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02-法律职业道德

02-法律职业道德
法官职业道德
法官职业道德
公证
廉洁
为民
法官行为规范
立案
口头起诉
上门立案或者远程立案
立案登记制中的四种情形都要给书面回执
出庭
诉讼调解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强调案结事了
业外活动
受邀请参加座谈、研讨活动
对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邀请,经向单位请示获准后方可参加
受邀请参加各类社团组织或者联谊活动
从事写作、授课等活动
出入社交场所注意事项
检察官职业道德
忠诚
为民
担当
公正
廉洁
不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以及其他可能有损检察官廉洁形象的商业、经营活动
例外:可以参加学术活动、写作等,并依法取得报酬
律师职业道德
禁止虚假承诺
法律依法辩护、代理案件提出的正确意见未被采纳或因枉法裁判,使律师的预先分析意见没有实现,不能认为律师的意见时虚假承诺
= 诚实客观告知法律风险
禁止非法牟取委托人利益
律师不得获得其他不利于委托人的经济利益
转委托(取决于当事人的同意)
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关系的终止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下列情形之一,经提示委托人不纠正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解除委托协议(保护律师)
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发犯罪活动的
委托人要求律师完成无法实现或者不合理的目标的
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忍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委托人隐瞒重大事实的
绝对利益冲突(=近亲同事同案件,绝对不能受委托)(禁止双方代理)
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例外: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
相对利益冲突
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在委托关系终止后1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
注意:不是同一案件
律师执业推广
律师执业只能下事实判断,不能下价值判断
律师广告不能作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贬低同行,也不得以有悖于律师使命、有失律师形象的方式制作广告,不能采用一般商业广告的艺术夸张手段制作广告
律师同行关系
律师在诉讼与仲裁中的行为规范
注意
尽管律师应当为当事人服务,但是,律师的第一要务是自保,所以,律师即使接受了委托,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拒绝委托
律师应当
按法律办事
按委托人的要求办事,且委托人的要求不能违法
公证员职业道德
公证员职业道德
公证员执业责任
其他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
法律顾问职业道德
保持独立
仲裁员职业道德 = 法官
主动披露 = 主动回避
仲裁员主动披露其与当事人或代理人的某种关系,以便于当事人和仲裁机构考虑此中关系是否影响该仲裁员行为的公正性
我国尚未在仲裁立法中规定仲裁员的民事责任
仲裁员的责任:违纪责任、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职业道德
资格认定
公务员 + 岗位资格
职业道德特定要求
坚持合法性,兼顾合理性
秉公执法,兼顾效率
文明执法,以礼待人
公开透明,权责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