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3考研拟录取名单







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总分为100分,其中初始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院内各专业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依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外语科目成绩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