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4000+教师岗位!这两个地区的考生沸腾了!

哈喽,大家好
最近又有两地发布了招聘公告
共有4000+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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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招考人数:2289人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2日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1日-2021年7月11日
面试时间:7月30日前
公告原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桂林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校共设公开招聘岗位1008个,计划招聘教师2289名。市、县(市、区)招聘情况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9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205名);
桂林市临桂区中小学校:招聘32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299名);
桂林市象山区中小学校:招聘2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秀峰区中小学校:招聘3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1名);
桂林市叠彩区中小学校:招聘3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七星区中小学校:招聘4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雁山区中小学校:招聘1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名);
桂林市灵川县中小学校:招聘124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兴安县中小学校:招聘19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19名);
桂林市永福县中小学校:招聘10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90名);
桂林市阳朔县中小学校:招聘9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46名);
桂林市灌阳县中小学校:招聘19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96名);
桂林市龙胜县中小学校:招聘9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3名);
桂林市资源县中小学校:招聘68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平乐县中小学校:招聘149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86名);
桂林市荔浦市中小学校:招聘81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74名);
桂林市恭城县中小学校:招聘27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桂林市全州县中小学校:招聘117名(均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其他说明”栏中注明“使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连续工作满1年以后,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编〔2020〕15号),在学校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学校直接考核办理入编手续。未作此说明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岗位。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在报考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原则上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要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考取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材料,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报考人数未超过1:3报考比例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报考人数大于1:3比例的统一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四)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五)明确为招聘退役士兵和军嫂的岗位,只限桂林籍退役士兵和驻军桂林市军嫂报考,报名时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退役证和现役军人配偶证明;明确为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岗位,只限建档立卡贫困子女高校毕业生报考;
(六)明确为招聘代课教师的岗位,只限代课人员报考,条件可按相关规定适当放宽;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至2003年6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职称的年龄可分别放宽到40和45周岁以下(含40和45周岁);个别岗位因特殊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年龄可适当放宽,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设置。
3.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被桂林市中小学校赴区内外高校“双选会”招聘签约的人员,本次招聘不得再参与报名。否则,取消原报考岗位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6)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桂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lin.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与资格审查及缴费(6月28日—7月3日)
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单位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要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8:00至7月2日17:30。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市、县(区)教育局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6月28日10:00至7月2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其中7月2日16:00前提交报名的必须在7月2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7月2日16:00后至17:30前提交报名的必须在7月2日18: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7月2日17:30至18:3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建议考生尽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桂林市教育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桂林市中小学教师的处理。
招聘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审查不严,造成一定影响的人员要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7月2日18:30。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3.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含报考有免笔试要求的岗位,若未达到笔试筛选要求按先交后退处理)应于6月28日至7月2日19:00期间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统一支付报考费(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审查通过就即时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为每人每科50元,2科共计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已缴报考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桂林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须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7月4日9:00至12: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改报后应在7月4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应于7月4日12:00前完成改报人员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4.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的方法及时间
报考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自行备好以用于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9日8:00—7月10日24:00。
准考证是报考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771-3925092。
5.开考比例
除乡镇及以下招聘岗位外,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局书面函告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7月8日前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2021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https://gx.bmpta.com/guilinjszp/index.aspx)。
(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含免笔试的报考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21年7月17日在桂林教育局网公告栏上公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
实行严格资格复审制度。笔试结束后,桂林市教育局对进入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区教育局对进入各县区中小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含免笔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无误后的人员才能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下载打印《2021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隐瞒身份骗取报考资格的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考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7月30日前)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县(区)中小学教师面试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桂林市人才网站、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上发布。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2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讲或“试讲(说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开展。具体面试方式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明确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2×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六)考核(8月10日前)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职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属于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具体方式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公告);若面试成绩也一致的情况下,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需要到公安部门去查实)、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分别负责组织本辖区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桂林市教育局批准,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后因不予聘用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再次进行最后一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无教师资格人员可约定1年)。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2820034;电子邮箱:zglsjyjjjz@guilin.gov.cn。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咨询等事宜,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0773-2823517
临桂区教育局0773-5582025、5580901
象山区教育局0773-2150555
秀峰区教育局0773-2835332
叠彩区教育局0773-8997096
七星区教育局0773-2183606
雁山区教育局0773-3552881
灵川县教育局0773-6812234
兴安县教育局0773-6098311、6228169
永福县教育局0773-8516663
灌阳县教育局0773-4215581
阳朔县教育局0773-8886821、8811115
龙胜县教育局0773-7516301
资源县教育局0773-4315138
平乐县教育局0773-7884174
荔浦市教育局0773-7223922
恭城县教育局0773-8216231
全州县教育局0773-4819820
(二)特别提示: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71-3925092
附件:1.桂林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版)
桂林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内蒙古

招考人数:1780人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2021年6月30日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0日
公告原文
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市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赤机编发〔2021〕83号)和《关于印发<赤峰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21〕2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公开招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育人才选拔质量,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拟公开招聘1780名教师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含赤峰学院附属中学招聘计划20人、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计划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其中,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岗位的笔试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组织,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单独划定,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具体事宜请关注招聘单位后续公告(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招聘岗位实行“员额控制、以事定费、合同聘用、备案管理”。聘用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参照在编人员标准,依据聘用人员岗位、技术等级、业绩等,结合实际核定,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权益。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户籍条件:报考人员须具有赤峰市户籍或入学前为赤峰市户籍。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退役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户籍取得时间须为本招聘公告发布前。
2.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3.其他条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专业条件及教师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其中,对于专业条件,由于专业目录调整导致专业名称或代码改变的不影响报考。对于教师资格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考;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报考。按照教师“持证上岗”要求,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三)健康安全条件
为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本次公开招聘要求所有考生通过“健康赤峰”微信公众号(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公众号)获取考生本人“国家电子健康码”,健康码非绿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符合健康安全条件并提供有效证明方可报名考试。因未达到健康安全条件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在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总数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统称为“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简称“蒙授生”);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9、2020届)(简称“高校毕业生岗”)。
(五)定向招聘岗位名词解释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开考比例: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赤峰市体育中学及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招聘岗位按1:3设置开考比例,其他旗县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设置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报名分为两个批次进行,安排如下:
(1)“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第一批次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
审核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
2021年6月28日9:00至3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6月30日17:00至7月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第一批次岗位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对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调整。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合并或更改为无“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限定条件的相应岗位,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合并或更改为普通汉授岗位或“蒙授生”岗位。调整后的岗位计划,经招聘单位申请,由赤峰市教育局公告后,对新增岗位进行第二批次报名。
(2)普通汉授、“蒙授生”岗位及调整后新增岗位第二批次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17:00;
审核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00。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00。
2021年7月6日9:00至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7月8日17:00至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对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核减或取消,招聘单位可以按照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招聘程序和办法予以招聘,但需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备案手续。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计划表》中岗位名称后半部分的数字为岗位代码,01代表“蒙授生”岗位,02代表普通汉授岗位,03代表蒙授项目人员岗位,04代表汉授项目人员岗位,05代表蒙汉兼通项目人员岗位,06代表蒙汉兼通人员岗位(01、03岗位要求必须为“蒙授生”,03、04、05岗位要求必须为“项目人员”,05、06岗位要求必须为蒙汉兼通人员)。标有“高校毕业生岗”的岗位,仅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9、2020届)报考。
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彩照(jpg格式,500KB以下),同时上传报名当日通过“健康赤峰”微信公众号(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公众号)获取的考生本人“国家电子健康码”截图(jpg格式,500KB以下)。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在报名简历中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高校毕业生岗”的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情况,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反复核对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方可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报名初审结束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资格网络初审安排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报考各旗县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报考其他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应于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予说明。
报考人员对《岗位计划表》中的具体岗位报考条件存在疑问时,请拨打岗位对应的报考咨询电话咨询。
5.缴纳考务费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厨师岗位考生不参加笔试,只需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生未能参加考试外,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
注: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并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赤峰市教育局将于考试结束后通过报考人员缴费银行统一退费。由于报考岗位取消改报其他岗位的,需重新缴费。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费、考务费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费、考务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2)1份,就近到各旗县区教育局办理减免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
特别提醒:需要办理考务费减免的考生,请勿提前网上缴费,否则将影响考务费减免办理。报名费、考务费减半的考生办理减半手续后,须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半费。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名费、报考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区扶贫办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申请表》,就近到各旗县区教育局办理相应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
(三)笔试
笔试在旗县区设置考场。旗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区的考务工作。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及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岗位的考务工作由松山区教育局组织。
1.笔试内容
(1)报考各类教师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一张试卷,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应具备的教育理论和职业道德素养。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教育政策法规占30%,教师职业道德占20%,教育学占30%,教育心理学占20%。
报考普通中小学校语文(蒙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日语学科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学科)教师及幼儿教师(含保育员)的考生还须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一张试卷,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新课程理念和本学科专业知识。
(2)报考会计、保健医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一张试卷,总分100分。
(3)报考厨师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不限人数、比例),面试时间、内容另行通知。
2.笔试试卷
赤峰市教育局委托市外有资质的专门机构组织命题相关工作。
《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均提供三种试卷,报考汉语授课岗位人员使用汉文试卷;报考“蒙授生”岗位人员使用蒙文试卷;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使用“蒙汉文”试卷,“蒙汉文”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
注:英语、日语学科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别使用英文、日文试卷。
3.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务于2021年7月17日9:00至19日17:00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
2021年7月20日(星期二)
上午0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学科专业知识
5.考点设置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6.笔试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对于仅考《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对于考《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
8.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9.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0.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实际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报考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岗位的到赤峰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面试考务费50元;
(5)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高校毕业生岗”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放档案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证件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旗县区教育局、赤峰市教育局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五)面试
1.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的面试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旗县区所属学校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
面试评委专家采用异地聘请形式,由7人组成,不得聘用本县域内人员担任评委,确定面试评委时要考虑考生面试语种。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记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分别采用现场抽课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详见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成绩。
3.面试提供三种试题,报考汉语授课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汉文试题,须用汉语作答;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蒙文试题,须用蒙语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蒙汉文两种试题,须分别用蒙汉语作答。对于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赤峰市教育局备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旗县区教育局。
体检时,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到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赤峰市教育局0476-8333110。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在编)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各旗县区教育局、各招聘用人单位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1.各报名点、各考点要制定好报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名考试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人进行指导。
2.对于涉考工作人员,要按照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实现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原则上安排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3.报名、考试前做好体温监测。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应通过“健康赤峰”微信公众号(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公众号)申领“国家电子健康码”。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4.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报名考试场所须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扫码管理,否则不得进入。发现异常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5.做好消毒工作。报名、考试场所要尽量开门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楼道、地面、墙面及经常使用或接触的物体表面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
6.报名考试期间,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待人员聚集时,要有序排队,依次进行,人与人间隔要保持一米以上。有异常情况,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本次招考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本简章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考试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申请表
赤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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