力攀得更高,努力去配得上他。但我没能做到。
他请我去看他的演出,我看着他在台上光芒万丈的样子,看着歌迷们为他应援欢呼,看着舞台灯光因他闪烁,台下众明星也为他鼓掌。我喜欢这个样子的他,他知道我喜欢他这个样子。他努力把他最美好的一面放大到极致,从不辜负众人所愿。
但每当他在台上而我在台下,他在人群中而我在琴房,他在电视里而我在家里,喧嚣声充斥我的耳朵,镜头下那双清澈的眸子被放大,我伸手却触不及他。我离他好远。他离我好远。
好远。
我第一场个人正式演出,那年他出道第四年,在为筹备演唱会的事忙得不可开交。
我只悻悻地和他提了一句,甚至不敢给他音乐会的票。他开一场演唱会一万八千个人的大歌手,来那么一个简陋得只装得下五百个观众的音乐厅,看一个啥都不是的钢琴家演奏,岂不难堪死了。
晚上,演出前,后台。我却看见我朝思暮想的身影。当下我竟有那么不乐意。
他裹得严实,帽子戴得很低几乎掩盖住整个面孔。我看见他远远兴冲冲地向着我跑来,眼睛笑成了星星,双臂张开,准备扑进一个怀抱。
“飒飒!”
我往后退了两步。
才小心翼翼地接住他。
你怎么来了。我问他。
他埋在我的领子里,动作窸窸窣窣地像一只小猫在啃我的领结,声音闷闷地传出。你的第一场演出嘛,我当然要来。是你说的当上钢琴师就给我伴奏的,我可一直记着,不许食言啊。
我揽着他的腰,闭上眼睛,学着当年的他努力不让眼泪落下来。
要不是害怕劳烦造型师给我补妆,我早哭花了脸。
我俩不曾同居,甚至没有在同一间屋里呆过一晚上,——除了大学时期一起熬夜的琴房。
我在上海搞事业,他全国跑通告和演出。见面的时间少,通话聊天的时间也少。
他身为明星那可是一个大忙人,没有时间顾及这些情情爱爱的小事。我并算不上无私,我只是不忍心打扰他,让忙碌之余还要抽空给我回消息,他实在没有那么多时间耗费在一个平凡人身上。太不值得了。
但那时候的我坚持相信我们没有变,没有被这飞梭的时光打磨去了爱恋,我们依然爱着彼此,只不过成了小心翼翼。不再能够大义凛然的说,你是我唯一不愿放手的风筝。
你飞吧。你尽管飞吧。
最高的天空有美丽的曙光,有曼妙的乐曲,有细眯眼的月亮,还有彩虹和星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属于你的,那里有属于你一切的一切,唯独没有我。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数数也有十年。
但那算什么,不过一个人一生的八分之一。一晃眼就过去。留下的是在时光里残喘煎熬的人。
这八分之一里多数是平淡,没有轰轰烈烈,没有如胶似漆,更多的是遥遥无期。隔着屏幕牵不到他的手,吻不了他的眼睛。被距离撕开的心脏告诉我,笨拙的我负荷不了这份沉甸甸的感情。
它如同一块巨石企图压垮我,八方风雨袭击我,狂妄见到我会在这些噩耗之中如何痛苦,如何挣扎,如何低头。
我时常想着剩余的八分之七 我一个人怎么过。当然我根本不想懂这些。
书吧里的记忆和那暗淡的时光无瓜葛。
正是因为那里留下了许多美好,我太爱他抱着一杯拿铁对我笑的样子,我太爱他站在我的琴边肆意高歌的样子。只是我负不起。
我算不上最爱他的人。爱他的人多的是,有些爱甚至胜过了价值本身。
我不是这样子。
我爱他,由始至终,只因为他是他。
他还是他,不再属于我一人的他。
飒勾着唇角平淡地说完他和他的故事,眼里却没有一丝笑意。
我当下只觉得心酸。我见不得别人难过,尤其是像他这样不适合悲伤的人。我一旦见人难过,那难过仿佛是要放大好几倍再施加到我身上,我负不起这些伤痛。
我只是局外人,看着布幕缓缓降下。
掌声已经落幕了,诗章也提了落款。我终于明白炸炸所说的,只能是故事而没能成为现实。
他们并非不再相爱,他们依旧爱着彼此,这是我深信时光改变不了的东西,可是他们只能将这份过于沉重的爱意埋葬在回忆里,每每回顾时都会以一笑带过,仿佛那只是童话故事一角,不值得被世人提起。
两个趋光的少年最后背道而驰,只因为那距离于人类而言实在太远太远,是一条无从跨越的银河系。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里发光发热,那些无人问津的故事也会继续默默无闻下去。
回忆是风干的肉,心事沉淀在杯底。
我想起那年我在书吧里读了好多书,记忆极其深刻的是书里太宰治先生说过的一句话:如果能控制住粗鄙的狂喜, 就不会有深入骨髓的悲伤。
红衣女孩和飒一起踏入书吧的时候我亦明白了一些东西,
这份狂喜,这份悲伤,避无可避。
我说啊,那是爱情,却不止步于爱情。
只因光会向往更高之处,风亦不会永远绕着一个人吹。
忘了什么时候,我竟然心血来潮回顾了炸炸往期上过的节目,那档节目里炸炸还发着高烧,带病上场,让我记忆犹新。那是好久以前的选秀节目了,那首歌在耳机里唱响的一刻我愣住了,眼泪刷刷地就落了下来。
——明明你也还爱我 没理由爱不到结果
——只要你敢不懦弱 凭什么我们要错过
——夜长梦会多 你就不要想起我
——我等夜 监听你说多爱我
你知道有些痛苦洗不掉,有些爱意打磨不掉,
正如我还记得当年的小书吧里,那朝着钢琴师的怀抱飞奔而去的少年;我也仍然记得当年的故事里,在台下撕心裂肺地高喊着歌手名字的少年。
是啊,我们无法跨越银河,我的博物馆里再也找不到那幅丙烯画。
爱尔兰咖啡,还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但啊,我仍然任由它们伤害着我。
by//世界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