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案见解
我把网上的视频都大概看了一遍。和往常一样,不站队,只梳理事实,做法律分析。但如果说看视频后的直观印象,那就是:泼辣狂躁的女子、暴躁易怒的老人、冲动的保安和男乘客、敌视女子的众乘客。这里各方,最重大的失责是地铁方,不管是老人的错,还是女子的错,还是双方都有错,地铁的工作人员和保安都没能妥善处理这起事件,反而激化矛盾,扩大了影响和损失,既让女子蒙受了侮辱和精神伤害,也让公共交通机构甚至西安市的形象受到了影响。
大部分视频的最早镜头,是从保安与女子对峙开始。个别视频的最早镜头,是另一女性乘客对保安说:赶紧让她下。在之前发生了什么,网上有很多版本的说法,但没有视频作证。有说女子先动手,有说老人先动手。但所有版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事发起因确实是女子打电话很大声音,引起老人及周围乘客不满,进而引起口角和肢体冲突。另外,全程只有女子没戴口罩(口罩挂脖子上),老人、保安和车厢内其他乘客全程都戴着口罩。
我先梳理事情经过,再做法律分析。下面的梳理,综合了多个视频,从最早的镜头开始。
镜头1
女子在地上捡东西,保安和其他乘客围观,女子站起。
女乘客指着女子:赶快让她下!
老人对女子(很凶的呵斥):赶快滚出去!(听不太清楚,好像是这个)
接着,保安抬起双臂,示意女子下车。
镜头2
女子坐在座位上,保安站在女子对面,老人站在车门旁。
女子用手碰了一下保安,然后指着老人对保安说(命令语气):快点,让他快点。
女子对老人(命令语气,声音变大):快点,快点,快点加我微信!
女子对老人(大声喊):快点先加我微信!
然后,保安突然拉住女子双臂往门口拉。
女子:我不出去!
女子(尖叫):哦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老人走出车门。
镜头3
保安和另一男子,一人抓住女子一只手,半拖半抬,将女子从车厢里往站台上拉。
站台上散落着女子的物品(其他乘客扔出车厢的?)
女子(尖叫):哦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车上男子松手,保安接着将女子拖离车厢约一米后松手。
女子裙子撕裂,内裤露出。
女子从站台地上坐起,大喊:我的身份证都在里面!(没注意到其他乘客已把她的物品扔到了站台?)
女子从站台冲进车厢。
保安追进车厢拉扯。
镜头4
女子抱着车厢里的扶手杆,坐在地上。
保安站在旁边,没有再拉扯。
站工作人员捡起女子散落在站台的物品。
分析:
▎1
视频中有女乘客让保安赶紧让女子下车,另一名男乘客则动手帮保安把女子拖出车厢,可以看出女子没有群众支持,乘客都希望她下车。当然,这并不是说乘客就一定是对的,也不是说多数人就一定是对的。我推测当时情况,女子大声打电话,没公德,触犯众怒,交涉也不听劝甚至态度恶劣,也可能是老人呵斥的语气也很冲,双方都暴躁,事态升级,吵架动手。
▎2
老人同意下车,女子很犟,不肯听从地铁工作人员和保安的劝阻下车解决问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是纯粹赌气对抗,也可能是赶时间做地铁去目的地。感觉前者可能性更大。
▎3
保安冲动粗暴,男乘客配合拖曳,女子激烈反抗,因此造成裙子撕裂。
第一、保安和男乘客没有扒衣服,不是强制猥亵,但造成女子裙子撕裂,暴露身体,造成精神伤害,这个女子如果要打官司,是可以打的;
第二、保安和男乘客涉嫌违法,如果女子只是不肯下车,并没有继续大喊大叫,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也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保安完全可以将老人和女子隔开,消解冲突。这种情况下,并不符合自我救济的情况,保安和乘客不是警察,没有权力用强制手段带走女子。
如果地铁方坚持女子离开车厢,但女子不吵不闹就是不肯下车,在法律框架内只能报警。后来保安陪同女子坐地铁一直到女子的目的地,这本来就应该是优先排在暴力拖拽之前的处理方案。
但是,如果女子不听地铁工作人员和保安劝阻,在车厢里继续找老人吵架,理论上,保安和乘客都有权自我救济,并不是只能报警,等警察来处理。如果所有事情都等警察来处理,黄花菜都凉了,违法的人早跑了,伤害也早已形成了。只不过现实中,多数人怕麻烦,不到万不得已,都不想出头惹官司,能躲则躲,都让警察处理。
总而言之,地铁工作人员、保安、乘客,都有权力,也应该积极阻止女子扰乱公共秩序,尤其是地铁这种封闭交通工具里的公共秩序。放任女子在车厢大吵大闹,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直接停运地铁等警察来处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公共利益损伤,也是不合理的。有人说可以让女子承担因为她造成的这些损失和损伤,这在国外可能行得通,能把女子告得倾家荡产,但在中国还没有这个先例。
只要女子扰乱公共秩序,威胁公共安全,即使没有保安,乘客自己也有权力将女子以合理方式强制移出车厢,只不过实践中大家都倾向等地铁工作人员来处理。同样,如果是老人、男人不停劝阻,大吵大闹,也是同样待遇。随便在网上搜一搜,男子、老人在地铁扰乱秩序都被强制抬走并追责的新闻一大把。就事论事,女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是错的,保安和男乘客动作粗暴,并且造成女子裙子撕裂、暴露躯体也是错的,一码归一码。
这官司如果女子想打,也不一定能打赢,因为就曝光的视频而言,在保安拖女子下车之前,女子还在不停地大喊大叫,扰乱公共秩序,保安确实可以主张公民的合法权力。
▎4
保安的培训水平肯定有问题,如果要追责只追究保安意义不大,肯定要追究培训不到位、应急机制缺失等,最后追责地铁管理层是合理的,处理了 7 个人不冤。
▎5
最后,澄清一下很多人对保安是否有执法权的误解。
保安,是我们经常打交道的一个人群,所有人都有必要了解一下国家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我总结下核心条款,方便大家理解。
保安有两种,一种是普通保安,比如物业保安、商场保安、地铁保安等,这些保安都不能持枪。还有一类是持枪的保安,比如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
保安有权: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四)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保安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可以:
(一)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二)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使用枪支。(什么情况可以开枪,简单讲就是:1)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受到暴力袭击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的紧迫危险的;2)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受到暴力袭击危及生命安全或者所携带的枪支弹药受到抢夺、抢劫的。)
另外注意,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如果看得不是太明白,我总结一下核心,那就是,保安没有警察的执法权,比如不能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但是,保安也是公民,而且是受其他公民特定委托、代为行使特定责任和权力的公民,和公民一样有权进行自我救济和救济他人,包括正当防卫,包括阻止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阻止他人破坏公共秩序、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
比如公民有权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住所不受侵犯,那么聘请的保安自然有权力协助保护雇主的财产和住所不受侵犯,如果有人硬闯已经关门的办公楼、商场,或者封闭小区、业主物业,视其侵害和危害程度的不同,保安有权采取不同程度的强制措施,就如同雇主本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一样。如果碰上的是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的保安,只要能证明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受到你的暴力袭击或者有受到你暴力袭击的紧迫危险,保安是可以拔枪射击的。
比如,我们今天谈的这个案子,有人在地铁大吵大闹,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车厢的乘客有权制止这种行为,保安也有这个权力,这包括了使用合理手段将当事人移出车厢。当然,是否扰乱公共秩序,怎样的手段才算合理,中间肢体冲突造成伤害怎么算,这官司有的打。所以实际生活中,多数保安、多数人都会尽量避免冲突升级,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但我们要清楚,保安虽然没有执法权,但这不意味着保安对违法行为就不能采取行动。
▎6
最后,无论男女,无论以前在西安的旅游体验是好是坏,都不要被人带节奏,对此次事件上纲上线。此次西安地铁事件与性别无关,与地域无关,是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件,是每天全中国、全世界都可能会发生的事情,该惩罚的惩罚,改追责的追责,该完善的完善。觉得不公,觉得被侵害的任何人和机构,也都可以去法院起诉,去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Le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