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缺成本票?如何解决?
众所周知,建筑企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建筑企业每年可以获取大量的利润,但是同样伴随着的是建筑企业很多费用支出无法取得发票,造成了企业利润虚高,以至于税务压力大的烦恼。老板想节税又不知道该怎么操作,问公司财务也不知道。那么有没有办法去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国很多省份贫富差距较大,一些经济落后地区为了拉动当地经济,给企业提供了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入驻这些地方经济园区,就成为了建筑企业很好的一个选择,那么具体都有些什么政策呢?建筑企业又该如何选择呢?
1. 首先企业可以选择在园区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流部分利润出来,可直接申请核定征收,个税可达0.5%-1%,且无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节约了大笔税费,缓解了企业压力;
2. 如果企业觉得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麻烦,也可以直接采用自然人代开的方式,不用注册公司,不限制区域,几乎各行业,各类目的发票都能开具,且发票是地方税务局开具,发票真实性毋庸置疑,通过园区到税务局开票,综合税率可达3%-3.5%,一票一完税,企业无需二次汇算清缴。
3.若是建筑企业还需要解决增值税过高的问题,也可在园区新注册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分流公司部分业务及利润,在园区缴纳增值税,园区可奖励地方留存50%当中的70%-90%,例:企业当月缴纳100万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50%就是50万,企业可获得奖励35万-45万,且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到账。
以上几种方式都不用企业改变现有的经营方式以及办公地点,只需要注册到当地园区纳税即可,而且可以合法合规的帮助建筑企业解决成本票不足导致的纳税过高的问题,不必担心被查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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