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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现象学 感性确定性与知觉

2023-08-15 01:08 作者:阳光可爱美少女_  | 我要投稿

感性确定性是本书认识的第一个阶段,他仅仅是一个被动的意识。  当我们直接的把某个知识当作我们的对象时,我们的认识活动只能是领会式把握。因此这整个对象就会全部展现出来。但是感性确定性是蛇皮,是脑残,他看见一个个别的对象时只能知道这个东西存在着,而存在者就成为这个个别事物的真理而被认识。意识是我,对象是存在者,这里的关系是先有了确定性才有了认识活动,意识要先知道自己是这一个存在者,才有认识可言。    但是黑格尔指明,一个现实的感性确定性是这个纯粹存在的例子。一块盐和一块糖,盐是咸的,糖是白的,而这两个现实的个别事物的共相是纯粹存在,换言之盐和糖都是纯粹存在的表现形式。但是为什么一块糖是作为糖而不是作为别的什么东西呢?我凭什么作为这一个我,对象作为这一个对象?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共相,是什么让我们之间产生差异?我们不能直接的说,因为糖是糖,因为后一个符号是不带有意义的,我们同样可以说盐是糖。如果我们反思这个现象,我们发现一个对象需要中介来表现出自己的特殊。一个对象之所以是糖,是因为意识认识到,他是糖。意识认识这一个对象,而后才能获得自己的确定性,即这一个我是正在认识这个对象的我,而对象也是如此,这一个对象是作为被这一个我认识的对象。我们发现这个关系实际上是被颠倒了,原先是先有确定性才有认识活动,而在现实的感性是先有认识活动才有的确定性。   黑格尔说,现在我们可以发现本质和例子之间存在差别,即事物的共相与现实的事物的差别,直接性与中介活动之间存在差别,即本质的与非本质的差别,然而感性确定性却可以容忍二者共存。在感性确定性中,一方被设定为本质的另一方被设定为非本质的。本质的即纯粹存在,非本质的即现实的感性存在。现实的感性存在归根到底是纯粹存在的一个表现形式,是意识关于这个纯粹存在的知识。   因此我们应该去观察,这个纯粹存在是否就是现实的感性表现出来的本质,因为现实的感性归根到底是关于他的知识。   因此我们应该对感性确定性本身提问:“这一个是什么?”这个问题的意义是考察现实的感性的确定性的来源,然而这个确定性会失效,会变质,这一个的确定性被毁灭了,也就是不再作为“被‘这一个’意识认识的‘这一个’对象”。   但是我们会发现,有些东西毁灭了,有些东西保留了。使对象作为这一个对象的确定性被毁灭了,当一个事物的确定性被保留后,确定性恰恰被毁灭了,换言之任何现实的事物都是否定的东西,他会否定自己,排除自己,从而确定自己。因此保留下来的东西不是一个直接的东西,而是一个经过中介活动的东西。他之所以保留下来,是因为他和这些确定性没有关系,他是这个现实事物去掉确定性之后剩下来的单纯的A,而不是作为被设定的A。这些被设定的A是这个单纯的A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他既可以是这个,也可以是那个,就此而言这个单纯的A就是现实的感性的本质,先刚称其为普遍者,贺麟称其为共相,这个东西是一个现实事物去掉特殊性后剩下的普遍性,但是他却与纯粹存在不同,因为纯粹存在是通过直接的领会把握超认识地确定,而普遍者则是现实的中介的确定。    纯粹存在原本是一个事关本质的东西,然而在现实的感性中, 纯粹存在被当作了普遍者实现的材料。而真理恰恰存在于关于纯粹存在的知识之内。感性确定性依赖的对象是我的对象,也就是作为被这一个我认识的对象。感性确定性有着实在性,因为他的真理存在于现实的感性。    如果我们将一个个别对象言说出来,实际上我们在说一个共相。比如说,这个是香蕉,这个是苹果,实际上是这一个=苹果,这一个=香蕉,在这种过程中凸显出来的是作为本质的“这一个”,而不是这个本质附带的东西。   如果我坚持我心中所想的“这一个”,这一个就会保存下来。这时我与对象的确定性就会确定下来,我是认识苹果的我,苹果是被我认识的苹果。但当这个放置着苹果的空间变成了放置着香蕉的空间后,空间没有变化,空间附带的东西变成的香蕉。苹果和香蕉,都是我的认识把握所把握到的,但是一个对象不能既是苹果也是香蕉,因为在这里的推演中,他们的本质是不同的。于是,必然会有一个认识被扬弃。在源源不断的对象之流中,这个空间所附带的东西被扬弃了无数次,不管是苹果还是香蕉,他们的命运都是被后来者扬弃。在扬弃了所有附带的东西之后,个别对象就成为普遍者。当我们说一个普遍者的时候,实际上我们在说“所有个别对象的本质”,由此,我们从个别对象导向普遍者,又从普遍者导向个别对象。个别性经过普遍性放射到多样性,意识认识所有个别对象,意识自己就是认识着所有个别对象的意识,于是意识自己就变成了普遍者。    个别的感性对象不是真理,因为他注定被扬弃。但是这个个别的感性存在经过运动后作为了所有的个别存在,这个所有的个别存在就会被设为真理。在这种情况下,个别对象之间的对立都会被抹掉。因为一个苹果的这里可以让渡到一个香蕉的这里,在之前的情况下这两个东西都会被扬弃,但是在这里他们却可以进行互相让渡。因为在之前的情况下,苹果和香蕉都是特殊性,他们之间会相互排斥,而现在的苹果和香蕉是普遍者放射出的一个表现形式,他们的本质是相同的,因此可以进行互相让渡。只有感性确定性的整体才能表现为一种直接性,只有在这时我们才能认识到不同的感性存在之间的直接关联。我和对象的每一个表现形式都不再区分哪一个表现形式更能作为本质,因为他们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他们具有的那个共相。    我与对象的直接性要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点才能实现,才能达到这一个对象与这一个我。如果我在后来听说了之前的对象、那么这个关联与后来的我毫无关系,因为我已经失去了与那个对象的直接性,我无法与对象建立“我是认识对象的我”这样的关联。指明活动就是这样一种运动,他建立在与直观活动的差别上。当我们要指明一个对象,我们必须先直观到这个对象,直观是比他更具有优先级的东西,建筑师在建房子之前会先构筑起房子的样子,然后才能去实现房子,丈夫必须要看到桌上的香蕉才能对他的妻子说“桌上有香蕉”。    因此,当我们指明一个对象的时候,这个对象实际上会马上转变成一个曾经存在的东西,但是曾经存在的东西不是一个真实的对象,他也就不再是作为一个现实的感性而存在。    黑格尔为我们展示了以下的运动:首先,我指明一个个别对象,然后这个个别对象的现实性会马上被扬弃,因此否定了“个别对象是存在着的东西”。然后,我们指明“个别对象是曾经存在的东西”。但是这个说法也会马上被扬弃,因为个别对象虽然被设定为曾经存在的东西,但是个别对象不是曾经存在的东西。因此这第二个说法也会被扬弃。第二个说法是对第一个说法的否定,对第二个说法的否定就回到了第一个说法,即“个别对象是存在着的东西”。   然而,虽然这个折返的说法和第一个说法虽然都是承认了个别对象的存在,但二者又有着区分。第一个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当他承认了个别对象的存在之后个别对象就会被扬弃,而第二个说法也承认个别对象,但是他却能够在指明活动中保持不变。于是这个运动就完成了,我们获得了关于个别对象的真相:个别对象能在时间与空间的不同中保持住自己,也就是说个别对象本身就包含了在不同的时空中的自己,换言之,个别对象自身包含了一种普遍意义。    个别对象自身就是一个普遍者。普遍者并不是所有个别对象的共相,个别对象也不是普遍者的例子,而是个别对象本身。正是如此,普遍者就是个别对象自己,每一个个别对象都是一个普遍者,而这些特殊的普遍性所包含的他们的例子就是个别对象本身,个别对象正是通过他们自身的普遍性与其他个别对象形成差异,个别对象正是因为他的普遍性才能展开他的个别性。    原先的情况是,个别对象的内在本质是普遍者,个别对象是普遍者的一个例子,而现在,个别对象本身就是普遍者,他不区分什么是共相,什么是表现形式,而这个普遍者包含的东西成为了个别对象本身,而这使个别对象之间区别开。     当我们说“这一天”的时候,这一天作为一个普遍者包含着他应该包含着的东西,这一天是痛苦的一天,这一天是自由的一天,而关于这个普遍者的一切都由个别对象自身来决定。我对于这一天的认识,也就变成了“这一天对于我是什么样的”。我成为了体验着这一天的我,而我在这一天的喜悦抑或悲伤,就是这一天本身。    感性确定性就是这样一段过程,他可以在某些时候体会到个别对象的普遍性,但愚蠢的他会一再遗忘这个过程,从而回到一开始的“纯粹存在”,在这之后又不断的重复这个过程。但现在我们已经明白了感性确定性的一切,我们没有必要继续停留在这个混沌的思想阶段,我们要接纳真理,我们要真诚的接纳普遍者,我们要将自己的所有投身于真理中。当我们如此做时,我们就不再是感性确定性了。    现在我们来到了知觉,知觉这一意识阶段依然处于感性认识,但是他是对感性确定性的一个超越,要想达到知觉,首要的环节是承认对象是普遍者。     对象的本性是普遍者,但是我的对象如果要从感性确定性到达知觉,对象必须亲自表明他是一个普遍者,这样对象就会脱离之前那段经验史,彻底作为一个普遍者存在,如果对象不能彻底接纳作为普遍者的自己,那么他依然是在感性确定性中摸爬滚打的对象,对象必须这么做,否则知觉也就不存在了。对象承认了作为普遍者的自己,也就承认了前文推出的普遍者的“本身的性质”,于是对象就会表现为一个“具有多种属性”的物。     接下来,是这个承认产生的结果。承认作为普遍者的自己,意味着扬弃作为“这一个”的存在,即扬弃感性确定性的经验史的之前的环节。这一个被设定为并非这一个,他会转变为一个特定内容的无,然后成为普遍者。在任意一个时空,个别对象都是作为一种“曾经的存在”,虽然个别对象被扬弃了,但是扬弃后的对象以抽象的姿态弥漫在所有的时空中。虽然我写的有点抽象,但是我可以通过举例子来挽救:一个伟人死去了,但是人们都记得他曾经的功名;学校的每一条奇葩校规的背后都是因为他真的发生过了。这就是由“本身的性质”导向“属性”的发生过程。属性承认了自己的普遍性,因此他就表现为一个特殊的存在。但是任何一个属性都是对其他属性的否定,因为属性是由自己导出来的,曾经的自己成为了现在的自己,因此属性始终保持着自身关联性,而众多的属性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发生的,导致了属性只能作为“自己”,于是属性就成为了一种绝对的排他性。这些属性被一个普遍媒介统摄,即物性。一个物作为一块盐,盐实际上是把属性统摄于盐之下的“性”,而不是一个实在的直接的“物”,物是作为属性之间的关联性,是属性的一个单纯集合,当我们描述一块盐时,我们说盐是白的,盐是咸的,然而属性之间却是没有关联的,白不能影响咸。    这就是作为“并且”的物性,然而有一些问题却是必须要注意的。如果属性只能作为一种自身关联,只能作为一个“绝对”的否定的话,那么他与其他属性为什么还能被一个物性统摄?就此而言,他们根本不可能统一起来。当物作为一种单纯的关联性,他是不能维持自己的,属性就这样被驱赶出了物。     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个绝对的普遍性进行限制,让属性的否定性能适配于物的统一性。黑格尔开始了对属性的规定的进一步阐释:属性不能是一种绝对的普遍性。物作为他自己,是作为与其他物彼此区别的“凭证”,属性的否定性是特殊的否定性,是对“与其相反的对象的否定”,因为这个相反的对象威胁了属性本身的存在。属性并不是保持着自己的绝对同一性,而是有条件的独一无二性。属性与不与他相反的属性关联起来,让属性可以被统摄于物下,又否定着与他相反的东西,保持他的存在,不与相反的对象同流合污就是他坚持的特殊性。    然而,如果我们不允许属性成为绝对的否定性,而是成为一种特定的排斥性,那么处于这个关系的两方不能同时存在于物中。一个物既是白的也是黑的,这是物不能接受的。物没有办法去包容对立的双方,对立属性不能共同存在于物中。对于属性而言,使他持存的否定性与统一性都是事关本质的,少了任何一个都不能使他作为“属性”存在,如果失去了否定性,他恰恰会把自己否定掉,如果失去了统一性,他因为脱离了物而不能作为物的属性存在。     对立的属性之间的矛盾已经难以调和了,但是这个对立属性之间的本质性,我们可以从他们共有的“原则”寻找。    在白与黑的对立中,让他们的否定生效的“原则”告诉我们这样的一件事情:当一个物作为白,那么他就不作为黑。说明这个对立中的原则是有“选择性”的,当选择了白的时候,黑就会被彻底扬弃,因为他作为了“白”。正是如此,当黑被驱赶到了彼岸,当对立的属性都被驱赶到了彼岸的时候,属性之间就可以统一起来了。这时他们的关联不再是作为“并且”,而是真实而紧密的关联。这些关联着的属性构成了一个排他的统一体,这些属性就是统一体自身。统一体排斥与他相反的物,并以此构筑自己的存在,就此而言,他是一种为他存在。这个统一体通过否定别的统一体来统一自己,这个否定与其不同的存在,无疑是一个最坚挺的普遍性,是一个与其他物不同并展开自己的物。而这个物完成时,他就会脱离了构成他本质的被驱赶的他者,他会把“黑”彻底清除出去,因为这个存在已经转变为一种“是”,他是白的,他是咸的,所以才是一块盐,而不是一块糖。在否定性之后,直接性就发生出来了,而物脱离他的对立面,从一个为他存在转变为一个自在自为的存在。当他作为一个自为存在,他就是一个单一体。单一体意味着属性的单一性,意味存在本身那否定的直接性。   在经历了“并且”与单一体后,让我们来规定一下,物到底是什么。   物,就是属性本身。他是由属性构成的统一体,又排斥着属性与他不同的存在。被排斥的属性构成了其他的物,因此产生了诸如糖,盐,精子之类的物。物从感性确定性的个别性,过渡到普遍性,过渡到复数性,又从普遍性过渡到多样性。而这些物的差别都是一些普遍的差别,也就是说作为物作为一个自为存在的依据。另一方面,他也是排他的差别,正是排他让他放射出了多样的物。感性普遍性就存在于物中,开始的感性,现在作为一种属性,而感性普遍性接纳了属性之间。作为单一体的感性普遍性,作为连结的统一性,作为纯粹的普遍性(即差别),他以此确立自己。只有当单一体与纯粹普遍性捆绑在一起,物的真理才得以出现。    知觉中物的环节,我们已经在上一篇中完结了。意识作为一个知觉者,他可以对对象进行领会把握,即将对象完整的接纳到知觉中,此时意识能把握到对象的全部真理。但是,意识因为自己的先天知识,他对对象的知识会与先天知识进行“比较”,从而难免改变对象的一些东西。也就是说,知觉现在还没有那个能耐去把握真理,能从对象那里获得多少的真理,是由意识决定的,他归根结底就只是一个感性的意识,他难免用不正确的方式去领会对象。意识通过上述的环节认识到了错觉的可能性,但实际上错觉是必然存在的,他必然会扭曲知识。意识不甘心只是作为一个弱小的感性意识,他也想领会对象。因为对象是一个自身一致的东西,所以意识将前后一致当作真理的标准。意识必须保证逻辑的前后一致性,因为这是他目前唯一能确保的。如果意识在经验过程中比较发现了不一致,他就会把他判断为是自己的错觉。    从感性确定性的末尾开始,意识彻底接纳了作为普遍者的对象,于是对象表现为一个单一体,并且带有普遍的属性。但是,这个普遍的属性是通过“作为自己”而发生出来的,他作为了那种最绝对的普遍性,意识认识不了这种“仅仅作为自己”的属性,他根本无从下手去构建他,对于这种未开化的知识,意识无法把他现实化。对于这种属性,意识仅仅能知道他是一种普遍性,而持有这种属性的单一体是一个普遍者。因此,对象最初的存在会表现为一个单一体,他的客观本质会表现为一个单一体,而不是一个具有多种属性的物,他最初在意识面前展现的存在并不是他的真实存在。紧接着,意识会把单一体规定为一个“共同体”,这意味着意识认为对象的属性是“对象作为一个普遍者”,因此对象的属性相当于是多个意识知觉到的属性的共同性,即普遍性。对象作为这样一种共同体,他是这些关于他的感性知识的共同性。    进而言之,知觉意识知觉到的属性是特定的属性,而不是那个作为自己的普遍的属性。也就是说,意识所构建的共同体就他的意义而言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共同体是由从对象身上割下来的属性构成的。也就是说,这些被割下来的东西与没被割下来的东西实际上作了区分,也就是说,意识从对象身上割下来的东西,是“与众不同的”,这个属性作为一个本质相关的东西,代表着其他属性的共同性。意识将割下来的属性设为本质,于是意识意识着的对象表现为一个排他的单一体,他的内涵就是“由割裂出的属性构成,而不是由其他的一般属性构成”。    但是意识会扬弃“排他的单一体”,因为这种割裂是意识所不希望看到的,意识真正希望的是把握“真理”,他需要把割裂出来的属性重新统摄在一起。于是,意识把对象把握成一个“共同媒介”,他把对象看作是这些感性知识的集合,他认为这样就能达到普遍性。而这种感性知识的集合与“共同体”是不一样的,他不是单纯的堆叠,被割裂出来的东西已经被意识接纳为“事关本质的”,而其余的属性会被把握成“无关本质的”。这样的把握要求割裂出来的属性作为众多感性知识的共性,而在共同的普遍媒介内持有这个属性的东西就是作为普遍者的物。终于,意识得到了他渴求的普遍性。    但是,其余的属性与这个割裂出的属性并不作为一厢情愿的共同性,他错把个别性当成了全体的共性,这些属性直接并不存在一种普遍性。而意识构筑起来的经验大厦就此崩塌了。比较经验中的物与实际的物。割裂出来的属性作为了这个存在作为物的根据,其余的属性下降为了一种个别的属性,换言之他们不再具有属性的否定他者性,他们仅仅是作为这个存在的一个例子,他们下降为感性存在,而不再是一个属性。 于是他们就不再共同规定着这个存在,而物就不再作为一个物,而仅仅是一个感性存在。可悲的意识脱离了知觉活动,而依靠他的意谓寻找真相,他已经从对物的认识回到了对自身的反思。在不断了试错中,意识都在不断扬弃着自己那不一致的东西,他实际上在不断扬弃自己的内容。    纵观整个过程,意识从一开始便失败了。矛盾就在于,为什么这个作为普遍性的单一体,可以与一般存在区别开,从而凸显出来。对于这个普遍的存在,意识一开始就无法认识到他,因为他的属性是“作为自己”的属性。也就是说,一开始给予意识的就是一个特定的存在。而意识想要用这个特定的存在去把握普遍性,他把个别性误认为了普遍性。意识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渺小,倔强的意识可悲的努力着,意识把握不到普遍与个别之间的裂缝,这是作为一个只懂得接纳的感性意识的局限性。意识认识一块显现在他面前的盐,他知觉到盐是白的,是咸的,于是他高兴的说:“盐是白的,是咸的!”并且用这个标准去把握所有一般的盐。殊不知,真实的盐并不是白色的,这只是盐想展示给他的部分,那些一般的盐,总是与这个盐有着区别,正是因为这些区别,才有了如此多样的盐。 而意识不知道这点,却自信的昭告:“我把握了真理!”明白自己的渺小后,意识重新踏上了他寻找真理的旅途。意识自以为自己直接体验着真理,但这是感性的空想,而非理性的把握。迄今为止的环节都只是辩证法的开端,而不甘失败的知觉意识还在挣扎,但是意识必然会在否定自己的意志中实现自己。只有扬弃不切实际的理想,踏上实际的思辨,心中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    意识在知觉活动的失败后,进入了一个不断扬弃自己内容的圆圈,每一次失败都会促使意识扬弃自己的不一致性,然后对下一次的认识进行修正。我们发现,知觉活动必然伴随着失败,这个失败就是知觉活动的一部分,正是知觉活动的失败才给了意识扬弃自己内容的力量。而意识的重新认识,是建立在意识修正自己的基础上的。于是,“先天知识”之谜就得以破解了:使意识得到错觉的“先天知识”,其实就是意识自己。于是意识认识到这种“自身反映”与他的领会把握是融为一体的,并且意识到“自身反映”来自于意识自己。意识之所以认识到一块白的盐,不是因为这个存在本就是白的盐,而是因为这个存在对当前的意识显现为一块白的盐。   就此而言,我知觉到物是一个单一体,他有着许多的属性,但是我并不会再把属性误认为普遍性,而是把这些特定的属性当作我自身的反映。不同的属性被统摄于我中,就此而言,我是这些属性的媒介,不同属性可以在我中持存。当我们把属性看作是自身反映后,物就保持了作为单一体的自身一致性。    接下来,我们将观察意识中的特定的属性,进而尝试推导普遍性。我们把这些对立着的属性放在我这个普遍媒介中加以观察,我们发现特定的属性与和他相反的属性有着对立。白只有当他不是黑的时候才能作为白,物只有与其他物对立时,个别物才能凸显出来。白在这个对立之后获得了“规定性”,即“是”的规定性,他“是”白色,然后白色与黑色之间就能进行彻底的割裂。物之所以能与其他物不同,同样是因为“规定性”,即“单一体的性”。这就是为什么面前的物能从一般物中凸显出来的原因。由于属性是物固有的属性,也就是说,物将属性统一起来了,这种统一性就是“单一体的性”。物的规定性就在于属性的统一。物的特定性,就是因为规定性的特定性。因此意识会认识到,属性不是意识自己的自身反映,而是物固有的,是物的规定性将特定属性统一起来,然后物才能作为一种个别物,仅仅凸显出来的物。这个物他是作为一个普遍媒介,作为一个并且。他把感性的知识统一为自己的规定性,同时借助感性知识与其他物区别开,进而确立自己,同对立物决裂,成为一个自在自为的物,最后以个别物的形式显现出来。这个个别物就与一开始的个别物不一样了,前者经历了扬弃。    前文中,我们借由规定性探究了物的统一性。但是关于单一体还有一个必须被注意的方面,那就是这个对立的“原则”,当一个物是白色那么他就不能作为黑色,也就是说,这个物他有着单一性。单一性和统一性都是物事关本质的环节。     接下来是对这种单一性对探究。规定性之间是不相关的,因为这是因为感性知识的分裂,对我们的舌头而言,他是咸的,对视觉而言,他是白的,不同的属性本身是四分五裂的。就此而言,只有意识才能把这些属性合并在物内,否则的话个别属性会自行构成自己,因为这些属性的差异,只有一个属性能作为物的规定性。也就是说,物被当作了独立的属性的持存状态。意识通过给属性分门别类,这样属性之间就只存在了“类”的差别。但是若如此做,物就不能说是一个单一体,因为他的统一性根本就是意识赋予他的,这个作为物的东西只是包裹这些从物中独立出来的属性的存在。就此而言物是一种真实的并且,他不是那种抽象的并且,就好像背后有某种“物性”的并且,而是一个真实的,实在的并且。    这一部分的推论和前文并不是一条线推下来的,而是平行的。前文从属性的固有性获得了一个结果,本文从单一体的单一性又探究了出了一个结果。也就是说,这个物是二重的。    在经验之中的物有着二重性,一重是单一体的统一,一种是并且的统一。从一开始将面前的个别物判定为自身反映开始,这个分裂就已经存在了。现在,回过头来观察知觉活动本身,前文已经提出了知觉活动的原则,即通过比较来判断出自身反映,也就是说知觉活动本身就包含着领会把握和自身反映的差异性。而面前的这个二重性的物,正是以双重的方式展现出来。不仅知觉,物也包含了两种活动的差异性。换言之,意识知觉到的物实际上是:物以“特定”的方式呈现在领会把握着他的意识的面前,同时又脱离了这种呈现方式,返回到物自身内。也就是说物本身就包含了“一致者”与“不一致者”的分裂。而对于哪种把握是一致的,哪种把握又是不一致的,意识是无从判断的。    知觉活动经历了一开始的失败的回环,又经历了先天知识与领会把握的分裂,现在来到了物的分裂。意识先探究了自己的分裂,进而探究了意识的感性知识所形成的物的分裂。在认识到经验中的物必然表现为二重的存在后,意识就可以对物进行进一步的把握,先前是将物看作一个自身一致者,但是在经过试错之后,现在我们可以将物看作是一个“同时表现为自身一致与自身不一致的存在”。黑格尔的论证就是在不断否定自己中成立的。   现在让我们顺着刚刚的思路探究下去。一方面,就物作为一个单一体的统一性而言,他是一种自为存在。一方面,就物作为一个并且的统一性而言,他是一个为他的,有条件的存在。这二者是有冲突的,他们的论证过程甚至可以说相反,单一体把属性当作固有的,并且把属性当作独立的质料,就此而言这个物是一个双重的存在。但是,存在的差异性却与单一体矛盾着,也就是说,这个单一体只能接纳一个,单一体是有选择性的。因此说,如果要把这个单一体看作是自为存在的(属性固有),那么就不能把他看作是为他存在(意识统摄)。因此,这个物的两个方面就割裂开了,他们“互相”否定着,也就是说,他们存在于不同的物之间。    现在物之间彼此区别着,而使他们区别开的原因正是因为规定性,即“单一体的规定性”。但是事实上单一体之中有着属性的差异性,然而规定性构成物的本质,这些差异性都会被规定性统摄,并因此分裂出不同分量的“就…而言”,换言之,规定性作为构成物并统摄属性的属性,他是“更本质”的。物在这里被当作少一个自为存在,然而他的自为性偏偏附属于之前的“分裂”,他的自为性偏偏要在与割裂出去的不同物的对立中实现,就物是一个自为存在而言,他恰恰是一种为他存在。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的,就物的为他性作为两个不同物之间的区别而言,他恰恰能得到他的自为性,物就在这两者之间,不断扬弃着自己的内容。我们发现物可以转换为他的反面,也就是说站在一个角度看看到的实际是另一个方面的物,也就是说这些东西,甚至包括物的分裂,他们全部都包含在对象之中。“单一体存在”,“自为存在”,“为他存在”都成为了对象所统摄的一部分,他们全部都是本质无关的。    在所有感性的特性都成为对象所统摄的东西后,意识就能够体会到,包括现在的我就能自然的感受到,对象的背后有一个东西,有着一个本质性,有着一个绝对的普遍性。 知觉深深陷入了对自己感性认识的自信,以至于他不愿承认感性意识的有限。知觉想要逃离抽象的思辨,在感性意识中为了那些虚无的东西争执。但是意识就像一个成长的青年一般,他总是要长大的,他总是要在否定自己的痛苦中挣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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