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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录片《世界历史》解说词文本94 联合国的诞生

2023-03-24 13:54 作者:付与明年  | 我要投稿

 

第94集  联合国的诞生

 

美国纽约曼哈顿东河之滨,有一块面积1.8英亩的国际领土,矗立着一座39层的摩天大厦,这就是联合国总部。

 

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生效,联合国正式宣告成立。

 

“我们需要通过选举来批准《联合国宪章》”。

 

联合国是世界反法西斯联盟为保障战后世界和平和安全而成立的国际性组织。它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产物,也是美国、英国和苏联三国首脑安排战后世界秩序的一个重要步骤。

 

联合国的创建不是一夜之间完成的,它经历了酝酿、筹划和建立的漫长阶段。

 

德国、意大利和日本法西斯发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就战争规模和破坏程度而言,第二次世界大战在人类历史上是空前的。

 

战火蔓延到欧、亚、非和大洋洲22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先后有60多个国家的17亿人口被卷入战争的旋涡,5000多万个生命在战争中消失,战争带来的财物损失约40000亿美元。

 

这场战争牵动了世界,也改变了世界。战争带来的无穷灾难激发了世界人民反对侵略战争、要求世界和平的强烈愿望。

 

那么,如何通过建立一个新型的国际性组织以确保战后世界安全和稳定呢?创建联合国的思想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孕育出来。

 

创建联合国的构想最早由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提出。“人们拥有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并且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可以;第二,人们拥有宗教自由,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是如此;第三,人们有摆脱战争的自由;第四,人们有摆脱恐怖的自由。并且它已成为一种世界性条例,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裁减和限制军备,它同样适用于世界的各个角落。”

 

1941年8月14日,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在纽芬兰湾军舰上签署了关于战争目的的《大西洋宪章》,首次公开提出了建立战后国际组织的设想。

 

宪章中提到,在最终摧毁纳粹暴政后,建立一个广泛而永久的普遍安全制度。这一普遍安全制度,就是罗斯福所设想的世界性国际组织。

 

1942年1月1日,以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国为首的26个国家的代表聚集美国首都华盛顿,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在罗斯福总统的提议下,签字国首次使用联合国这一名称代表反法西斯联盟。

 

1943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形势向着有利于反法西斯联盟的方向发展,建立世界性国际组织的问题随之提上议事日程。

 

美国总统罗斯福仍是最热心的倡导者。罗斯福希望利用美国在反法西斯战争中建立的优势地位,积极主张建立一个由美国主导的国际组织,目的是为了防止再次爆发类似第二次世界大战那样的战争。

 

罗斯福认为,只有美国、苏联等少数大国共同合作,才能维护战后世界秩序。他竭力主张由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国组成未来国际组织的四大警察。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世界历史研究所 研究员 徐再荣:

罗斯福的主张有其深远的战略考虑。第一,罗斯福认为,中国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这种巨大的贡献应该在国际上得到充分的承认。第二,罗斯福认为,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潜力巨大的国家,而新建立的国际组织应该具有世界性和普遍性。如果不给中国以大国地位的话,那么这种世界组织的世界性、普遍性就谈不上。第三,罗斯福想拉拢中国,使中国成为制衡苏联的主要力量,同时要想把中国变成其在远东地区遏制日本的主要基地。

 

1943年10月,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国的代表在莫斯科召开了外长会议,共同签署了《苏美英中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

 

宣言表达了四大国主张在战后建立一个普遍性国际组织的愿望,并为未来的国际组织规定了三条原则:第一,国家主权平等;第二,会员资格的普遍性;第三,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宣言确定了未来国际组织的方针,奠定了联合国成立的基础。

 

在1943年11月底召开的德黑兰会议上,美英苏三国首脑就未来的国际组织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协商。在这次会议上,罗斯福提出了关于建立国际组织机构的具体设想。他主张这一组织最高一级的核心机构应由苏联、美国、英国和中国“四大警察”组成。

 

斯大林同意罗斯福关于建立普遍性国际组织的设想,但反对把中国列入世界警察之中,他坚持世界警察只能由美国、苏联和英国组成。斯大林显然不愿看到一个强大邻国的出现,同时也担心中国将成为美国在东亚遏止苏联的工具。

 

英国也主张由三警察而不是四警察主导世界。英国担心,如果中国成为四警察的一员,中国将会收回对香港的主权,直接影响其在华利益。

 

但在美国的坚持下,中国最终被列为世界警察集团的一员。丘吉尔为了与美国和苏联抗衡,又设法让法国成为这一集团的一员。四警察因此变成了五警察。

 

敦巴顿橡树园是一座位于美国华盛顿郊区的庄园,古朴而宁静。1944年7月18日,美国、英国、苏联代表在此举行会议,草拟和讨论战后国际组织章程。

 

第一阶段会议上,美英苏三国同意把未来国际组织定名为联合国,并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普遍性国际组织的建议案》。建议案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会员国资格以及其主要机构的组成和职能。

 

第二阶段会议,又称中国阶段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国、美国和英国代表。中国代表团团长是当时中国驻美国大使顾维钧。在这次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对美英苏三国通过的建议案提出了几点补充意见,这些意见最后被列入美英苏三国签署的建议案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世界历史研究所 研究员 徐再荣:

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上,美英苏三国在两个主要问题上产生了分歧。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否决权的适用范围问题。美英苏三国都认为,常任理事国都应该享有否决权,但对于否决权的适用范围,问题、意见不一。英美代表提出,如果争端一方的当事国是常任理事国的话,那么它就不应该享有否决权。但苏联代表担心美英(两国)会联手操纵安理会来对付苏联,所以主张常任理事国在一切问题上都享有否决权。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创始会员国的资格问题。美国代表提出,除了《联合国家宣言》的签字国,都可以成为(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以)外,应该(再)增加8个(国家为)创始会员国,其中6个应该是拉美国家。但苏联代表担心这样会增强美国的势力范围,因此提出把苏联的16个加盟共和国都列为创始会员国。与会代表各执己见、毫不相让,因此在这两个问题上最终没达成妥协。

 

1945年2月召开的雅尔塔会议解决了敦巴顿像树园会议上两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在这次会议上,美国总统罗斯福就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问题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常任理事国在实质性问题上拥有否决权,但在程序性问题上,如果争端当事国是某一常任理事国,它就不能行使否决权。丘吉尔当即表示同意这一方案,苏联在第二天宣布接受这一方案。

 

关于创始会员国问题,罗斯福在赴会前对一些参议员说,如果斯大林提议把16个加盟共和国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他也要提议把美国的48个州作为创始会员国。

 

但在此次会议上,斯大林做出了重大让步,提出苏联16个加盟共和国中至少有2个或3个,即乌克兰、白俄罗斯或立陶宛,能作为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

 

经过反复协商,罗斯福也做了妥协。苏联的乌克兰和白俄罗斯成为创始会员国,拉美20个国际中,除阿根廷外,都成为创始会员国。

 

雅尔塔会议解决了三大国之间的争议问题,为联合国的诞生铺平了道路。

 

1945年4月25日,联合国制宪大会在美国旧金山隆重开幕。

 

“在历史上,从来没有一次外交集会可以表达全世界人们的希望,就像联合国这样。它于1945年4月25日正式成立,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们聚集在一起,宣告联合国正式开始工作”。

 

50个国家的282名代表、1726名随行人员参加了会议,到会采访的记者达2636人。会议气氛热烈,盛况空前。

 

中国代表团团长是宋子文,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董必武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之一也参加了会议。

 

旧金山会议历时长达两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关于大国否决权问题,引起与会中小国家的争论。

 

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古巴等国代表在发言中指出,在宪章中规定五大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意味着将强权政治合法化,因而要求减少或取消大国特权。

 

古巴代表提议,在通过制裁措施时,只需得到2/3的非常任理事国同意,没有必要得到五大国的一致赞同。

 

一些中小国家的代表还要求扩大联合国大会的权力,有的提议联合国大会可修改安理会的决议。

 

针对中小国家的不满,美苏英中四大国很快做出了回应,并发表了《四发起国代表团关于安理会表决程序的声明》。

 

声明坚持大国拥有否决权的原则,主张大国的否决权也可用于决定某一事项是否属于程序性问题。

 

由于四大国的立场一致,中小国家没有能够实现其要求取消和削弱大国特权的愿望。经过两个月的反复协商,终于完成了《联合国宪章》的起草制定工作。

 

6月25日,在旧金山歌剧院全体会议上,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

 

“有谁相信50个国家可以达成一致,它们是那么地不同,无论在种族、宗教、语言,还是文化方面。但是现在所有这一切似乎被遗忘,因为它们已经形成了具有坚定信念的整体,共同去寻求结束战争的方法”。

 

6月26日,在退伍军人纪念堂会议室举行了历时8小时的签字仪式,共有50个国家的153名全权代表依次在中英俄法西5种文本的宪章上签字。

 

中国代表团第一个签字,随后是苏联、英国和法国代表团,然后其他国家代表团依国名英文字母顺序一一签字,美国作为东道国最后一个签字。

 

在宪章签字的51个国家被称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这一天后来被联合国定为宪章日。

 

《联合国宪章》分序言和19章,共111条。《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各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加强各国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合作。

 

为实现上述宗旨,宪章确定了联合国的5条国际行为准则: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互不侵犯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他国内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平共处。

 

宪章规定,联合国的主要机构由6部分组成:

第一是由全体成员国代表参加的联合国大会,大会的重要决议需要与会成员国的2/3多数票通过;

第二是安全理事会,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6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安理会通过的决议对所有会员国都有约束力;

第三是秘书处,它是联合国的行政中心;

第四是国际法院,它是联合国的司法机构;

第五是经济和社会理事会;

第六是托管理事会。

 

1945年10月24日,五大国和其他24个签字国批准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正式生效。这一天后来被定为联合国日。

 

1946年1月10日至2月14日,51个创始会员国的代表在英国伦敦举行了联合国大会第一次会议。

 

大会正式建立了联合国的组织机构,并决定接受美国国会的邀请,将联合国永久性总部设在美国纽约。联合国从此开始正式工作。

 

联合国的成立是战后世界进步的重要标志,它反映了人类要求和平、反对战争的强烈愿望。

 

作为一个全球性组织,联合国成立半个多世纪以来,经历了无数的挑战和危机,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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