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起步(603557)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3年5月11日,ST起步(603557)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18号。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ST起步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
2019年4月17日至2022年1月17日期间买入ST起步(603557)股票,并在2022年1月18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符合以上索赔区间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案情简介
2022年1月18日,ST起步(603557)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3年5月11日,ST起步(603557)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18号。
同日,ST起步(603557)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上交所要求公司根据《事先告知书》,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进行自查,应及时更正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的相关内容并披露,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整改,避免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违法事实
经证监会查明,ST起步(603557)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起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道讯系统以虚构采购、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此外,自2016年起至2019年终,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章利民和梁继进、吴端雅、王天助、庄少卿4人发生股权代持行为,公司未在2018、2019年年报中披露。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二、起步股份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起步股份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公开披露了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财务报表。公司涉嫌通过虚构采购、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2018年、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2018年、2019上半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0.39%、14.57%。《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
处罚内容
一、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二、对周建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三、对章利民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四、对陈章旺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五、对吴剑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关于我们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