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这8种工资发放方式风险很大!
1、通过个人账户发放工资;
有些公司不通过对公账户发放工资,而是通过老板、老板娘或会计的个人账户发放工资,以这种方式来规避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而逃避责任。
2、多发工资不缴社保;
在求职过程中,有一些人发现缴纳社保后,每月到手的钱会变少。有的用人单位会以此为由,说服劳动者不缴社保、多发工资,而有的劳动者也愿意到手的钱多一些。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或不按规定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用人单位任性扣工资;
有的用人单位为防止员工跳槽,会扣下员工的一部分工资留到年底再发。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这种情况属于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全部工资。
4、现金方式发放工资;
随着支付管理制度的发展,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有些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而不使用银行代发。
5、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建筑企业等,将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按照工资薪金申报。特别是社保移交税局征收,建筑工人实名制后,这类企业的薪资合规性尤为重要。
6、补贴不申报个人所得税,违法;
公司没有把发放的节日补贴、交通补贴、通信补贴、生日礼金合并生成工资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企业和职工在不避税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最高可达45%,因此很多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而采用违法发放工资的手法。
7、大量员工零申报;
自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上调至5000元后,很多企业就将员工工资零申报了,但一个公司大量零申报,正常吗?和地区行业一比较,明显偏低,等待企业的将是税务稽查。
8、虚开发票抵扣;
这是目前很多企业常用的避税手法,不仅违规而且违法。企业将员工工资分解成基本工资、年终奖、过节费、各类补贴等进行发放,再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但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就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引起税务局关注和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