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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员工的工作微信号该归谁?

2023-08-30 17:50 作者:小腻腻变老腻腻  | 我要投稿

近日,微博一则新闻引起了小糖的注意。



说是一男子用个人微信对接工作,离职后被公司起诉,要求归还用于工作的微信号。





据悉,袁某在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入职后公司为其配备工作手机及电话卡,但袁某并未使用,而是用个人手机号注册微信对接工作,并将有需求的客户拉入公司群聊内进行联络。



根据法院调查,袁某在离职时将工作手机交还公司,但未交付工作时使用的微信号。公司认为,袁某离职时未交接客户信息,致使公司无法与目标客户联系,且相关信息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其擅自带离公司,给公司造成了损失。



微信号虽然袁某在职时曾作为工作号使用,但该微信号是袁某使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袁某是初始注册申请人,其对该微信号享有使用权,公司并不享有使用权,所以诉求不予支持。





为避免类似争议,对于工作用微信号,可以在员工入职时,就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用微信号的归属,并且直接分配微信号给员工。




通过私域系统,微信号直接由管理者分配,避免纠纷。



分配微信号:分配微信号,点击“分配微信号”按钮将其在线微信分配给其他子账号,分配成功后,该微信号在该子账号可以直接使用。


一旦员工离职,直接收回微信号,并分配给下一个员工。



多方位风控措施:通过与后台系统对接,子账号的所有聊天信息(包括撤回的、手机上删除的)实时同步并留存,包括语音、图片、视频、文字,以及红包转账、添加或删除好友等操作,管理员都可以在后台进行实时监控和查看。




即使员工离职,其可能恶意删除客户也能被后台管理员发现并加以处理,从而防止客户信息被泄露或丢失。这种安全措施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微信应用,有效地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对员工工作微信设置监管操作,保证服务标准化、专业化,避免客户流失防止员工出现敏感违规操作,不当营销、言辞粗鲁等行为,防止跑单、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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