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夕社原创小楷视频,《道德经》第三十一章(下),战胜以丧礼处之

《道德经》第三十一章(下)
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工具】
笔:墨社今夕特制软玉
纸:墨社今夕特制无格深仿古毛边纸
墨:墨社今夕特制小楷专用轻胶中浓墨液
【释文】
以杀人为乐的人是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的。吉庆之事以左边为上,凶丧之事以右边为上;偏将军居于左边,上将军居于右边──这说明军列的秩序仪轨等同于凶丧之事的行事仪轨。所以,准备征战杀人的人群,要怀着哀痛的心情参加;既使战胜了,也要按照凶丧的礼仪来处理。
【视频】

【静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