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蚊香对灵歌的幻想成执念
做梦是不可怕的,怕的是当梦有一天真正实现时,却连面对它的勇气都没有。 或许我是在记一场梦,又或许,我是在记梦到来的那一天。 —————————————————————————— 我的女朋友有一米六五,脸蛋嘟嘟的,胸上弹弹的,眼睛大大的,肌肤白白嫩嫩的,还有个动听又上口的名字,叫灵歌,可以说是不少男生梦寐以求的可爱女友。 …… 嘛,我知道这样开头很俗,但没办法,换你来写也写不出灵歌有多可爱。要知道,在心爱的人面前,越是用力的文字就越显苍白。夸得再好听,还是赶不上灵歌一丝一毫的可爱。我还不如草草交代那些浮躁的外貌,留下本就不富裕的篇幅写写灵歌有趣的灵魂。 虽然对外声称是一米六五,但其实,灵歌平时出门在外不是穿小高跟就是穿内增高,所以,灵歌的实际身高只有一米五八。当被别人问起身高的时候,她总是一副谦虚的样子,挠着头不好意思地说自己是一米六,人家还要夸一句“但你看起来还要比这高诶”。 久而久之,她骗得我跟她自己都信了。 但我拿她身高开涮是没道理的,因为我的身高……或者说大小,只能赶上她的零头,就是一般结账时会抹去的那个零头,也就是五厘米。刚好,一米六五被抹去零头是一米六,所以每回听她这样报身高时,我就莫名会有一种与那个零头共鸣起来的、被抹去了的悲哀。 也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发现我好像在介意这件事,于是在一次约会时,她特地带着我挑了咖啡馆里一个阴暗的角落坐下,与我额头对额头地说起了悄悄话。 “有心事?” 我本来不打算说的,自己消化消化得了。可是她的眼神又好真诚,要是跟她讲“没事”的话,就好像是我有什么事情在瞒着她,她会困惑的。 于是我不是很流畅地关于我与“零头”的共情好好抒发了一番。 我其实已经红着脸准备被她笑作矫情了,可她却把手一叉,认真地思考起这件事情来。 “嗯……会有这种感觉呢……” “其实也没必要感到愧疚的,那种事情不过是因为我太敏感了而已。” “可我是要陪你走过后半生的人啊,要是连这种程度的共情都做不到,怎么跟你走下去喔?” “哎呀,担心这种事情会很耗感情成本的。” “你别管,我就爱担心你,不准你拦着我。”说着,她赌着气把我推倒,换用食指轻轻压在我胸口上。 我举手投降。 …… 于是从那天开始,她便谎报自己的身高是一米七,我从那个被抹去的零头变成了被添上的零头。她的闺蜜问她怎么突然长高十厘米,她就把我掏出来顶在头上,“你看,一米七。” 这样也不错,听起来她不光心里有我,而且身高上也有我。 “可是你从一米五八蹦到一米七是不是太不要脸了点儿?” “再多嘴给我当鞋垫儿去,那样也是一米七。” ……不敢乱讲了,身高问题就到此为止吧。 我也不是自打一出生就五厘米的。但有些回忆太过痛苦,我不愿意讲。总之,在我还是个堂堂七尺男儿的时候,灵歌就已经是我的女友了。 我要感谢她的不离不弃,也要感谢她当初跟我在一起不是因为馋我的身子。 但她现在好像开始馋我的身子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放到后面讲。 说起来,我倒要感谢这场意外,让我被迫与可爱的女朋友二十四小时亲密接触。 这样说真不夸张,我现在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她,五厘米的身体用来生存简直是地狱难度,还好我有个爱我的女朋友,能让我开局就出生在天堂。 所以各位,快去找个女朋友吧,别到时候意外变小还没有女朋友护着,那日子过得,啧啧啧…… 比我还大的大蠊见过没!还忽闪着翅膀朝着我飞!灵歌一鞋板子踩得它脑袋爆浆,这种为祸人间的害虫被暴力制裁的画面太过瘾了,我在一旁鼓掌,直呼“厉害”。 自打我变小以后,我干什么事情灵歌都很好奇,所以她时常会盯着我看,看得我浑身不自在。 我希望等她看多了就不好奇了,我就可以自由了。这种事情我还真不好说她,毕竟我也抱有跟她一样的好奇心。 一般吃饭的时候都是她先看着我吃。灵歌的手艺意外得不错,如果能叫我放开吃的话,将会是很棒的用餐体验,尤其是把汁水饱满的鸡肉连蹬带扯地从骨头上撕咬下来的瞬间,无与伦比的满足感是过去的我完全体会不到的。 但灵歌就喜欢看我这么狼吞虎咽,看得津津有味儿,时不时还要笑我两声。不过我后来是想开了,之前还都会矜持一下,现在这倒成了我逗她笑的惯用手段。可能说得可怜一点叫取悦,但我还是享受这个狼吞虎咽的过程的,所以取悦听起来并不恰当。 希望我不会有要靠着取悦灵歌才能活下去的一天。 刚刚我也说过,在这种事情上,我也抱有跟她一样的好奇心。没错,我也喜欢看她吃饭。她的食量虽然并不夸张,但还算是比较能吃的。而且,她发现我在看她干饭的时候,她一开始也跟我一样矜持了一下下,后来眉头一皱,猛地瞪向我,那表情明显是“我能受这鸟气?” 然后她一巴掌扣了过来。我两眼一黑,被她按在手掌下面。 惯性思维告诉我,就这么轻轻松松被扣在女孩子的手下动弹不得,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但一想到那是我可爱的灵歌,好像一切突然变得美好了起来。 当时我还在她的指缝里亲了一口来着……当时觉得还无所谓,现在想想倒是挺羞耻的。 说回吃饭。她这一筷子菜一筷子饭的,能赶我吃好几顿,所以看着她吃饭,会有一种奇妙的满足感和踏实感。我甚至还忍不住夸她“吃饭好厉害”,给她夸喷饭了。 她把我往地上一丢,用脚驱着我,叫我哪凉快哪呆着去。 我说我不夸你了,你让我回去好不好。 她本来是不搭理我的。我跑到她脚跟旁扯了扯她的裤角,她才叹了口气,把手伸下来接我。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嘴了,灵歌细皮嫩肉的,又软又暖和,而且爬上去的时候,五指会害羞地一蜷,坐在手心里就很有安全感。当然,如果不往下看的话。 但比起吃饭,还是灵歌吃果冻的画面比较震撼。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坏习惯,她总是喜欢把果冻碗一捏,将整块果冻挤到嘴里生吞下去。自打变小后,每回看到这个画面,都要让我浑身一抖,但我还偏偏喜欢看。我比划了一下,那个果冻碗想要装下我是绰绰有余的,所以凭灵歌的嗓子眼,吞下一个我也不在话下。我想我总有一天可能要看到她被果冻噎住,趴在地板上乖乖张开嘴巴,要我救救她。到时候我就可以踩着她的小舌头,名正言顺地钻进她嘴里,帮她把果冻给薅出来。 好像很涩情,又好像很大义凛然诶。 果然,英雄救美的白日梦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