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票也能抵扣进项税?专票能不按票面抵扣?进项税能不能抵扣?
普通票也可以扣除进项税吗?可以根据票面价值扣除特殊票吗?关于进项税是否可以扣减以及如何扣减的问题,今天我要一下子弄清楚!
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扣除普通票!
情况1:A公司的财务人员收到了两张在线汽车租赁发票,分别是纸质普通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由于它们都是普通发票,因此未扣除进项税。
积极的解决方案:在线打车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根据发票上指示的税额扣除进项税,而普通纸质发票则不能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第6条第1项:
6.纳税人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时,其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暂时确定进项税额
1.如果您获得电子增值税一般发票,则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情况2:A公司的财务人员收到了两张收费公路电子总发票,一张在左上角带有“收费”字样,在税率栏中显示了税率,另一张没有“收费”字样。在左上角,“税率”列显示“不征税”。由于它们都是普通发票,因此未扣除进项税。
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左上角标记“ toll”(收费)字样,并且带有税率栏显示税率或征费率的收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扣除进项税,而具有税率列显示“没有税”不能扣除进项税。
政策依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收费电子票据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发行和汇总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第2020年2月24日)第2条项目
2.收费电子账单的分类
(1)收费公路通行费的电子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收费电子发票)。收费电子发票包括在左上角带有单词“ toll”的收费电子发票,以及显示适用税率或征费率的税率列(以下称为税收发票),而不含税号的单词“ toll”左上角的单词“通行费”,税率栏显示“非应税”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为非应税发票)。客户使用商业收费公路,由经营者开具发票,可按规定用于进项增值税抵扣;客户使用充值方法来存入通行费,ETC客户服务机构可以开具非税发票,并且不能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
这些情况
特别票不能在票面上扣除!
情况一:甲公司的财务人员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了农产品,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万元,税额为3万元。财务人员根据发票上显示的税额进行进项税抵扣。 。
积极的解决方案: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获得了用于购买农产品的特殊发票,则不会根据票面税额扣除该发票。取而代之的是,进项税将根据特殊发票上显示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
可抵扣进项税= 10×9%= 0.9百万,已计入商品成本10.3-0.9 = 94,000。准备使用时,如果将其用于农产品的生产或委托加工,其税率为13%,则会进行其他扣除。
收到的特价票应在当期进项税额中进行认证并转出。
政策依据: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相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7号)第二条:
二,购买农产品的纳税人,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
(一)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并取得一般纳税人签发的特殊增值税发票或特殊海关进口增值税文件,特殊增值税的,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特殊付款单上注明的增值税为进项税;如果按照简化税率计算法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指明所涉进项税额根据金额和扣减率11%;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买发票的,进项税额是根据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买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的购买价格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第二条:
对于购买农产品的纳税人,原先适用11%的抵扣率,则抵扣率将调整为10%。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19年第39号公告)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
对于购买农产品的纳税人,原先适用10%的抵扣率,则抵扣率将调整为9%。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农产品的纳税人,税率为13%,进项税额应扣除10%。
情况2:甲公司的财务人员收到了税控设备技术维护费专用发票,并根据当面税额申报并扣除。
积极的解决方案:技术维护费可以与发票一起全额扣除。
取得的专用发票经核销后,当期将进项税转出。首先,应将技术维护费全额计入“管理费用”,并应税额全额抵扣,不足的抵扣额可以结转以在下一期间继续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控制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修费用扣除增值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第2条,第3条〔2012〕15号)。
2.增值税纳税人在2011年12月1日之后支付的技术维护费(不包括2011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的技术维护费)可以以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为基础。应扣除增值税总额,可以结转不足的抵扣额,以在下一期间继续扣除。技术维护费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三)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中抵减的两个项目,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抵扣券,不得将进项税额作为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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