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程跳槽小米”裁决结果公布: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支付违约金525万元
此前联想就关于“前联想副总裁常程跳槽小米”——常程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案件正式提起了上诉,而现在该案件正式做出了裁决。

根据公布的该裁决结果信息显示:
1、常程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2、常程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五百二十五万二千八百二十一元零九分;
3、常程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2020年1月竞业限制补偿金七万二千九百五十五元八角五分(税前);
4、驳回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

随后,常程方面委托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表示针对该裁决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该裁决书依法未生效。

联想官方表示——我们收悉常程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等争议仲裁案的裁决书。我们对该裁决结果表示欢迎并深受鼓舞。我们坚信,该裁决所彰显的法治与契约精神,将能够在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加快完善中发扬光大,更好地保护人才的合法合理流动,保护市场公正与公平竞争。
根据信息显示,竞业协议一般针对知悉原公司商业机密和对原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与原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