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款“50多元”,200万理赔金额成“空头支票”,客户的保障怎么办?
导读: 又是保险的事情,真是头都大了。小王一个电话打过来说,别吃饭了,先看看这个保险新闻。4月16日据媒体报道,广州有市民反映,说自己亲戚在购买中国平安保险后患病,几经波折做完手术想要理赔,最后竟然只获得50多元的赔付。客服表示是“算错数”,应该总共是赔付537.95元。理赔金额从50多元“涨到”500多元,但当事人仍觉得难以接受。”

天下的事情真奇怪,你以为花钱买的是一套别墅,等交房到时候却给了一个茅草屋。这么奇怪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呢,但事实面前,又有什么不可能呢!画饼充饥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代人追求的是当前的价值,没有人会等你的。那些所谓的承诺,在现实面前,都变得毫无价值。
这次平安保险遇上“硬茬”了,患者告知了媒体。按照中国平安的说法,经人工审核,一些条款不属于约定保障范畴,因此也无法支持理赔。当很多人都会问,当你们介绍保险的时候,都是如何给客户承诺的,又是送礼品,又是放客户买保险。等到真正客户需要的时候,你们却把条款推的一干二净,哪有这样玩的?

“先生,您看看这个保险种类,一年只需要880年,最高理赔560万”。买保险的小张同志在路边给小编津津有味的讲起来,似乎能把小编说服,买了这份合同。
“买保险的时候,这也赔,那也赔;赔偿的时候,这也不赔,那也不赔。”,还有没有一点规矩和诚信啊。怎么说话不算数,当初收钱的时候,可不这么说。等到客户真正理赔的时候,你们的说辞一套一套的,按照普通人的一句话:城市套路深,俺要回农村。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我们玩不起。保险本来是惠及每一个人的事情,可现实的打击面前,我们却一句话都不想再说。

《保险法》第 22 、 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请不要再风险降临的时候才想起自己和家人没有任何保障”,保险行业 这份宣传语本来没有什么错,但理赔的结局往往令人失望。
保险是很好,我们还能只能它吗?
(本文来源:辛东方频道 作者:辛东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