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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预缴开启 优惠政策及申报纳税方式改变需注意

2022-10-20 17:55 作者:中经慧税  | 我要投稿

10月已来,又到了第三季度预缴的时候了,这些优惠政策及申报纳税方式的改变,今天就和联贝小编一起来了解下相关的变化情况,希望能帮到大家。

小伙伴们务必要引起关注:

1、10月征期延长!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

2、印花税取消按月申报,首个征期来了!

税局明确: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5日。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哦!

一、征期1-25日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按季)、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按季)、烟叶税(按月)、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征期1-31日

房产税(从价计征,按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车船税(按年)、广州市税务局所管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按季预征、印花税按季申报

印花税取消按月申报  首个征期来了

按照新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啦!

现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系统自动统一调整按季申报,营业账簿将自动转换为按年申报,无需另行申请。

调整为按季申报后,纳税人第一次按季申报所属期是7-9月,申报期是2022年10月。

印花税按次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直接登录申报即可。

大家可以登录进电子税务局自行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

具体申报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财产和行为税”,点击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就可以看到“印花税”申报选项啦。

纳税人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期限变更,将“按次申报”调整为“按季申报”。当然啦,各地税务

机关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别,具体需要小伙伴们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最新政策哦!

以上是对“第三季度预缴开启 优惠政策及申报纳税方式改变需注意  ”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感谢您的浏览,以上信息由联贝小编为大家提供,现在很多用户都找正规的相关机构进行纳税业务办理。想要进行记账报税的公司或企业可向联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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