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商店设立——文物商店注册办理全指南
文物商店设立——文物商店注册办理全指南

文物商店的设立根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三十九条规定:
1. 有不低于200万元的注册资本,实际缴纳,并且出具验资报告;
2. 有实际的经营场所,且场所具备保护文物的设施社以及技术条件,部分地区还要出具消防安全验收报告;
3. 聘用五名中级以上的文物博物专项技术职务的人员文博专家,如果需要我们可以帮您联系进行聘用;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物商店设立审批单位是文物局,文物商店申请设立批复,文物商店经营许可证

文物商店许可办理流程
在申请文物商店经营许可证的过程中,需要向文物局提交以下材料:
1. 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要有文物销售字样,其他不相关的业务不要填写;
2. 文物商店公司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文物销售公司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200万元,需要实缴;
3. 文物销售公司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而且经营场所需要具备保护文物的设施设备以及技术手段。部分地区还要求出具消防验收报告;
4. 文物商店需要聘用五名文博专家,需要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退休证、聘用合同等材料;
5. 文物商店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6. 部分地区要求出具销售文物的清单以及来源证明等材料;
7. 所有材料整理成册提交到文物局审核,文物局将会指派专家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以确保申请公司具备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的条件和能力;
8. 审核通过后文物局颁发:文物商店经营许可证、文物经营许可证或者是准许文物商店设立批复,每个地区的颁发的文件略有不同,但是实际的作用是一样的。
近日接到文物局通知,对于新注册办理文物经营的单位,对于文博专家要严格把控。做出两点指示:1.文博专家只能任职在一家文物相关的单位(文物商店、文物拍卖公司、博物馆、文物鉴定、文物修复等公司);2.文物商店文物经营单位无特殊原因不得对文博专家进行解聘。解聘后原企业需要

对于文物经营许可证的年检与处罚方面,国家文物局和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文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不予通过年检,并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将被吊销文物经营许可证。同时,对于违反国家文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文物经营单位,国家文物局和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文物经营许可证等。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