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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所浙江危房改造补偿律师-拆迁征地不履行补偿职责如何维权

2023-08-22 14:09 作者: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 我要投稿

  行政机关无论以何种名义拆除居民的合法房屋,都应当对其进行安置补偿或赔偿,否则构成行政不作为,属于违法行政。那么,拆迁征地不履行补偿职责如何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浙江舟山杨先生的住宅因为危房改造要拆迁,但经多次协商后,他与行政机关对补偿金额并未达成一致。随后他便收到了有关部门作出的《危房应急处置措施决定》,要强制拆除该房,他与街道办签了危房解危安置补偿协议,房屋被拆后,却再无人提及后续的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主体有权利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并且有义务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落实征收补偿安置等事宜。如果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补偿安置职责,可以向征收方邮寄《请求履行征收补偿安置职责的申请书》,如对方未予回应,就是行政不作为,可以进行复议或诉讼。

  本案的杨先生可以就补偿事宜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超过60日未收到任何答复,可以再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补偿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浙江危房改造补偿律师-拆迁征地不履行补偿职责如何维权”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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