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清”,“三树立”!
“八清”
1、清账。清各级政府拖欠各类公司的项目款、工程款,到2023年底全部“清零”,兑现诚信政府的承诺。清理政府向银行、投资机构、其他机构的举债,摸清债务,搞一次全国性的政府债务审计,确定哪些是合理债务哪些是不合理债务,合理债务挂账清零。其他债务谁举债谁消化。
2、清项目。将所有已建成、未建成、在建项目搞一次全面审计,看哪些项目烂尾了,哪些项目效益不高,哪些是高效项目,大力度砍去低效项目、烂尾项目。
3、清政策。把所有政策清理一遍,对从部门利益出发制定的政策、有害于企业发展的政策、有碍于民生的政策全部废除,一件不留。
4、清机构。把所有协调、临时机构进行清理,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清理、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进行清理,对当二传手、借行政机构之名养人的机构全部撤掉。
5、清人员。清理所有吃空饷的人员、借调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按照“一编一岗一人”全部清理到位,除有病不能到岗的外,全部到岗,否则一律清退。
6、清机制。一律按国务院规则来办事、办会、办文,不得另行一套,清理不必要的办会、办文、接待、调研机制,坚持依法行政、按政策、按程序的办事机制,其他机制一律取消。
7、清理考核、检查、评比事项。原则上各市县不准单独搞各种事项,只有省级政府统一制定,各市县制定落实计划,不准加项。
8、清作风。制定八不准工作纪律要求,作为红线。即,不准超标接待,不准贪污腐败、不准刁难群众、不准生活不检点、不准违规用房用车、不准奢侈浪费、不准有损政府形象、不准妄议大政方针。
“三树立”
1、树立勇担当、高效率的政府机关。
2、树立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阳光政府运行机制。
3、树立不占不贪为民办事的政府工作人员新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