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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共同富裕与第三次分配、乡村振兴以及公益慈善的内在关系

2023-06-15 14:59 作者:东方沉香集团  | 我要投稿

当下,乡村振兴与公益慈善、第三次分配以及共同富裕已经成为社会高度热议的话题,那么它们之间到底是个什么关系呢?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

1.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指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的一种社会状态。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体现。如果经济发展起来了,贫富差距却越拉越大,就违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违背了全体人民的意志。“共同”是公平的象征,而“富裕”则是对效能的追求,没有公平公正的共同富裕将毫无价值。

邓小平多次强调:“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2021年8月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际和国内的结合上,深刻透彻阐明了有关共同富裕的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问题。其中,“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重大命题的提出,强劲按下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启动键。

2.第三次分配、公益慈善和共同富裕的关系

第三次分配是由社会机制主导的资源分配,以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内的社会力量为主体,以自愿和爱心为主观基础,是各种主体对社会资源的主动让渡,通过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实现个人已有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

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均已强调,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2021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进一步提出,将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第三次分配的预期功能就是弥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不足,最终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可见,公益慈善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就是共同富裕。

3.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

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是新时期国家发展的两项重大战略,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虽然在2022年已经实现了65.22%的城市化,但是在庞大的人口基础上,依然有7.97亿人口生活在相对贫困的农村,农民群众在我国低收入群体中占比较大,农村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因此,要达到全民共同富裕的目的,非常重要的环节是要使乡村变得富有,乡村致富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和难点。

因此我们说,国家要复兴,乡村要振兴。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的新思路,指出要推进乡村建设高品质发展,解决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切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的全方位发展,让城乡居民享受平等的发展机遇和公平的发展环境。

乡村振兴就是要促进乡村的经济发展,改善乡村的经济发展状况,消除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差异,从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4.公益慈善与乡村振兴

要实践乡村振兴除了政府的政策支持,还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助力,而公益慈善事业则是引导有意愿的企业、人士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是整合资金、资源、人才、管理经验投入到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渠道,也是推动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重要补充。

同时,原本较为单一的物质帮扶已不能满足村民群众以及村社多样化的需求,慈善行为与慈善资源助力乡村振兴必将体现为高度的综合性、复合性与可持续性,以优势项目和优质服务在乡村实现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的转变。

总而言之,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终极目标,第三次分配是必要的手段,乡村振兴是必经之路。公益慈善则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途径,也是乡村振兴的强力支撑。

中老文化艺术产业集团慈善家助力乡村振兴公益服务平台开展的奇楠沉香树种植认领项目,通过慈善渠道租用农民的土地,并为当地农民提供沉香种苗和种植培育技术及相关生产资料,帮助农民实现就业、创业,同时必将带动沉香制品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从而创造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使乡村经济及文化、生态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带领农民走上共同富裕之路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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