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国内贸易国有化-余粮收集制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国内贸易国有化-余粮收集制
国内贸易国有化
1918年11月21日,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组织一切产品、个人消费品及日用品的居民供应》的法令,规定:一切食品、个人消费品和家用物品均由国家和合作社组织供应,取代私商。国家继粮食垄断之后,便开始对糖、茶、盐、火柴、布匹、鞋、肥皂等实行国家垄断。
余粮收集制
1919年1月11日,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国家在出产谷物的省份征粮办法》的命令,在全国各地实行了谷物和饲料的余粮收集制。粮食人民委员部和工会派出征粮队收集农产品时,付给农民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少量工业品。由于通货膨胀,农民交出的产品几乎是无偿的。征收数额,由粮食部根据收成情况规定,原则是富农多征,中农少征,贫农不征。不按期完成的,其储粮一经发现,当即没收。本文由101教育整理发布。