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师小哲】《小逻辑》读后随笔(二十七)——概念本身
概念的第一阶段——主观概念包括三个阶段,即概念本身、判断和推论。这一篇先讲概念本身,这一篇内容量也是比较少(不会又是闲聊占篇幅吧),主要是判断和推论的内容实在是太多了,后两个阶段估计会春秋笔法一下,挑重点说,不然每个阶段估计都要分三四篇。

(a)概念本身
163.概念本身。概念本身包括三个环节:
(1)普遍性。它在它的规定性里和它自身有自由的同等性。
(2)特殊性。在特殊性中,普遍性不变地继续和它自身等同。
(3)个体性。普遍性与特殊性两种规定性返回到自身内。个体性是自身否定的统一性,是自在自为的特定的东西,也是自身同一体或普遍的东西。
PS:从知性角度出发还是很好理解的,这三环节即是说个体是有个性与共性的,是普遍与特殊的统一体。个体事物与现实事物是一样的,不过前者是从概念中来的,因此是普遍的。
164.概念是完全具体的东西。概念的各个环节不可分离,每一环节只有直接地自它的对方而来并和它的对方在一起,才可以得到理解。
PS:黑格尔否定了这样一种获得概念的方法,即先有事物,然后我们通过以抽象手续获得概念。他认为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全凭内在于事物并显示它自身于事物内的概念活动。另一方面,概念如果作为绝对形式来看的话,它是一切的规定性,概念就是主体本身。这样,黑格尔就实现了主客一体。
黑格尔这里的几段注释很好地表现了自己哲学的性质,我们可以看出唯物主义、主客一体等思想。
165.概念本身到判断。从个体性出发,概念中各环节的区别被建立起来,作为概念的第一否定,个体性建立起作为特殊性的规定性,这个规定性是在区别开的东西的彼此之间的,而各个东西的同一性也被建立起来了。这样建立起来的概念的特殊性就是判断。
或者说,对概念加以内在的区别和规定,就是判断,判断就是规定概念。
PS:仍然是按照辩证法,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仍然是“一物”到“联系”的过程。判断仍然是对概念内在的区别和规定,毕竟个体性就是否定的自身联系。
下一篇讲判断,希望能一篇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