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晚】许久不见的(发癫)

我动笔时,多有余裕。或许是某天清晨,空气正好,我打开窗,决定写一篇故事;或许是夜半更深,寂寞难耐,记一篇日记,聊表胸怀。可这一篇不是。我是在课间、饭后,抓住易从指尖脱走的片刻,草草记下。希望你不要嫌弃。
课上走神的时候,我没来由地想到了昨天的晚霞。没什么值得一说的,只是我错过了班车,迎着泛波的天光,走回宿舍。如此,也是向晚,我向晚霞,只可惜讨不到薄酒一盏;纵讨得,我是不吃酒的,又何用呢?可是我想到向晚,想到和她微薄的联系,就有了裹紧外套躺进风里的勇气。这是于我,宝贵的。
我不曾见过她。只是遥遥地,看她闪烁,像我看星星一样。用明星比艺人,此刻总算合理一些。可总有些星星很笨拙,要比旁的慢热,就连把光递过来都慢几拍。我擅长等待,等了些年月,等来了。我不嫌慢,只嫌有了星星,夜太短。但我又不喜欢星星,我嫉妒她们,比我更加闪耀;似乎明光总量是不变的,她们闪耀如此,是夺了本该属于我的光。这种幼稚的骄傲,万幸没有陪我到老;至少有五颗星,我情愿她们夺走所有的光,她也在其中闪耀。走夜路不必抬头向光,只需向晚,她便是其中玄妙。
我是多么恨着男欢女爱,恨它虚无缥缈。纵情时,我爱极了戏,尤其是京戏;情上心头最爱哼唱,异国他乡,更放不下故国故乡故人。她是其中哪一个呢?似乎哪一个都不算,可我总想起她。她是艺人,按理,我该爱她弹唱。可我偏偏爱看她笨拙的样子。爱她么?算是,可也许我更爱的是她们之间流露笨拙也只有关怀的气氛。这是我所没有的。我希望这种氛围,对她,永远不是奢侈品。
过于直白的表露有些羞人,玩笑时可作,抒胸臆时,还当作罢。同友人通话,他问我几时归国,我戏他,称:“还有三秋”。他便要问,“哪三秋”?这便是思晚秋、念晚秋、怀晚秋。友人不同我共趣,不知弦外音。与她,我便明说。“思晚、念晚、怀晚”。总之心情舒畅了,翌日清晨,我又守在那里,等她问好。
“头顶大碗,一心…”,不,一心换了吧。
头顶大碗,倾心向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