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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仁兵法注(始计篇)

2023-08-24 22:14 作者:竑华吴季仁  | 我要投稿

始计篇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注:

  国家之存亡,兵事为首。境域内外之变动,俱以为警,万不能轻。轻由一时之惰,而肇兵事则患无穷也。

  兵事临,五事断胜负。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将承主信,军民一心,誓为死战,此为道也;天时万象,地利千形,甄而用兵,此为天地也;善谋有信,恩威得当,临危不乱,此为将也;赏罚分明,主用有道,此为法也。知此五事者,而能致用,必胜也。

  知之而不能尽用,则胜负决于敌也。

兵事固有生死,为将者不知五事,不应战也。必战时,当果决轻重,最减战损。万不能以轻乱重,致多损伤。

  兵者,诡道也。探敌真而示敌假,以己短而掩己长。攻敌不备,出敌不意。虽致胜之道,须持警多察,以免中敌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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