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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猫城记》节录(4)

2023-08-17 21:06 作者:圆觉智  | 我要投稿

我本是个有点幽默的人,但是一时的怒气往往使人的行为失于偏急。猫人的怎样怕我--只因为我是个外国人--我是知道的;这一定全是大蝎的坏主意,我也知道。为惩罚大蝎一个人而使那群无辜的猫人连带的受点损失,不是我的本意。可是,在那时,怒气使我忘了一切体谅。我必须使大蝎知道我的厉害,不然,我永远不用再想安静的享受这早晨的运动。自然,设若猫人们也在早晨来游泳,我便无话可讲,这条河不是我独有的;不过,一个人泅水,几百人等着看,而且有借此作买卖的,我不能忍受。 我不想先捉住大蝎,他不告诉我实话;我必须捉住一个参观人,去问个分明。我先慢慢的往河岸那边退,背朝着他们,以免他们起疑。到了河岸,我想,我跑个百码,出其不备的捉住个猫人。 到了河岸,刚一转过脸来,听见一声极惨的呼喊,比杀猪的声儿还难听。我的百码开始,眼前就如同忽然地震一般,那群猫人要各自逃命,又要往一处挤,跑的,倒的,忘了跑的,倒下又往起爬的,同时并举;一展眼,全没了,好像被风吹散的一些落叶,这里一小团,那里一小团,东边一个,西边两个,一边跑,一边喊,好像都失了魂。及至我的百码跑完,地上只躺着几个了,我捉了一个,一看,眼已闭上,没气了!我的后悔比闯了祸的恐怖大的多。我不应当这么利用自己的优越而杀了人。但是我并没呆住,好似不自觉的又捉住另一个,腿坏了,可是没死。在事后想起来,我真不佩服我自己,分明看见人家腿坏了,而还去捉住他审问;分明看见有一个已吓死,而还去捉个半死的,设若“不自觉”是可原谅的,人性本善便无可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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