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上元会计|会计年终工作实操宝典——税务处理篇
宣城上元会计|会计年终工作实操宝典——税务处理篇
税务处理是会计年终工作中重要的一环,既关系到财报的准确性又关系到税务风险。前几篇讲的盘点、往来账清理和资产减值等都对税务处理起到基础作用的。
一、关注有关会计科目可能隐藏的税务风险
现在的财务人员几乎人人都知道年终时要关注一下“其他应收款”,因为大部分财务人员都记住了财税[2003]158号的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
那么,除开“其他应收款”外,是不是其他会计科目就不需要关注了吗? 是:否!至少还应关注但不限于以下会计科目:
(一)存货科目的关注点
1、关注确保账实相符,根据盘点结果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和税务处理。尤其要避免存货的明细科目出现贷方余额。
2、关注“暂估入库”及后续情况
首先要关注截止12月31日货到票未到的“暂估入库”情况,在必要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在次年5月31日前仍然未收到发票的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3、关注存货盘亏的后续财税处理
对于在盘点中发现的存货盘亏,经企业按流程审批后应及时作出财税处理。税务方面需要关注两点:
增值税方面:正确区分是否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存货“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否则就不需要转出。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于存货盘点发现的盘亏损失,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办理,按规定办法计算损失金额,并按规定准备认定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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