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利润高?你不知道的税负压力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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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金税三期上线以来,各个行业都是以票控税,建筑行业虽然利润高,但支出复杂,成本票的获取难度也就大了,想要进行抵扣那也得有发票才行,而工资则是企业最先想到的入账成本。工资想要入账,那人员就需要购买了社保才可以,但建筑公司的特性注定了购买社保的人员只有那么一小部分,大多数人员都是流动性强的,无法购买社保,那工资自然不能入账了,如此一来利润高也只是虚高而已。那么该怎样去解决利润虚高,也就是成本缺少的问题呢?

其实方法很简单,就两个。在税收洼地注册企业,如果想要长期性的解决,可以成立一家新有限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如果是短期急需的,可以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成立的数量视企业情况而定。

一、成立新有限公司长期性解决,即主体公司承接业务,再分包给新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在税收洼地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为:
1、增值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30%~80%的奖励,比如缴纳增值税400万元,地方留存50%,即地方有200万的税金,按照返还比例,新公司可以得到60万~160万,纳税越高奖励比例越高;
2、企业所得税同样可以享受同比例税收奖励,但留存只有40%,计算方式与增值税相同。

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短期快速解决,即主体公司可以将服务类型的费用,以业务形式分包出去,并缺德相应发票来抵扣成本,在税收洼地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为: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按1%征收,附加税6%减半征收,而注册在税收洼地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其个人经营所得税可核定征收,核定税率0.6%。
假设个人独资企业年营业额420万,那么需要纳税为:
增值税:420万/1.01*1%=4.16万
附加税:4.16万*6%=0.25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420万/1.01*0.6%=2.5万
总纳税额为6.91万,完税后剩余资金可直接转入投资人私卡,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两种方法均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经营,办理全程也无需到场,但企业一定要有真实业务、三流合一,才能入驻园区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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