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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暴、恐吓、连坐、恶意中伤、人肉、退网……刺向我的这把刀 明天就会刺向你

2023-07-10 02:22 作者:Jacinth是贾的心思  | 我要投稿

上周四我忙活了一天工作到很晚回家,我的几个平时不太联系的朋友突然私信跟我说“你上微博热搜了”,起初我很诧异,紧接着关闭了手机的勿扰模式,被铺天盖的辱骂和诽谤弄得晕头转向,一瞬间,天昏地暗。我强忍着疲惫和困倦,发现我的手机、邮箱、各类社交平台都堆满了类似“母狗,贱货,站街女,妓女,死全家,不得好死,畜生、希特勒……”之类的几万条“问候信息”。那5分钟内,我回忆起这辈子做的所有的事情,实在是想不起,究竟是哪一桩哪一件,是如此的伤天害理,配得上这样的谩骂和关注。

 


      我惊魂未定的追根溯源,发现是因为我半个月前发表了一篇影评《消失的她》,这个影评在平台上播放量不足3000,也就是我周末打算时间想谈一谈对男主角的强烈谴责,只是微博某300万粉丝的大V博主,断章取义的截取了某些段落,发到了微博上。我看了一下这个博主的其他内容,可以说没什么实质性内容,就是每天用一些敏感词汇吸引流量的营销号,而我就是他开的盲盒,他选取的素材,他翻的牌子,也许他也没有想到,随意中伤一个女孩,可以帮他获取那么多的关注和流量,如果他知道,他应该就会多翻几个了。而广大的网友也成了他的枪手和胜利的成果,帮助他一起制造话题。

 

 

 

 

 

 

      

二、澄清

    是的,乍一看,我好像是在说男的有劣根性,但是有多少人看过我完整的视频,我的标题是《看完电影消失的她,治好了我的恋爱脑》,我这里的男的=何非(电影的男主角),有多少人看完后还记得我说的,希望男孩子们能够戒赌,希望不要家暴不出轨不赌博。很多人说我至今死不悔改,是的,我不会认错也不会道歉,因为我没有错。我是说了什么反动言论嘛?是分裂祖国了?是当什么间谍了?仅仅因为我说了电影的男主角有基因上的劣根性,他的痛苦不是别人带来的,他的不幸也和任何人无关,一个赌徒的劣根性是很难改变的。

 

 

    首先我必须澄清,我没有鄙视所有男人的思想和念头,只是部分的言论被放大和加工,变成了你们想要的样子。就像我很崇拜我的师长们,我不止一次的说过,整个读研期间,最幸运的事情,就是遇到了我的导师,他温柔谦逊学术能力强对学生好,在我往期的视频也提到过,我知道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是坏人,也有很好很好的人,我吐槽的是渣男而已。有人说,劝我善良,我只想说一句——未经他人苦,勿劝他人善,你们不是我,你们没有经历过我的事情,没有办法感同身受我的痛苦,没有办法体会到我为什么看完电影如此激动,因为你们没有遇到过何非。

 

     三、困惑

    其实最让我不解的是,这个视频中我骂的是何非,但如果今天我真的在这里说了某个现实中的男的SB,按照你们的说法,我就该去死,诛九族,连坐,挫骨扬灰,永不超生。我想问问在生活中,你们就没有骂过某个特定的人物傻*吗?大清亡了,文字狱不存在了,我连这点基本的言论自由都没有了吗?

    我说了什么重要吗?仅仅是因为我成了那个流量时代下的“幸运儿”,我是被选中的孩子,所几个月前来我发了一个

    “其实有时候世人只不过需要一个借口而已,或者说一个靶子,一个人人喊打的靶子,有了我,他们就能同仇敌忾,就可以自命不凡。”真想重要吗?不重要,别人想骂你,你连呼吸都是错的。

    网络暴力就像是邪教组织,有一个不分青红皂白的领导者和一群无知的信徒,我知道我说这样的话,会引发新一轮的网暴,但是,if not me,who ?if not now, when?

    你们知道你们在做什么吗?你们知道你们有多么无知和残酷吗?

   你们还记得24岁的杭州女孩郑灵华,拿着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向病床前的爷爷报喜,照片流出后,她因染粉色头发而遭遇大规模网暴。有人造谣“老少恋”,咒骂爷爷的健康状况;有营销号照搬图片,编出“专升本”的故事卖课坑钱;有人“发色鉴人”,抛出“一个研究生,把头发染得跟酒吧陪酒的一样”的荒谬言论……在网暴事件后,郑灵华患上抑郁症,最终离开人世。她做错了什么?我又做错了什么?

四、退网

     是的,曾经的我怀着这样的责任感,决定抗争到底,决定做些什么,于是我找了最开始转发这条微博的大V博主,和她进行谈判。

 

    我知道网络暴力很可怕,但我没想到的是:我的家里被塞满了恐吓信,一群人扬言要杀我,我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手机号在网上曝光,我的朋友家人全部被互联网网暴,但凡和我在社交平台上有一点点互动的人,都被说“你和那个妓女在一起,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那一瞬间,我非常害怕,我不是怂了,我也不觉得自己有错,只是我不觉得这群人,不值得我以生命和朋友的身心健康作为代价,影响到的工作和正常的生活,怀揣着对大部分人人性的绝望和无助,我决定离开互联网。

    村上春树在其短篇小说集《列克星敦的幽灵》中曾描写过一个遭遇集体孤立的中学生。在小说的结尾,主人公这样说道,

“我真正害怕的,是那些毫无批判地接受和全盘相信别人说法的人们,是那些自己不制造也不理解什么而是一味随着别人听起来顺耳的容易接受的意见之鼓点集体起舞的人们。他们半点都不考虑——哪怕一闪之念——自己所作所为是否有错,根本想不到自己能无谓地、致命地伤害一个人,我真正害怕的是这些人”。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

 

五、失望

    你们叫嚣着我现在该是偷着乐,毕竟所有视频加起来都没有最近的流量多,可是你们还记得我为什么开始做视频吗?

 

 

 

 

 

 

   你们说我是这个社会的败类,是人渣,但我想说,我比你们高贵,我在默默的关心和帮助很多人,帮他们走出伤痛走出抑郁。我参加了多少志愿者服务和公益项目,你们记得吗?

    我曾经想让世界变得更好,但是网暴的影响超出了我的想象,我不想更多的人因为我受到牵连,所以我决定退出互联网,退出这场骂战,哪怕我因此失去了救助更多人的机会。对不起,请允许我自私一回。UP不能再继续给你们带来光和温暖了。

 

六、法律

   关于我为什么不继续走司法程序,那就要问你们的邪教首领了,在收到我的警告信之后,我还没有来得及发律师函,她就设置了这条微博的权限,她这样做,我没有办法搞,但是在这里也给大家普个法。

https://m.weibo.cn/status/4920426541877505?wm=3333_2001&from=10D7093010&sourcetype=weixin&featurecode=newtitle&s_trans=7765026282_4920426541877505&s_channel=4&amp%3Bjumpfrom=weibocom

 

 

以下内容为引用罗翔老师,如有侵权,请联系我。

  “ 对于网络暴力,无论是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都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首先是民事责任。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实施侵权行为,要承担赔偿、道歉等民事责任。

其次是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最高可以处10天的行政拘留。

    最后是刑事责任。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很多人认为,只要没有造谣,就没事,但是法律不仅惩罚虚构事实的诽谤,还惩罚损害他人的名誉的侮辱,用真实的信息损害他人名誉也可以构成侮辱。侮辱是对他人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的表示。张三写小作文,虚构李四卖淫的故事,这自然属于诽谤,但是张三曾经卖淫,王五得知此事在朋友圈大肆宣扬张三卖淫,损害张三名誉,这同样可以构成侮辱。

    

      在网络时代,我们似乎也开始渐渐丧失了对复杂情感的体察,丧失了对他人境遇的体谅。空洞和浅薄,最终导致的又是观点的极端和情绪的残暴。美国法学家桑斯坦在其《网络共和国》一书中,将这种现象描述为“群体极化”,即团体成员中一旦开始有某些偏向,在群体商议讨论后,人们就会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则形成非常极端的观点。可怕的是,如果这种极端意见是集中于某个个体,就很容易演变成对他的网络处刑。这也是互联网时代网暴滋生的深层原因。我们的情绪极容易被极端意见挑动,也越来越倾向对他者进行非黑即白的评判;而这种情绪和判断,又会像利刃一样刺向身处舆论漩涡的个人。

     柏拉图在理想国举过一个隐身人的例子:一个牧羊人,有一天走进一道深渊,发现一只可以使自己隐身的戒指。他利用这个戒指勾引了王后,跟她同谋杀掉了国王,夺取了王位。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人们拥有隐身的戒指,所有的不法行为都不受惩罚,人性深处的幽暗就会被无止境地释放。

     很多人把网络当作了隐身的戒指,在这个空间中无限地释放自己内心的幽暗。

     但是,事实上,网络从来不是隐身的戒指,人们的真实身份信息是可以被捕捉的。如何让法律责任落到实处,让维权之路不再荆棘遍布,这是所有网暴被害人所面临的共同心路。

不少被网暴者在寻求法律帮助的时候,遇到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无法获得施暴者的真实姓名,以至于对着空气战斗,无法伤及躲藏于黑暗处的网暴者。

 

七、尾声

     这是我最后一次在互联网发声,也是我最后一次为自己勇敢,我不是公众人物,发表言论是我的自由,所以我没有错也不会认错,只是请你们记住,今天刺向我的这把刀,随时可能转变方向刺向你自己,就像警察和我说的:“你也不用担心,等到那群没事干的网友找到下一个网暴的对象,大家很快会忘记你的。”

    那我祝你们如果有一天也遇到了和我一样的事情,能记得今天你们对我的恶言相向,然后记得这个世界的因果轮回,而产生片刻的羞耻和悔意。

 

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在郑同学孤独地战斗的时候,你我都在袖手旁观。或许,比罪恶更可怕的,是我们对罪恶的麻木与漠然。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都是平庸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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