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们是如何看待责任的?一种基于《责任动力学》的分析方法
有网友问,为什么老板都关注员工的责任呢?今天不回答这个问题,我只想说,不仅仅是老板关注还有很多先贤大哲,比如下面这几位大师。
苏格拉底:古希腊哲学家,被誉为西方哲学之父。
他认为,人的灵魂是不朽的,人的责任是通过理性和对话来探求真理和美善。他曾说过:“我只知道自己一无所知。”他因拒绝放弃自己的信念而被判死刑,选择了饮下毒药而不是逃亡,表现出了对法律和道德的高度责任感。
他的责任观主要体现在原因责任R4(C)上,他以自己的信念和理念为导向,追求真理和美善,不畏惧外界的压力和威胁,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是利他性的,符合社会和人类的利益,表现出了高阶的原因责任。
孔子: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他主张,人的责任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仁爱、礼义、忠信、恕道为根本。孔子一生历经坎坷,周游列国,传授弟子,阐述儒家思想。他虽然在战国时期未能实现其理想,但他的思想却在汉代被奉为正统,并为后世文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他的责任观主要体现在义务责任R3(+1)上,他以人际合作和社会和谐为导向,强调仁爱、礼义、忠信、恕道等道德原则。他的行为是可做可不做的,但他选择了做,表现出了高阶的义务责任。
牛顿:英国物理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被认为是科学革命的代表人物。他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三大运动定律等重要理论,奠定了经典力学和天体力学的基础。
他认为,人的责任是通过观察和实验来揭示自然界的规律和原理。他虚心谦逊,勤奋刻苦,为科学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
他的责任观主要体现在能力责任R2(0~N)上,他以目标结果为导向,发现了自然界的规律和原理,创立了经典力学和天体力学等重要理论。他的行为是努力做的,产生了巨大的成就,表现出了高阶的能力责任。
卢梭:法国启蒙思想家、作家、教育家,被誉为法国大革命的精神导师。
他主张,人生来就是自由平等的,人的责任是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他曾说过:“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他通过《社会契约论》《忏悔录》《爱弥儿》等著作,影响了后世的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
他的责任观主要体现在角色责任R1(-1,0)上,他以法律、制度、规则为导向,主张人生来就是自由平等的,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他的行为是必须做的,遵守或违反了社会(组织)规则,表现出了低阶或高阶的角色责任。
爱因斯坦:德裔美国物理学家,被誉为现代物理学之父。
他提出了相对论、光电效应等革命性的理论,为量子力学和核能开发等领域奠定了基础。
他认为,人的责任是通过想象力和创造力来探索宇宙的奥秘和意义。他曾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他关心人类命运,倡导和平与合作,反对核战争和种族歧视。
他的责任观主要体现在能力责任R2(0~N)和原因责任R4(C/c)上,他以目标结果和信念理念为导向,提出了相对论、光电效应等革命性的理论,为量子力学和核能开发等领域奠定了基础。他的行为是努力做且利他性的,创造了卓越的成就,同时,他关心人类命运,倡导和平,表现出了高阶的能力责任和原因责任。
马丁·路德·金:美国民权运动领袖、牧师、演说家,被誉为非暴力抗争的代表人物。
他主张,人的责任是通过非暴力手段来争取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的平等权利和社会正义。他曾说过:“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有一天,这个国家将会站立起来,真正实现其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为了自己的梦想而不惜牺牲生命,成为了世界和平与自由的象征。
他的责任观主要体现在义务责任R3(+1)和原因责任R4(C)上,他以人际合作和信念为导向,通过非暴力手段来争取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的平等权利和社会正义。他的行为是可做可不做且利他性的,选择了做,并为了自己的梦想而不惜牺牲付出生命,表现出了高阶的义务责任和原因责任。
邓稼先:中国核物理学家、工程师,被誉为“两弹元勋”。
他主导了我国第一颗原子弹和氢弹的研制,为我国核武器事业和国防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他认为,人的责任是以科技实力来保卫国家的主权和尊严。他忠诚于祖国,无私于人民,默默无闻地奉献了一生。
他的责任观主要体现在角色责任R1(-1,0)和能力责任R2(0~N)上,他以法律、制度、规则和目标结果为导向,主导了我国第一颗原子弹和氢弹的研制,为我国核武器事业和国防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他的行为是必须做且努力做的,遵守了社会(组织)规则,并产生了巨大的成就,表现出了高阶的角色责任和能力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